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控违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9-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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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控违经费支出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书

湘恒兴专审字(2021019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0二一六月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控违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控违经费

实施单位  禁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湘市禁违执法大队

主管单位  禁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单位  临湘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财政评价组□

          

评价时间:  0二一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控违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禁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临湘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实施部门

禁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湘市禁违执法大队

项目实施范围

临湘市城市规划区

项目起止时间

2020年1月-2021年12月

项目资金情况

(万元)

1.年初预算

2.实际到帐

3.实际支出

其中:(1)拆除工程及劳务费用

2)控违工作经费

3)无编人员经费

4.资金结余

 

388

 

338

329.36

47.96

16.51

94.89

 

8.64

 

说明

1、云湖、五里、长安三个乡镇各100万元共300万元

 

2、市控违执法大队88万元

1、拨付自然资源局338万元

 

2、财政直拨云湖乡50万元

1、2020年实际支出329.36万元

 

注:2021年1月项目支出10万元

 

拆除工程费用、租赁挖机费、劳务费

执法车费用、宣传、印刷办公、差旅费用等

15个无编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

未包含2021年项目支出10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新增违法建设为零、民生建房无违规”的工作目标,实施全面禁、强力拆、长效治的手段开展禁拆治违工作。

 

年度目标任务

(一)产出目标:(定量、定性目标)

1、新增违法建设为0、民生建房0违规。

2、控违办履行日常督查、检查及年度1次考核评比工作。

3、控违办负责在全市开展禁违拆违治违宣传工作,业务和法制培训工作,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及督(协)办函下达。

4、市控违大队日常工作及执法任务:负责每日巡查、违法举报的接待、登记、处置、交办及合法性认定,违法建设立案、调查、处理及大型违法活动的组织、指导、方案审查;负责群众投诉、信访、媒体曝光、领导指示件的调查核实和快速处置。

5、保障民生建房合理需求。

(二)质量指标

1、因执法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当酿成事故率为0。

2、未发生工作人员执法不严,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行为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事件。

3、2020年市级考核结果合格。

(三)时效指标

2020年12月底完成其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

四)成本控制情况

控制在预算资金338万元以内。

(五)效益及满意度指

项目实施有良好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性,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绩效评价结论及主要绩效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定,该项目得分83.5分,等级评定为“良好”。其中:

项目投入总分15分,该项目得分9.5分,扣5.5分

过程管理总分25分,该项目得分18分,扣7分

项目产出总分30分,该项目得分26分,扣4分

项目效果总分30分,该项目得分30分,扣0分

具体见《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控违经费项目绩效评分表》(附表2)

(二)项目主要绩效

1、市领导高度重视,以最强的力度保障工作推进。

2、深入宣传造势,营造了开展禁拆治违工作的深厚氛围。

3、突出重点攻坚,取得了良好效果

4、具有良好社会效果,可持续性影响较好。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目标及绩效自评方面

1)年度预算资金申请表内容不完整。

2)项目未进行年度绩效自评。

2、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未专帐核算。

2)项目支出超出预算使用范围,未专款专用。

3)部分资金拨付会计凭证附件不全。

4)项目资金使用缺少监督管理。

5)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项目管理及绩效方面

1)部分项目未签订委托施工合同,未制订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2)无验收记录

3)个别目标任务未完成

(二)相关建议

1、制订绩效目标,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2、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3、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4、建议签订委托施工合同,制订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5、加强对违规拆除工程验收工作。

 

 

具体内容见本报告


       

 

内容简介.............................................................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基本情况......................................................1-2

   (二)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6      

(三)绩效目标任务......................................................6-7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7

一)绩效评价目的.......................................................7

    绩效评价原则及依据............................................... .7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及评价方法.................................7-8

    (四)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8-10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10

(一)评价结论....................................................... 10

(二)主要绩效......................................................10-1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2

一)投入决策分析..................................................... 12-13

(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方面............................................. 13-14

(三)目标实现程度及差异情况分析........................................15-16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16

(一)存在问题........................................................16-17

(二)相关建议........................................................  18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9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HUNAN HENGXING UNITED C.P.A OFFICE

湘恒兴专审字(2021)第019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控违专项经费支出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临湘市财政局:

