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书
湘恒兴专审字(2021)第020号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0二一年六月
临湘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临湘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经费
实施单位 临湘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管单位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单位 临湘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部门组织评价R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R 部门评价组□财政评价组□
评价时间: 二0二一年七月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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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湘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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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部门 |
临湘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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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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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预算资金 |
项目资金到帐 |
项目资金帐面实际支出 |
单位管理经费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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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211 |
0 |
54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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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年初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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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单位管理费用支出543.56万元中包含项目经费211万元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38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46万元,对个和家庭补助4万元,固定资产折旧5.53万元 |
注:
1、市社保中心财务人员说明:本项目实以项目经费预算为名,补充行政经费不足。2020年单位管理费用支出543.56万元中包含项目经费211万元支出。
2、因本项目预算经费211万元与其他预算资金混同核算,未设立项目专帐或台帐,无法准确反映本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3、本项目因预算申请时无具体目标,经与市社保中心商议,以市社保中心2020年工作计划为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
●年度目标任务
(一)产出目标任务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费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参保。
3、完成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
4、积极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5、加大审计稽核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6、拓展社保网络服务平台建设。
7、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业务素养。
(二)质量指标
1、无负面與情,12345回复率100%
2、符合条件的未参保的人员参保率98%
3、虚报冒领金额追回率达100%
4、各种待遇发放率100%。
5、基金无贪污挪用违规处罚行为。
(三)时效指标
1、养老金在每月30号前按时发放。
2、每月25日前归集上解职业年金
3、基金征缴12月31日前完成。
(四)成本控制情况
控制在总预算资金566.6万元以内。
(五)效益及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有良好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绩效评价结论及主要绩效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定,该项目得分81分,等级评定为“良”。其中:
项目投入总分15分,该项目得分8.5分,扣6.5分
过程管理总分25分,该项目得分17分,扣8分
项目产出总分30分,该项目得分27.5分,扣2.5分
项目效果总分30分,该项目得分28分,扣2分
具体见《临湘市社保中心控违经费项目绩效评分表》(附表2)
(二)项目主要绩效
1、主要特色工作完成较好,成效显著。
2、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服务,实行网上经办。
3、保证养老金及几类特殊群体奖励金与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
4、切实落实疫情期问社保费減免工作
5、审计稽核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7、退捕造民社会保险参保
8、积极做好业务经办综合柜员制
9、精准核实贫困人员信息,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目标及绩效自评方面
(1)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
(2)项目未进行年度绩效自评。
2、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未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2)预算与实际支出不符。
(3)资金支出会计凭证附件不全。
(4)拨付单位工会的补贴附件不合规。
(5)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项目管理及绩效方面
(1)部分业务系统衔接不够流畅。
(2)部分工作计划未完成
(二)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编制内容真实、额度合理
2、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3、制订绩效目标,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4、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资金支出依据充分。
具体内容见本报告。
目 录
内容简介.............................................................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基本情况.......................................................1-2
(二)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3
(三)绩效目标任务...................................................... 4-6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6
(一)绩效评价目的....................................................... 6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依据............................................... 6-7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及评价方法................................... 7
(四)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7-9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9
(一)评价结论......................................................... 9
(二)主要绩效...................................................... 9-1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2
(一)投入决策分析..................................................... 12-13
(二)预算执行过程管理方面............................................. ...13
(三)目标实现程度及差异情况分析........................................13-15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16
(一)存在问题........................................................16-17
(二)相关建议........................................................17-18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8-19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HUNAN HENGXING UNITED C.P.A OFFICE
湘恒兴专审字(2021)第020号
临湘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临湘市财政局:
受贵局委托,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对临湘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2020年各项工作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的预算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临湘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应当对其所提供的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1]5号)及临湘市财政局《绩效管理业务委托协议书》等有关文件及要求,我所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市社保中心2020年度各项工作经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了本报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临湘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求,市社保中心于2019年4月由临湘市社会养老保险所、临湘市机关事业保险所及临湘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三所合并而成,隶属于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的二级机构,财务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市社保中心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临湘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负责对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的宣传和具体实施、执行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和退休费社会化发放。
