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书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专项名称: 临湘市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
主管单位: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算部门: 临湘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价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日期: 2021年 6月18日
|
一、专 项 资 金 概 况 |
|||||||||
|
主管部门 |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联系电话 |
0730-3558 |
||||||
|
地址 |
临湘市临湘大道49号 |
邮 编 |
414000 |
||||||
|
专项资金名称 |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初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
||||||||
|
资金类型 |
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 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其他 ☑ |
||||||||
|
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
专项资金总额(整合资金) |
559.00万元 |
检查资金 |
559.00万元 |
||||||
|
二、综合评价结论 |
|||||||||
|
评价机构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
90分 |
||||||||
|
绩效绩次级别评定 |
优 |
||||||||
|
三、评价人员及机构 |
|||||||||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签字 |
|||||
|
雷智茗 |
审计 |
注册会计师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
|
|||||
|
邓振华 |
审计 |
经济师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
|
|||||
|
梅珊 |
审计 |
会计师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
|
|||||
|
谌雷 |
财务 |
助审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 |
|
|||||
|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21年6月18 日 |
评价组负责人(签字): 2021年 6月 18日 |
||||||||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UNAN GONGZHO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LTD
湘公会司专审字[2021]第 * 号
关于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临湘市财政局:
我所接受贵局的委托,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5日,对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绩效进行了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临湘市机构改革要求,于2019年4月28日挂牌成立。
1、机构设置情况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五个二级机构,分为别临湘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临湘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临湘市光荣院、临湘市第二光荣院及临湘市烈士陵园保护中心。内设办公室、移交安置办、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股和行政审批股五个股室。
2、人员情况
临湘市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人数34人,其中财政编27人,事业编2人,无编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临时工2人。
3、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临湘市光荣院为孤寡老复员军人提供相关服务。负责住院孤寡老复员军人生活安排和善后工作。
(二)预算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度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收到专项资金559.00万元,其中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35.00万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24.00万元,工作经费200.00万元。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依据湘发[2020]4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湘市[2018]第6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落实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继续实行财政兜底保障》、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意见》等文件,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为:全市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符合安置条件对象在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按照每服役一年2,00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按照临湘市最低标准工资标准每月1,280.00元发放,保证2020年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符合安置条件对象在安置期间生活费及时发放到位,2020年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和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及时发放到位。
经现场评价,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0〕5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绩效评价,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及措施,促进财政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专项资金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6号)
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7、《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0〕5号)
8、年度有关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项目申报资料、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指标文件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等。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综合分析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共性指标依据专项资金的设立、申请、决策、管理过程的特点制定符合专项资金的评价指标;个性指标根据该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实施的过程及结果效应,制定符合该专项资金相应的个性指标,最终完善该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检查和评价,采取审阅项目文件、验收资料、查阅账簿凭证、财务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法,结合该项目自评自查,认真仔细地对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专项资金效益进行客观、真实地检查和评价。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接受委托后,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抽调了4名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前期培训和业务督导。
2、收集相关资料,熟悉掌握相关信息。在前期准备中,评价小组从临湘市财政局、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集了政策依据、专项资金办理办法、项目申报和评审办法、指标文件等,并从有关部门、互联网等途径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熟悉并了解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绩效目标。
3、开发绩效评价框架。确定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后,根据专项资金的项目特点进行分析,设计专项资金的基础数据表,根据基础数据要能反映或计算出评价指标的原则,确定要取得那些数据。编制好绩效评价指标及打分表、基础数据表。
4、对各指标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和优化。评价小组针对关键评价问题,首先根据其内容收集和采集所需资料,并对此进行分类整理,选取绩效评价指标;然后按各指标的内在因果、隶属等逻辑关系进行分解,对各指标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和优化,消除了各指标间的重复、交叉、矛盾等现象。
5、与主管单位沟通,对框架达成共识。评价小组认真听取主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框架进行了修订,最终达成了共识。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分解安排任务。
6、设计问卷调查与访问对象。框架设计完成后,根据资金特点和指标内容设计了“问卷调查”。根据问题,提出了面访对象,面访对象包括项目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项目地域公众代表。
7、绩效评价实施过程。评价设计过程阶段结束后,评价小组随即进入评价实施过程:召开进场会→下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基础数据表→收集自评报告及基础数据表→提前通知现场评价对象→按计划现场评价及取证→编制现场评价工作底稿→实地调研、发放问卷调查→获取现场评价工作回执→整理资料汇总数据→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8、绩效评价的客观性。检查专项项目及使用的资金到达实施单位,具有真实性。能充分反映专项资金带来的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因此,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中的项目完成率指标所进行的分析、评分较为准确客观。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预算支出绩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为559.00万元,实际拨付金额为559.00万元。资金由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符合补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名单依据发放标准拨付至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
(二)评价结论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根据现场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基本指标体系和项目情况,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根据湘发[2020]4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湘市[2018]第6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落实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继续实行财政兜底保障》、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意见》等文件,预算支出决策符合国家政策。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临湘市财政局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套下拨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工作经费。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资金划分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拨付至符合补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工作经费用于军人事务局日常办公。
