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民政局民政
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书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专项名称: 临湘市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项目
主管单位: 临湘市民政局
预算部门: 临湘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价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日期: 2021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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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 项 资 金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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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临湘市民政局 |
联系电话 |
0730-3723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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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临湘市西单道临湘大道39号 |
邮 编 |
4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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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
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绩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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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类型 |
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 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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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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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总额(整合资金) |
569.00万元 |
检查资金 |
56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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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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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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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
9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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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绩次级别评定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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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人员及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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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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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智茗 |
审计 |
注册会计师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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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振华 |
审计 |
经济师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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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珊 |
审计 |
会计师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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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雷 |
财务 |
助审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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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21年6月18 日 |
评价组负责人(签字): 2021年 6月 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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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GONGZHO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湘公会司专审字[2021]第 * 号
关于临湘市民政局
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临湘市财政局:
我所接受贵局的委托,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5日,对临湘市民政局2020年度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项目绩效进行了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临湘市民政局现有干部职工128人,下设10个股室,12个二级机构,服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安置、精简退职、投诚起义等各类民政对象50600余人。
2、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执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本市社会团体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 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按政策发放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金;负责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和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本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执行退伍义务兵、专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办法。
(5)救灾工作;积极核查灾情,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管理、分配上级民政部门分配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接受救灾捐赠。
(6)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7)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执行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8)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9)执行行政区划总体规划。
(10)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执行上级民政部门拟订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执行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执行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 额度和管理办法,依法使用本级福利资金。
(11)执行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12)执行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及申报办理涉外收养工作。
(13)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本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度临湘市民政局共收到2020年度预算专项资金569.00万元,其中城乡低保配套工作经费200.00万元,其他农村生活补助40.00万元,城乡特困供养配套资金100.00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0.00万元,民政管理业务经费209.00万元。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临湘市民政局[2015]《临湘市民政局关于将2015年民政专项配套经费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等文件,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涉及到以下五个方面:城乡低保配套工作经费、其他农村生活补助
、农村五保供养配套经费、民政管理业务经费、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经现场评价,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0〕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绩效评价,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及措施,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专项资金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6号)
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7、《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0〕5号)
8、年度有关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项目申报资料、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指标文件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等。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综合分析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共性指标依据专项资金的设立、申请、决策、管理过程的特点制定符合专项资金的评价指标;个性指标根据该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实施的过程及结果效应,制定符合该专项资金相应的个性指标,最终完善该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检查和评价,采取审阅项目文件、验收资料、查阅账簿凭证、财务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法,结合该项目自评自查,认真仔细地对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专项资金效益进行客观、真实地检查和评价。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接受委托后,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抽调了4名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前期培训和业务督导。
2、收集相关资料,熟悉掌握相关信息。在前期准备中,评价小组从临湘市财政局、临湘市民政局收集了政策依据、专项资金办理办法、项目申报和评审办法、指标文件等,并从有关部门、互联网等途径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熟悉并了解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绩效目标。
3、开发绩效评价框架。确定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后,根据专项资金的项目特点进行分析,设计专项资金的基础数据表,根据基础数据要能反映或计算出评价指标的原则,确定要取得那些数据。编制好绩效评价指标及打分表、基础数据表。
4、对各指标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和优化。评价小组针对关键评价问题,首先根据其内容收集和采集所需资料,并对此进行分类整理,选取绩效评价指标;然后按各指标的内在因果、隶属等逻辑关系进行分解,对各指标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和优化,消除了各指标间的重复、交叉、矛盾等现象。
5、与主管单位沟通,对框架达成共识。评价小组认真听取主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框架进行了修订,最终达成了共识。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分解安排任务。
6、设计问卷调查与访问对象。框架设计完成后,根据资金特点和指标内容设计了“问卷调查”。根据问题,提出了面访对象,面访对象包括项目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项目地域公众代表。
7、绩效评价实施过程。评价设计过程阶段结束后,评价小组随即进入评价实施过程:召开进场会→下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基础数据表→收集自评报告及基础数据表→提前通知现场评价对象→按计划现场评价及取证→编制现场评价工作底稿→实地调研、发放问卷调查→获取现场评价工作回执→整理资料汇总数据→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8、绩效评价的客观性。检查专项项目及使用的资金到达实施单位,具有真实性。能充分反映专项资金带来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因此,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中的项目完成率指标所进行的分析、评分较为准确客观。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预算支出绩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为569.00万元,实际拨付金额为569.00万元。
2020年共救助城乡低保5.5万户次11.1万人次,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平救助水平分别打到364.00元和236.00元;救助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3万人次1800万元,发放3356人次孤儿基本生活费2,360,470.00元,2340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392,281.00元;殡仪馆共办理丧事135起,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9%。
(二)评价结论