现有在职职工37人,(其中自筹人员2人),退休人员11人。共内设11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信息室、党建办、养老保险股、待遇审核股、灵活就业股、审计稽核股、视频建模股、事业征缴股。
2、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纳入年初财政预算,项目预算211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市社保中心相关股室,预算批复各项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为:经办机构的稽核和奖励经费、工作经费及机关事业改革经费。2020年本项目经费实际用于市社保中心日常运转经费开支。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总体情况
经审核,市社保中心2020年度预算支出总额为56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62万元、项目支出211万元;本年度实际收入54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18万元,其他收入1.9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543.56万元,其中:单位管理费用543.56万元,项目支出为0(报表未体现)。本年盈余-2.5万元。
2、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临湘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预算计划的通知》(临财预[2020]3号)预算安排,项目预算资金211万元,其中,
(1)本级经办机构及乡镇稽核奖励经费18万元(本级经办机构稽核经费及乡镇申报死亡奖励)
(2)本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及乡镇及村代办员工作经费42万元
(3)基金管理稽核经费119万元
(4)机关事业保险改革经费32万元
3、市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市社保中心收到市财政项目预算批复资金共计211万元。
4、支出情况
经审核,因本项目预算经费211万元与其他预算资金混同核算,未设立项目专帐或台帐,无法核实项目经费的实际用途及实际使用金额。根据市社保中心财务人员说明,项目经费211万元已支付,支出内容包含在单位管理费用543.56万元之中。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费用支出387.57万元,包含:在编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119万元、津贴补贴79.19万元、奖金72.7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5.24万元、住房公积金34.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6.46万元,包含:办公用品支出5.11万元、印刷费支出10.93万元、电费9.56万元、邮电费1.44万元、差旅费1.57万元、维修(护)费用7.9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9.45万元、党建经费0.27万元、拨乡镇工作经费36.98万元、劳务费0.85万元、工会经费22.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5万元、扶贫费用16.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万元,包含: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万元。
4、固定资产折旧费5.53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全市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负责对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的宣传和具体实施、执行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和退休费社会化发放。
2、项目年度目标:
注:本项目因预算申请时无具体产出目标,经与市社保中心相关部门商议,以市社保中心2020年工作计划设置为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任务
①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费工作。妥善处理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中的问题,解决遗留问题,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期间个人缴费一次性退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个人缴费一次性退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监督落实,有效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退费工作。
②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参保。针对完全未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和60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人员,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全部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动员其按规定方式参保缴费并领取待遇。展开社保政策宣传,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以及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动员其按规定方式参保缴费并领取待遇。
③完成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继续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明确征缴职能划转后相关业务流程,确保不因征缴职能划转而影响社保正常业务办理。指导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完成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
④积极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做好我市滨江工业园、三湾工业园调研工作,组织村、组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情况进行探讨,广泛听取群众代表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掌握了我市失地农民基本情况,制订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积极配合人社局养老保险股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⑤加大审计稽核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切实加大对全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审计稽核力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稽核,按规定查处违规和瞒报死亡时间,出具假证明等现象.我们下到各村组、上坟头,挨家实地调查走访,做到查明死亡时间清楚、手续完备、待遇拨付及时,杜绝虚报冒领,堵塞管理环节中的一切漏洞,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⑥拓展社保网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依托政府统一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拓展社保业务网上经办范围,增加便民服务项目和渠道,为参保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渠道。
(2)质量指标
①无负面與情,12345回复率100%
②符合条件的未参保的人员参保率98%
③虚报冒领金额追回率达100%
④各种待遇发放率100%。
⑤基金无贪污挪用违规处罚行为。
(3)时效指标
①养老金在每月30号前按时发放。
②每月25号前归集上解职业年金
③基金征缴12月31日前完成。
(4)成本控制情况
控制在总预算资金566.6万元以内。
(5)效益及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有良好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了解该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检验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3)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
(5)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1]5号
(6)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7)财务数据及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指标体系及标准、评价方法
1、指标体系设置
绩效指标体系包括共性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项目共性指标设置主要参照了湖南省财政厅制定的《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附件“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样表)”并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了《临湘市社保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及《临湘市社保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2)。
2、绩效评价结果划分
绩效评分主要分为项目决策(占总分值15%)、项目管理过程(占总分值25%)、项目产出(占总分值30%)项目效果(占总分值30%)三大部分。评价结果分为: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共四类。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实地核查、问卷调查等;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按照逻辑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技术评价方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