局委托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临湘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2020年控违经费项目(以下称:控违经费)的预算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临湘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局)应当对其所提供的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临湘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0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1]5及临湘市财政局《绩效管理业务委托协议书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所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项目预算支出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了本报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实施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临湘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成果,2020年3月23日临湘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2020年第1次禁拆治违工作推进会,会议紧紧围绕城区新增违法建设为零、民生建房无违规”的工作目标,要求从思想认识再提高、排查巡查再仔细、打击处理再严厉、体制机制再创新、廉洁高效再加强等五个方面部署2020年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临湘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开始实施时间为2016年。2018年根据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意见》,禁违拆违治违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即禁违拆违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禁违办)及督查考核组、查处问题组、依法处置组,各小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要求强化对全市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管理,确保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高效运转。2020年因机构改革,临湘市规划局并入临湘市自然资源局,同时禁违办办公地点从临湘市规划局搬迁至市自然资源局。禁违拆违治违项目经费由市自然资源局财务股负责核算及管理。

根据市财政委托要求,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主要对具体牵头实施单位禁违办及市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临湘市禁违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市禁违执法大队)市自然资源局财务负责核算及管理禁违拆违治违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

2020年禁违办及临湘市禁违执法大队两个机构实际在岗人员共40人,其中全额财政编17人,自筹编5人,无编人员17人。

3、主要工作内容

紧紧围绕“新增违法建设为零、民生建房无违规”的工作目标,对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禁违“零死角”,坚持治违“零容忍”,严格实施拆违“零补偿”。

(二)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年初预算经费388万元,财政预算资金到账338万元(未包含由财政直拨给云湖街道办事处50万元),实际帐面资金支出329.37万元。到位资金结存8.63万元。

2、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情况

2020年自然资源局申请禁建控违经费388万元,其中计划分配云湖乡、五里乡、长安乡各100万元、市控违大队88万元。

3、市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收到市财政项目预算批复资金共计338万元(未包含由财政直接拨付云湖乡资金50万元),批复资金到帐率100%。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29.37万元,支付明细情况如下:

(1)拨付3个街道办事处控违经费共170万元。其中:拨付给长安街道办事处40万元、五里牌街道办事处90万元、云湖街道办事处40万元。

2)支付违法建设拆除相关费用47.97万元,其中:2020年1月支付云湖、长安、五里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2019年拆除包干合同费用共计3.39万元;2020年9月-10月支付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城社区治新路沿线、连新路及长城路沿线、集庄社区武广高铁沿线违法建(构)筑物施工合同费用共计4.88万元,2020年1-12月支付湘北大道两侧违法建设拆除费6.43万元,付南太路、京广片区违法建设拆除费6.45万元,付临湖公路沿线、纸厂违法建设拆除费7.15万元,付田庆、王爱平等拆除包干费用9.23万元,支付拆除围挡开支0.12万元,付监管股拆除劳务费等费用10.32万元,

(3)支付执法支队车辆保险、修理、租车费共3.57万元,其中:支付车辆保险费(湘F9C718)0.51万元,支付执法大队4台执法车(湘F93021、湘F93920、湘F93718、湘F9C718)修理费2.28万元,支付各街道督查租车费0.78万元,用于各街道督查、规划区范围巡查、处理信访等租车费用租车费用等。

4)支付执法宣传费及印刷费共10.21万元,其中:支付广告宣传清单、海报、图片、宣传单、横幅、宣传栏、制度牌等宣传费6.37万元,支付广告宣传制作费、文件、档案装订等费用、红袖章、横幅制作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印刷等费用共3.84万元。

5)支付办公费及差旅费2.73万元,用于支付办公文具、档案合、办公用纸、文件袋、计算机耗材、购买雨衣及雨鞋等日用品、禁违办搬家运费、打扫费等2.51万元,支付购买拆违行动购买伤口药品费等差旅费0.22万元

6)支付工资及三金费用94.89万元,其中:支付15个无编人员工资67.95万元、养老保险8.89万元、医保6.9万元、住房公积金11.16万元。

具体支出明细见下表:

2020年度控违经费支付明细表

入帐时间

凭证号

支付内容

金额

                      

2020.6.31

1

拨五里街道办事处控违经费

400,000.00

1、2020年共拨付170万元

2、2021.3.10拨付10万元

3、拨付会计凭证附件为街道办收据。

2020.12.31

12

拨五里街道办事处控违经费

500,000.00

2020.6.31

1

拨云湖街道办事处控违经费

400,000.00

2020.6.31

2

拨长安街道办事处控违经费

400,000.00

支付各街道办工作经费小计

 