1、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湘发[2020]4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科学、合理、规范测算的基础上,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下拨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拨付至个人。
但是,未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办法,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
2、制度的执行情况
(1)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退役军人安置流程》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退役军人,流程规范。
(2)未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未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实施现场考核。
(3)没有制定具体项目后续整改管理办法。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基本发放到位,但仍有3人未发放到位,共计金额60,000.00元。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基本发放到位。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做法
1、严格把关退役军人安置人员审核资料
各退役军人申请材料交至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至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对各安置人员申请资料和退役档案等资料,会同市人社和市编办一并审核。
2、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镇(街道)加强各项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3、推进月、季各项工作计划
各镇服务站每季度核实、上报优抚对象增减人数,并及时更新优抚数据系统;及时发放各项补助,厉行节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现场调查、走访、评价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个别人员优抚金发放不到位的情况
长安街道办事处有欧阳虎2019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8,000.00元和20119年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4,000.00元未及时发放,原因是优抚金领款手续需签字领款,其父母在外不便到单位签字。长安街道办事处资金发放形式单一,在遇到安抚人员及家属异地情况时,未启用其他便捷方式发放资金,导致该笔优抚金未发放。
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有付家豪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4,000.00元、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6,000.00元 和胡国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4,000.00元、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4,000.00元未及时发放,原因是该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事务站无法联系到两人及其家属。五里牌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事务站在安抚金发放工作上未尽责联系当事人及其家属,导致优抚金未完全、及时发放到位。
2、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及时对2020年度义务兵优抚金等实际发放情况进行统计及跟进检查。
五、有关建议
1、加强优抚工作宣传力度。一是要宣传新形势下做好优抚工作的重大意义,解决当地开展优抚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二是着力提高从事优抚保障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优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做到情系优抚对象、心系优抚工作,切实履职尽责。
2、优抚金发放应及时到位 实现多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优抚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优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时,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随时跟进优抚对象动态并及时上报,市局要定期对优抚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
1、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优待金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2、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优待金等专项资金基础数据表
湖南公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电话号码:0730-8841715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湖南 2021年 月 日
附件1: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优待金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表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解释说明 |
||||
|
项目决策 (20分) |
决策过程 (10分) |
目标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1分) |
4 |
|
决策依据 |
3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解决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3 |
||
|
决策程序 |
3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关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1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1分);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关手续(1分) |
3 |
||
|
资金落实 (10分) |
资金分配 |
4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计2分;分配公平合理计2分 |
4 |
|
|
资金到位率 |
3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00%计3分;90%-100%计2分;90%以下计1分。 |
3 |
||
|
到位及时率 |
3 |
从指标下文开始算起,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资金按文件要求及时到位计3分;到位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2分);到位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2 |
||
|
项目管理 (25分) |
项目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 分);制度执行严格(2 分) |
4 |
|
组织机构 |
2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了必备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条件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
1 |
||
|
项目实施 |
2 |
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按计划完成 |
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1分);按计划完成(1分) |
1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有效执行。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1分;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项手续完备齐全并及时归档1分;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1分。 |
1 |
||
|
财务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2分); 会计核算规范(2分) |
4 |
|
|
资金使用情况 |
5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支出依据不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5 |
||
|
资金进度 |
5 |
评价项目单位实际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与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数进行对比。 |
当年末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的扣3分;未达到70%的扣4分 |
4 |
||
|
项目绩效 (55分) |
项目 产出(15分) |
数量指标 |
5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目标数*100% |
完成绩效目标100%得分,未完成100%的按同比例扣分 |
4 |
|
质量指标 |
4 |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得分,未如期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分 |
3 |
||
|
时效指标 |
3 |
项目资金使用的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100%得分,未完成100%的按同比例扣分 |
2 |
||
|
成本指标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项目产出成本控制在按绩效目标内得分,未控制好,按比例扣分 |
3 |
||
|
项目效益 (40分) |
经济效益 |
8 |
项目对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经济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7 |
|
|
社会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社会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7 |
||
|
环境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环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
可持续性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可持续性影响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专项资金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满意度≥90%以上,得8分;90%>满意度≥80%,得6分;满意度<70%<80%得2分;满意度<60%不得分 |
8 |
||
|
合计: |
100 |
|
100 |
|
|
90 |
附件2: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资金下达数 |
资金使用进度 |
预算依据 |
项目完成情况 |
项目实施效果 |
其他说明 |
|||
|
下达时间 |
下达金额 |
(文号) |
管理是否提升 |
信息化是否加强 |
可持续性影响 |
||||
|
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
2020.7.6 2020.11.25 (各100万) |
2,000,000.00 |
结余900.00元 |
临财预(2020)12427 临财预(2020)10753 |
基本完工 |
是 |
是 |
是 |
|
|
义务兵优待金 |
2020.12.7 |
2,350,000.00 |
无结余 |
临财预(2020)12823 |
基本完工 |
是 |
是 |
是 |
|
|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经费 |
2020.12.7 |
1,240,000.00 |
无结余 |
临财预(2020)12824 |
基本完工 |
是 |
是 |
是 |
|
|
|
|
|
|
|
|
|
|
|
|
|
合计 |
|
5,590,000.00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