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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湘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11-13 来源: 安监局 作者:未知

临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临湘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环部、各加油站:

现将《临湘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

 

临湘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8号)及《岳阳市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市安监函〔2017〕17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加油站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和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提升我市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加油站生产经营安全。市安监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加油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加油站落实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加油站设备、设施的风险监控与事故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规范标准要求,切实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加油站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遏制安全管理滑坡和松懈现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条件。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二)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符合;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四)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五)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产权出让变更法人的,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

(七)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八)加油站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及站内设施设备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十一)防雷防静电是否按规定检测,油罐和加油机静电跨接以及卸油静电接地是否合格。

三、方法步骤

检查时间从3月底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24日至3月31日)

各加油站按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安监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做好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并组织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确定整改时限等相关要求,并落实责任人员跟踪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市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加油站进行全面检查,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督促企业整改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12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要督促加油站增强安全意识,将其各项制度、规定、操作规程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中,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对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安全设备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未能履职尽责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警告并处罚: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拒绝或阻碍检查的;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提供虚假情况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处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改扩建项目未履行安全许可手续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提请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

各镇安监站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市安监局危化股(联系人:谢韬;联系电话:376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