1,700,000.00

 

2020.1.31

82

拆除费、劳务费、租赁挖机费用

33,900.00

2019年11月禁违办与湖南雄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拆除包干协议款支付,拆除劳务费租赁挖机费用

2020.12.31

15

拆除费、劳务费、租赁挖机费用

48,800.00

湖南雄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0年9月-10月支付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城社区治新路沿线施工合同费用1.75万元,长城社区连新路、长城路沿线拆除施工合同费用1.21万元,集庄社区武广高铁沿线违法建(构)筑物施工合同费用1.92万元

2020.12.28

2

湘北大道两侧违法建设拆除费

64,260.00

田庆挖机台班劳务费35660元吴邦挖机台班28600元

2020.12.28

3

付南太路、京广片区违法建设拆除费

64,500.00

田庆、吴邦挖机台班及劳务费分别为36100元、28400元

2020.12.28

5

付临湖公路沿线、纸厂违法建设拆除费

71,540.00

付丁柏祥挖机台班30700元、劳务费40700元

2020.6.30

18

付监管股拆除劳务费

38,760.00

监管股2020年3月-5月拆违费用(示范茶厂、上庄巷、向阳路西测一线、荷花路、永春巷、永昌东路南测一线、长五东路北测一线、长白路)

2020.12.31

23

付监管股拆除劳务费

31,080.00

监管股2020年7月-9月拆违费用(向阳路西测一线、荷花路东侧、金桥路西测一线、)

2020.12.31

23

付监管股拆除劳务费

33,320.00

监管股2020年10月-11月拆违费用(芳草桥西测、何家队、涂沈巷、连心路南测一线、长武路北侧一线)

2020.6.30

24

拆除费、劳务费、租赁挖机费

24,900.00

拆除长城社区、飞跃社区、新庄社区、五里牌建材市场、五里社区、汽车总站、商贸城等包干7700元、挖机台班费9400元、劳务费民工7800元

2020.7.31

27

拆除费、劳务费、租赁挖机费

33,000.00

田庆拆除三个街道部分社区违规建设包干费用等

2020.9.30

27

拆除费、劳务费、租赁挖机费

34,350.00

王爱平拆除三个街道办部分社区违规建设费用

2020.12.31

21

付围挡开支

1,260.00

租用协议

拆除工程及劳务费等小计

 

479,670.00

 

2020.1.31

24

付车辆保险费

5,123.02

控违车湘F9C718保险费

2020.12.31

22

付车辆修理费

16,885.00

控违车湘F93021、湘F93920、湘F93718、湘F9C718执法大队4台执法车修理费

2020.12.28

3

付车辆维修费

4,981.00

2020.12.28

4

付车辆维修费

930

2020.9.30

25

付租车费

3,200.00

长安五里云湖街道督查租车费、报送2020年工作计划台帐资料(公务用车)

2020.12.31

14

付租车费

4,600.00

三季度督查、规划区范围巡查、处理信访等租车费用

控违车维修保险及租车小计

 

35,719.02

 

2020.6.30

13

付宣传费

2,200.00

宣传栏费用

2020.7.31

27

付宣传费

3,100.00

宣传费用

2020.12.31

21

付宣传费

36,000.00

执法宣传费用,政府采购,

2020.12.28

2

付宣传费

21,200.00

广告宣传清单、海报、图片、宣传单、横幅、宣传栏、制度牌等与正宏广告签订合同21200元

2020.12.28

4

付宣传费

1,200.00

宣传费用

宣传费用小计

 

63,700.00

 

2020.3.31

11

付印刷费

14,000.00

广告宣传制作费

2020.6.30

5

付印刷费

2,410.00

复印讲话稿、文件、档案装订等费用

2020.6.30

5

付印刷费

4,250.00

红袖章、横幅制作费用

2020.9.30

27

付印刷费

12,100.00

打印复印文件

2020.6.30

6

付印刷费

5,600.00

印刷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

印刷费小计

 

38,360.00

 