临湘市民政局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项目,根据现场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基本指标体系和项目情况,评价得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依据临湘市民政局[2015]《临湘市民政局关于将2015年民政专项配套经费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等文件,预算支出决策符合国家政策。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临湘市财政局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及2020年度预算计划为569.00万元,其中:配套下拨了城乡低保配套工作经费200.00万元,其他农村生活补助40.00万元,城乡特困供养配套资金100.00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20.00万元,民政管理业务经费209.00万元。
民政管理业务经费209.00万元,其中:165.00万元为局机关日常支出,10.00万元拨付至慈善专户,10.00万元拨付至殡葬管理所,16.00万元拨付至救助站。
其他农村生活补助、城乡特困供养配套资金、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通过财政“一卡通”拨付至补助对象。
城乡低保配套工作经费用于城乡低保对象调查、审核等工作中资料印刷、档案制作、入户调查差率费等。
1、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民政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定期对账工作,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2、制度的执行情况
临湘市民政局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三)预算支出产出效益情况
有力地保证了临湘市民政局民政工作有序开展。
城乡全面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保障了临湘市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缓解临湘市城乡居民因突发性、临时性的遭遇而产生的基本生活困难现象,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了临湘市民政局民政工作有序开展。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做法
1、落实精准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关爱救助对象。
对于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孤儿等对象的救助工作按照对象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程序组织开展,并建立对象档案,由专人管理,以此作为资金支付申请的依据。
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实施救助前如入户调查,严格规范申报审批程序,实行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专项资金台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现场调查、走访、评价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
评价过程中发现,临湘市民政局存在其他项目工作经费不足时,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原因是,其他项目工作经费来源得不到本级财政足额配套。
2、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临湘市民政局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根据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临湘市财政局社保股负责对专项资金实行对口管理,专款专用。民政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定期对账。这样,就形成依靠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实行管理,而民政局自身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缺失。
五、有关建议
1、民政局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身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2、加强预算申报管理,开源节流,控制其他项目工作经费支出,防止挤占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
附件:
1、临湘市民政局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2、临湘市民政局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电话号码:0730-8841715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湖南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 临湘市民政局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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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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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解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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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 (20分) |
决策过程 (10分) |
目标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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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 |
3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解决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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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3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关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1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关手续(1分) |
3 |
||
|
资金落实 (10分) |
资金分配 |
4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计2分;分配公平合理计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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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 |
3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00%计3分;90%-100%计2分;90%以下计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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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及时率 |
3 |
从指标下文开始算起,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资金按文件要求及时到位计3分;到位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2分);到位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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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25分) |
项目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 分);制度执行严格(2 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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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2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了必备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条件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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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 |
2 |
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按计划完成 |
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1分);按计划完成(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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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有效执行。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1分;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项手续完备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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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2分); 会计核算规范(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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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情况 |
5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支出依据不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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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进度 |
5 |
评价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与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数进行对比。 |
当年末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到70%的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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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 (55分) |
项目 产出(15分) |
数量指标 |
5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目标数*100% |
完成绩效目标100%得分,未完成100%的按同比例扣分 |
4 |
|
质量指标 |
4 |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得分,未如期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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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3 |
项目资金使用的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100%得分,未完成100%的按同比例扣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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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项目产出成本控制在按绩效目标内得分,未控制好,按比例扣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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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40分) |
经济效益 |
8 |
项目对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经济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
社会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社会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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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环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
可持续性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可持续性影响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专项资金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90%以上,得8分;90%>满意度≥80%,得6分;满意度<70%<80%得2分;满意度<60%不得分 |
8 |
||
|
合计: |
100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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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附件2:
临湘市民政局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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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资金下达数 |
资金使用进度 |
预算依据 |
项目完成情况 |
项目实施效果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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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时间 |
下达金额 |
(文号) |
管理是否提升 |
信息化是否加强 |
可持续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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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
2020.7.6 2020.11.25 (各100万) |
2,000,000.00 |
结余900.00元 |
临财预(2020)12427 临财预(2020)10753 |
基本完工 |
是 |
是 |
是 |
|
|
民政专项配套资金及工作经费 |
2020.12.7 |
2,350,000.00 |
无结余 |
临财预(2020)12823 |
基本完工 |
是 |
是 |
是 |
|
|
民政局工作经费 |
2020.12.7 |
1,240,000.00 |
无结余 |
临财预(2020)12824 |
基本完工 |
是 |
是 |
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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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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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合计 |
|
5,59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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