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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编稿时间: 2016-07-07 来源: 教体局 作者:教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临湘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临文明委【2016】1号)、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函【2016】25号)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市直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广大师生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核心,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高标准完成市教育体育局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为我市顺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琼波

副组长:陆辉娥  周良植  

成  员:邱国营  汪晓罗  黎大中  李正良  李开德

  李珍堂  冯  刚  李彰波  杨小英  周良森

  梅  松  何培林  程宪政  吴安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日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临湘市教育体育系统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文办”)主要负责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包括营造创建氛围、健全创建制度、指导基层创建工作以及整个创建活动的协调、督查、宣传和评比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各项创建指标,按照《临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和《临湘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市文明创建与城市管理指挥部下达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为确保我市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四、主要工作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城市公共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临湘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临湘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市教育体育局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开展专项综合整治活动。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预期工程进度,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发展保障能力,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清除各类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单位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校园,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积极主动与卫生、公安、食品、消防、城管等有关部门配合,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做好每月2日、14日、26日的交通文明劝导工作。

(二)深化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出游)、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活动,通过征文比赛、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文明礼仪、交通安全、生态环保等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并通过学生的文明行为影响带动社会。开展以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毫油、一度电、一张纸、一分钱为基本内容的节俭养德教育,大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之风。举办“我们的价值观”道德大讲堂,通过学习价值观、讨论价值观、提炼价值观,使广大师生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情感上自觉认同、在行动上积极践行。积极参与“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扎实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组织开展2016年“最美教师”、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充分挖掘、树立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教书育人等方面的道德典型,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和“最美教师”、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学习、崇尚和争做道德模范、“最美教师”、年度人物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习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师生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常为义善之举、常做有益之事,使学雷锋活动更加多样化、具体化、生活化,使雷锋精神渗透到师生教学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系列主题活动,深入实施帮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不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切实把诚信贯穿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切实加强诚实守信教育。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和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市直教育体育系统整体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组织开展2016年度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工作,深化教育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文明股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不断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三)优化教育良好发展环境。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动广大师生学法、用法、守法。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科学决策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接受民主监督。坚持教育收费公示、举报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执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现象。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继续完善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力争全市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达到700元以上。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全面改薄”工作,全面改善城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着力提升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政策,进一步做好支教工作,切实做好城乡、强弱对口帮扶工作,不断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实施人才强教计划,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完善招生办法,保障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推进入学机会公平。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组织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广大教师“立德树人、实干兴教”的职业操守,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发展社会体育事业,加快市体育场建设和基层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维护,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08平方米,举办好我市“大润发杯”登山活动和大众运动会,推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制、交通、卫生等安全教育,认真排查和整改消防、食堂食品安全、传染疾病、校舍安全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继续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创新加强廉洁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四)营造教育良好舆论氛围。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临湘主题宣传教育,在校园设立主题宣传墙、宣传栏、宣传显示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临湘的基本要求融入校训、校歌、学生守则、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活动,嵌入升旗、入党、入团等宣誓仪式,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做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临湘建设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宣传工作。不断拓宽教育宣传渠道,在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临湘建设专题或专栏,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网上精神文明建设宣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自觉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修身律己、崇德向善,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全力支持临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让精神更充实、让心灵更美好、让行为更高尚、让城市更文明”的城市精神实践活动中,使文明创建工作更加深入人心,用实际行动为临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最大贡献。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示范学校和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让未成年人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增强对国歌的庄严感、礼敬感。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清明祭英烈、六一“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七一“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十一“向国旗敬礼”等活动,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校园文化活动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春节、清明、端午、重阳、中秋等中华传统节日开展“我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五一”、“七一”、“八一”、“十一”、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节点开展“我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对广大师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努力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实国家开展校园足球有关精神,推动足球进校园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监测。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开足、开齐艺术课,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深入做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发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示范点作用,继续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具体工作

为全面落实《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机关各股室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项任务要紧张有序进行,明确完成时限,务必高标准按时完成。(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的工作。市教体局成立了市直教育体育系统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把文明城市的创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各责任单位、学校要充分利用单位围墙、报栏、网站、校讯通、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和活动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及工作成效等,营造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卫生城”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切实增强主人翁意识,理解创建、支持创建、融入创建,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三)加强督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市教体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跟踪督办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察督办,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扬和宣传;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抓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标准。

(四)落实奖惩,保障创建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临湘市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规定:把各单位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不得作为年终评优的对象。对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负责干部实行问责。我们结合市教育体育系统实际,配合执行上述规定,将学校文明创建情况与学校发展性评价和行政提拔任用切实挂起钩来。

七、工作要求

(一)细化分解任务。依据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创建标准,各单位、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把任务分解到季度、月、周,明确到具体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局创建办,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各学校要立足全市创建工作大局,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特别是对交叉性的工作,牵涉到的股室、单位和学校要密切配合,无缝对接,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各单位、各学校要树立全市创建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

(三)转变工作作风。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严要求,向实处着力,扎实工作,攻坚克难,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市教体局承担的各项创建任务,力争在市创建考核排名中取得优异成绩,维护教育体育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四)完善资料归档。各类文档资料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测评、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从2014年开始,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已开始通过网上申报审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装订、报送有关材料。材料报送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将每项工作、每次活动建立完备的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包括活动计划方案、活动图片、活动总结以及媒体报道等相关内容),并切实做到资料完整详实,数据准确无误,保证达到上级验收标准。各单位要对创建材料内容和格式严格把关,正式文件要套红、盖章、编文号,字体、字号、格式要符合公文标准。

附件:《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