2020.1.31

81

付办公费

4,800.00

购买雨衣、鞋等日用品

2020.6.30

4

付办公费

2,832.00

文具、档案合、办公用纸、文件袋等

2020.6.30

5

付办公费

7,300.00

购买雨衣、鞋等日用品

2020.6.30

6

付办公费

345

购买文具、本子

2020.7.31

28

付办公费

992

购买档案合、笔等文具

2020.12.28

4

付办公费

2,190.00

购买计算机耗材

2020.12.28

5

付办公费

240

购置文具公章

2020.12.28

4

付搬迁费

4,600.00

禁违大队力办公室搬家运费

2020.9.30

25

付搬家劳务费

1,800.00

禁违办搬家运费、打扫费

2020.9.30

25

付差旅费

2,200.00

拆违行动购买伤口药品费

办公用品等费用

小计

 

27,299.00

 

2020.12.31

 

付控违大队无编人员工资

679,452.00

市禁违执法大队无编人员15人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2020.12.31

 

付控违大队无编人员养老保险

88,902.00

2020.12.31

 

付控违大队无编人员医保

69,030.00

2020.12.31

 

付控违大队无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111,564.00

无编人员费用小计

 

948,948.00

 

合计

 

 

3,293,696.02

 

 

5、合同签订与支付情况:禁违拆违拆除工程及劳务费共支出47.97万元,除与湖南雄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5个拆除包干协议共价款8.27万元,围档租用协议1个价款0.13万元外,其他拆除劳务费租赁挖机费用等均未签订拆除包干协议或违法建(构)筑物施工合同。

6、验收情况:所有禁违拆违拆除工程均无验收手续。

(五)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新增违法建设为零、民生建房无违规”的工作目标,实施全面禁、强力拆、长效治的手段开展禁拆治违工作。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定量、定性目标)

新增违法建设为0、民生建房0违规。

控违办履行日常督查、检查及年度1次考核评比工作。

控违办负责在全市开展禁违拆违治违宣传工作,业务和法制培训工作,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及督(协)办函下达。

市控违大队日常工作及执法任务:负责每日巡查、违法举报的接待、登记、处置、交办及合法性认定,违法建设立案、调查、处理及大型违法活动的组织、指导、方案审查;负责群众投诉、信访、媒体曝光、领导指示件的调查核实和快速处置。

保障民生建房合理需求。

2)质量指标

因执法方法简单,执法程序不当酿成事故率为0。

工作人员未发生执法不严,玩忽职守,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行为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事件。

2020年市级考核结果合格。

3)时效指标

2020年12月底完成其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

4)成本控制情况

控制在预算资金338万元以内

5)效益及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有良好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性,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该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检验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3)《临湘市城市规划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分区管理办法》

4)中共临湘市委 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临发[2018]4号)

5)《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1]5号

6)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7)财务数据及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指标体系及标准、评价方法

1、指标体系设置

绩效指标体系包括共性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项目共性指标设置主要参照了湖南省财政制定的《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附件“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样表)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了《市自然资源局控违经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及《市自然资源局控违经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2)。

2、绩效评价结果划分

绩效评分主要分为项目决策(占总分值15%)、项目管理过程(占总分值25%)项目产出(占总分值30%)项目效果(占总分值30%)三大部分。评价结果分为:90分含)-100分为“80分含)-9060分含)-80“中”、60分以下“差”共四类。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按照逻辑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技术评价方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及相关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附件),确定评价项目负责人,对评价参与人员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工作职责2021425财政局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我所绩效评价人员向自然资源局提交《项目绩效评价需提供资料清单》;2020年5月7日,在绩效管理股负责人的带领下,我所绩效评价人员与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通过初步了解及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制订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体系指标、调查问卷等。

2、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20215月-6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调阅自然资源局与项目相关资料通过调查、核实、核算、咨询满意度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展开绩效价工作

1)收集资料及核实财务数据收集了临湘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计划、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禁违拆违治违指导意见、城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职责、考核考评奖惩办法等文件,核实了财政下达的2020年禁违拆违治违预算指标数据,核查了市自然资源局禁违拆违治违资金到帐、项目支出台帐、会计凭证及附件等,编制了反映项目及资金基础数据表。

2)重点抽查情况。绩效评价人员重点抽查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城社区治新路沿线违法建设拆除情况,违法建设拆除率100%。

3)进行了问卷调查。绩效评价组对城区市民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及结果见本报告“绩效评价指标分析-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

4)分析评价根据现场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基础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对项目运行绩效情况进行较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现场评价工作底稿制订了绩效评价评分表明确扣分项及扣分依据;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完善报告,形成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控违经费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绩效股审核。

 

三、绩效评价结论及主要绩效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定,该项目得分83.5分,等级评定为“良好”。其中:

项目投入总分15分,该项目得分9.5分,扣5.5

过程管理总分25分,该项目得分18分,扣7

项目产出总分30分,该项目得分26分,扣4

项目效果总分30分,该项目得分30分,扣0

具体见临湘市自然资源局控违经费项目绩效评分表》(附表2

(二)项目主要绩效

1、市领导高度重视,以最强的力度保障工作推进。临湘市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禁拆治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书记、市长亲自调度,2020年3月23日,召开2020年第次禁拆治违工作推进会,从思想认识再提高、排查巡查再仔细、打击处理再严厉、体制机制再创新、廉洁高效再加强等五个方面部署了2020年禁拆治违工作。8月12日,廖星辉市长主持召开城市规划区内禁拆治违工作调度会,从着力思想认识再提升、着力工作责任再落实、着力督查督办再强化、着力考核问责再严厉四个方面部署了下半年禁拆治违工作。9月25日,人大主任李其报主持召开临湘市召开城市规划区禁拆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从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推进禁拆治违工作、始终坚持高位强力推进禁拆治违工作、始终坚持坚守底线思维对违法建设进行零容忍三个方面对临湘市禁拆治违提出工作要求。2020年书记、市长、人大主任、分管市长16次科学调度、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禁拆治违工作,对禁拆治违工作做到了经费保障、人员保障、措施保障。禁拆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随时碰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责任单位也都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以最强的力量保障工作推进。

2、深入宣传造势,营造了开展禁拆治违工作的深厚氛围。按照 “全覆盖、强重点、扫盲区”的宣传要求,今年来,临湘市共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共设立宣传栏(牌)78个,悬挂横幅165条,印制宣传手册5000份,出动宣传车56台次,保证了交通要道能看到宣传栏(牌),规划区村(社区)能看到横幅,组能看到标语,真正实现了宣传全覆盖。同时,充分利用市级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在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在电视台滚动播放禁拆治违工作宣传标语,在全市上下营造了开展禁拆治违工作的浓厚氛围。

3、突出重点攻坚,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动用一切力量抓巡查。临湘市建立了市、街道、禁违执法大队、村(社区)四级巡查机制,筑牢了纵向“四级巡查”和横向“网格巡查”的工作基础。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市级加大了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巡查暗访力度,认真落实“即查即拆”工作要求。二是采取一切手段拆违建。为有效遏制和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城乡建设秩序,确保“新增违建为零”,根据3月23日市禁拆治违工作推进会议和9月25日禁拆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拆治违“百日攻坚”行动,排出一切干扰,露头就打,动砖就拆,今年临湘市共组织各类拆除行动84次,治安拘留暴力抗法人员2人,拆除各类新增违法建设96例(处)6522㎡,新增违法建设拆除率达100%。同时,为落实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临湘市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治理临湘市国家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严厉打击和整治危害国家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4月20日至30日,长安、五里牌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铁路沿线违法建(构)筑物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拆除,共拆除铁路沿线违法建(构)筑物81处,拆除面积4200余平方米。三是用尽一切办法保民生。抓好禁拆治违工作,既要坚决堵,从根本上控住违法建设;也要有效疏,从制度上保障群众民生建房的合理需求。今年来,临湘市按照“综合管控、堵疏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了民生建房管理,今年共依法依规审批民生住房150户,有效解决了无房户、困难户的住房要求。

4、具有良好社会效果,可持续性影响较好。

1)社会效果一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项目的实施,有效打击了违法建设用地的抢搭抢建行为;违法建设拆除有效,预防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维护了社会公平、公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二是城市规划区内全面推进禁违拆违治违工作,严格控制了私房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了土地违法交易行为、小产权房建设行为。

2)环境效果:一是美化人居环境。棚子拆掉后亮敞了、宽阔了、车子进出方便,群众休闲场所增加,提升人居环境,美化市容市貌。二是提升人居环境、有效避免了农田水面山林等不受更多侵蚀,保护有生态环境,美化了城市及乡村。

3)可持续性: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将禁违治违控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书记、市长、人大主任亲自调度,成立领导小组及一办三组组织领导机构,以最强的力量保障工作推进可持续性影响好;二是有人员有制度。多部门配合、实施联动执法,有严格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有专业队伍,保障项目有序、顺利实施;三是有经费。违控经费纳入了年初预算保障了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决策

1、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性与程序规范性分析

项目立项决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预算支出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实施依据充分。

控违经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集体决策,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明确性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不完整,绩效目标及产出指标未填写,预算绩效目标不明确;本项目未按绩效管理要求进行年度绩效自评。

3、资金投入合理性分析

1)项目投入结构分析:根据市自然资源局财务帐列示,2020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29.36万元,其中:支付违法建设拆除施工相关费用47.96万元,占总支出14.56%;支付拆违执法工作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51万元,占总支出5.01%;拨付给3个街道控违资金170万元,占总支出51.62%;支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94.89万元,占总支出28.81%。

2)合理性分析:禁违拆违控违经费按要求纳入市财政年初预算。根据临湘市自然资源局申请,通过市财政局测算,市领导审批,确定年度预算经费为338万元,用于全市禁违拆违控违工作运营。由于执法大队无编人员无经费预算,因此15个无编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挤占了禁违拆违控违专项经费。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分析:

1)资金到位率:市财政批复预算资金338万元,实际到位338万元,到位率100%。(注:预算388万元,其中50万元由市财政直接拨付云湖街道办事处)。

2)预算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批复338万元,实际支出329.36万元(未包含拨付云湖街道办事处50万元)预算执行率97.44%。拨付资金实际支出比预算少拨付80万元(预算300万元-财政直拨50万元-170万元),其中:长安街道办事处少拨付60万元,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少拨付10万元,云湖街道办事处少拨付10万元。原因:部分人员工资集中在市自然资源局支付,所以拨付经费减少。

3)支付率:实际支出329.37万元,到位资金支付率97.45%

4)资金使用合规性:委托拆除施工支出附有工程量清单,每笔支出有经手人、证明人及领导签字支付,支付依据较充分。但拨付给3个街道办项目资金会计凭证附件不全。(详见本报告“存在主要问题”)

5)资金管理情况:

自然资源局禁建控违经费由自然资源局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项目资金审批流程按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要求支付。但专项资金未实行专帐核算,未制订专门的控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

2、项目组织与制度制订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及分工情况。2020年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组织与领导机构为禁违拆违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即:市禁违拆违治违办公室(以下简称:禁违办)及督查考核组、查处问责组、依法处置组。市禁违拆违治违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总协调及日常工作;督查考核组负责督查考核日常工作;查处问责组负责查处问责的日常工作;依法处置组负责依法处置的日常工作,各小组严格按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职责要求强化对全市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管理,确保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高效运转。

2)项目管理制度制订情况。中共临湘市委 临湘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临湘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湘市城市规范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分区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职责》,禁违办印发了《临湘市城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临湘市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考核计分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三)项目产出完成情况及实现程度差异分析

1、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新增违法建设为0、民生建房为0违规完成情况2020年共组织各类违法拆除行动84次,拆除各类新增违法建设96例(处)6522平方米,新增违法建设拆除率为100%。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成新增违法建设为0、民生建房为0违规目标任务。

督办、抽查及考核完成情况:控违办按要求每季对工作履职、违法建设新增和拆除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

宣传、培训及督办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在城区规划区内共设立宣传栏(牌)78个,悬挂横幅165条、印刷宣传手册5000份,出动宣传车56台次,保证了交通要道能看到到,设立宣传栏(牌)在规划区内能看到横幅、组能看到标语,实现了宣传全覆盖。在五一、端午、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在电视台滚动播放禁拆治违工作宣传标语。二是培训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未组织对禁拆治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法制培训。三是督办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共召开工作调度会议8次,下发督办函12份。

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市控违大队有每日巡查、违法举报的接待、登记、处置记录;二是2020年治安拘留暴力抗法人员2人,2020年3月-9月参与全市范围内组织“百日攻坚”行动及禁拆治违执法行动等。

民生建房管理完成情况:今年共依法依规审批民生住房150户,有效解决了无房户、困难户的住房要求。已批公私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较好。

2)产出质量指标

根据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2020年禁违控违工作人员因法程序不当酿成事故率为0。

根据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纪检部门)提供的情况,2020年有2名(周鑫辉、陈彦彪)工作人员因禁违工作不力受到警告处分。

③2020年市级考核结果:根据岳阳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2020年度土地依法征收和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临湘市评为禁违拆违治违优胜市(县)级政府,方小虎获得个人嘉奖。

3)时效指标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

4)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实际支出329.36万元,控制在预算资金以内。

(四)效益及满意度指标情况

1、效益情况:见本报告“主要绩效”。

2、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

绩效评价人员采用微信扫码、纸质答题形式,对临湘市城区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见附件)共10题,采用微信扫码形式,参与人数20人。回收16份,回收率80%。经统计,按加权平均得出满意度(满意占100%、基本满意占60%,不满意为0%)结果为89.5分,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目标及绩效自评方面

1)年度预算资金申请表内容不完整。未按要求填写长期及年度绩效目标,未按要求填写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及效益指标,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不明确。

2)项目未进行年度绩效自评。

2、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未专帐核算。本项目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同核算,未实行专帐管理、专帐核算,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利于核算项目预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项目支出超出预算使用范围,未专款专用根据财政下达指标批复,资金用途分类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但实际支付人员经费94.89万元,占总支出28.81%,支出超出预算使用范围。原因: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介绍,因自然资源局15个无编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无资金来源,本项目部分经费资金实际用途为解决城区范围内禁建控违工作中无编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保等费用。

3)部分资金拨付会计凭证附件不全。2020年拨付给长安、五里、云湖3个街道办事处资金共170万元,无拨付资金额测算依据及具体使用用途作会计凭证附件。

4)项目资金使用缺少监督管理。对拨付至3个街道办事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未进行定期监督及检查,核实资金使用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

5)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项目为多年的延续项目,未制订控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明确资金用途、资金拨入流程、支付流程、审批流程、会计核算等,不符合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

3、项目管理及绩效方面

1)部分项目未签订委托施工合同,未制订强制拆除实施方案。2020年委托单位或个人对违规建筑(构)物拆除费用支出47.83万元,除委托湖南雄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拆除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城社区治新路沿线、长城社区连新路、长城路沿线及集庄社区武广高铁沿线、云湖、长安、五里街道辖区违法建(构)筑物施工签订了5个合同8.27万元、制定了4个强制拆除实施方案外,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对违规建筑(构)物拆除施工费用支出39.56万元,均未签订委托施工合同、未制订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2)无验收记录拆除工作完成后无相关工作人员对合同、拆除清单完成内容验收签字,财务报帐未依据验收合格结论、对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项目费用。

3)个别目标任务未完成2020年未按工作职责要求组织对禁拆治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法制培训。

(一)相关建议

1、制订绩效目标,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制订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中长期工作目标,设置与项目相匹配的量化指标,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根据绩效管理要求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本项目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及时向市财政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及指标评分表,并将自评报告及指标评分表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让社会公众督促项目实施情况。

2、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控建拆违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按财政预算要求,资金直接用于控违拆违工作费用,不得超预算范围支付人员经费等费用

3、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拨付云湖、五里、长安三个办事处控建拆违经费,应明确具体用途,准确预算资金,做到计划拨付与实际拨付资金额一致,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做到资金拨付手续齐全、附件完整、绩效目标明确。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控建拆违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监督,核实资金使用合规性、合法性。加强财务规章制度建设,制订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项目资金支出有章可依。

4、建议签订委托施工合同,制订强制拆除实施方案。对于强制拆除项目,相关部门应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步骤、工作纪律、责任分工等,以督促施工方按时、按质量完成任务。对于委托给单位或个人对违规建筑(构)物拆除施工项目,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分清双方经济及法律纠纷责任,保证拆除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

5、加强对违规拆除工程验收工作。加强对委托拆除实施单位完成数量、质量、时效验收工作,在支付资金时,应提供实际拆除清单及相关部门验收人员签字,并依据验收合格结论,支付项目费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调查问卷属于被调查者的主观反馈,问卷措辞可能影响被调查者的回应,问卷题目也无法给出项目全貌,不能完全真实反映本项目实际效果其满意度调查受到一定限制。

本报告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原始单证、清单数据及内容进行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意见和观点是在规定时点数的基础上出具的,不应视作包含绩效评价期间所有业务发生的保证。

本报告仅供市自然资源局控违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所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以上因使用不当造成任何后果与本报告执业注册会计师及本事务所无关。

 

附件:

1、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控违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临湘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控违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4、问卷调查统计表

5、基础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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