按区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及相关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见附件),确定评价项目负责人,对评价参与人员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工作职责;2021年4月25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明确了评价范围、评价主要内容、评价责任分工,提出了评价工你和要求。我所绩效评价人员向市社保局提交了《项目绩效评价需提供资料清单》;2020年5月7日,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股负责人的带领下,我所绩效评价人员与市社保中心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通过初步了解及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制订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体系指标、调查问卷等。
2、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6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调阅市社保中心与项目相关资料,通过调查、核实、核算、咨询、满意度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展开绩效评价工作。
(1)收集资料及核实财务数据。收集了临湘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湘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临湘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文件及制度,核实了市财政下达的2020年项目预算指标,核查了市社保中心专项资金到帐、抽查会计凭证及附件等,编制了反映项目及资金基础数据表。
(2)实地查看及重点抽查情况。绩效评价人员实地走访临湘市智慧政务中心社保中心窗口(48-52号),通过现场查看,绩效评价人员认为窗口人员服务态度较好,对前来咨询业务群众做到了及时接洽,咨询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办事效率较高;窗口公示的办理业务操作流程清晰。
(3)进行了问卷调查。绩效评价人员对临湘市区退休人员及政务中心社保中心窗口办事的群众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及结果见本报告“绩效评价指标分析”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
(4)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市社保中心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财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审查和汇总分析;结合现场评价的具体情况,对市社保中心2020年项目实施后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现场评价工作底稿,制订了绩效评价评分表,明确扣分项及扣分依据;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被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完善报告,形成《临湘市社保中心各项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绩效股审核。
三、绩效评价结论及主要绩效
(一)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定,该项目得分81分,等级评定为“良”。其中:
项目投入总分15分,该项目得分8.5分,扣6.5分
过程管理总分25分,该项目得分17分, 扣8分
项目产出总分30分,该项目得分27.5分,扣2.5分
项目效果总分30分,该项目得分28分,扣2分
具体见《临湘市社保中心控违经费项目绩效评分表》(附表2)
(二)项目主要绩效(单位整体绩效成绩)
1、主要特色工作完成较好,成效显著。
全市共有参保单位344家,其中企业107家,事业237家;参保人数347,097人,其中企业40,674人.,事业12,178人,城乡居民294,245人;高退休人员103,690人,其中企业38,041人,事业5,058人,城乡居民60,595。今年共征缴养老保险基金35,911万元,其中企业16,645万元,事业15,602万元,城乡居民3,664万元,事业保险职业年金3,375万元,并按省厅计划及时归集上解职业年金共 3,464 万元 。
2、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服务,实行网上经办。
疫情防控期同,市社保中心推行“不见面”网上经办和延迟服务,鼓励通过手机 APP自主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査询等业务,企、事业各参保中,位尽量通过业务QQ群及电话联络办理各项业务, 尽可能減少业务前台的現场办理。未能及时办理退休申报、丧葬费抚恤金、个人参保缴费业务及居民参保人员缴费补数、新增参保、信息修改、缴费暂停、养老保除关系转移均延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 没有影响任何参保人享受待遇等合法手权益。
3、保证养老金及几类特殊群体奖励金与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
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停发基本素老金。 一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发放率、及时率均为100%, 全年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2,063万元,其中企业发放77,139万元,事业发放24,924万元,城乡居民发放6,921万元;二是准确及时做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结算和申报工作, 让每一位符合政策要求的老人都能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三是配合卫计、 教育等部门做好了几类特殊群体奖励金、生活补助费费的代发工作,保证了符合条件对象按时足额领取到奖励金或生活补助费。
4、切实落实疫情期问社保费減免工作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临湘市较多企业经济遭受打击,企业主和务工者生存艰难,市社保中心根据省财政厅和人社厅相关文件,全年共减免111家中、小、微企业社保费近3260.5万元, 共减免52053人次,为保证我市社会大局的稳定和企业经济复苏贡献了坚强的力量。
5、 审计稽核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疫情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加大了对全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审计稽核力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稽核,按规定查处违规和瞒报死亡时间, 出具假证明等现象。市社保中心稽核人员下到各村组挨家实地调査走访, 杜绝虚报冒领, 堵塞管理环节中的一切漏洞, 市社保中心已实地稽核各类死亡人员657余人, 追回基金160万元。
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城居保全覆盖宣传月工作, 市社保中心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 于2020年6月底在临湘市举行了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城区个各街道办事处和每个乡镇社保站进行政策宣传, 现场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下乡上门入户进行现场解答问题及免费发放宣传资料, 确保让广大参保群众因知晓政策而参保缴费。
7、退捕造民社会保险参保
为做好退捕渔民参保意向书的签订, 确保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的权益, 社保中心根据时间节点与农业农村局一起, 通过开会集中学习、 发放宣传手册、 利用电视媒体、 宣传车和制作横幅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分三个组进村入户做动员和政策宣讲, 会同乡镇干部进行责任分包, 通过政策的宣传讲解,为民解惑,引导渔民签订参保意愿书。目前,有意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渔民共515人, 已补贴2395.5万元;有意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渔民共296人,已补贴1412. 1万元,共补贴退捕渔民811人,补贴资金3807.6万元,己全部补贴到位。
8、 积极做好业务经办综合柜员制
我市政务大厅于7月底正式开始办公, 我中心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完善管理制度, 所有的业务在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 一次办结,由原来的“单一办事窗口”变为“综合服务窗口”, 提高了经办效率, 提升了服务水平, 真正做到让群众办理业务 “最多跑一次”。
9、 精准核实贫困人员信息,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
按中央、 省相关扶贫政策文件要求, 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 通过与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兑接核定好人员信息身份,扶贫系统贫困人员数据应核尽核, 做到不漏一人。今年共代缴7,687 人,建档立卡人员654人,低保人员4,052人,特困人员572 人, 重残人员2,409人, 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根据临湘市今年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总体思路, 中心抽调一人专事扶贫工作, 所有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到人,明确分工,査清老底子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户一策”的帮扶措施和计划。协同村、支两委制定“正刚黄精种植”基地产业帮扶, 并资助产业发展5万元。 针对有困难贫困户和有风险返贫的对象,为他们送去猪仔和鸡苗发展种养殖业。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决策
1、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性与程序规范性分析
项目立项决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预算支出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实施依据充分。
项目经费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市委、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及相关部门的集体决策,项目决策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明确性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不完整,绩效目标及产出指标未填写,未进行年度绩效自评。
3、资金投入合理性分析
(1)项目投入结构分析:根据市社保中心财务帐列示,2020年项目预算投入211万元,其中,本级经办机构及乡镇稽核奖励经费及基金管理稽核经费137万元,占总投入64.93%;本级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及乡镇及村代办员工作经费42万元,占总投入19.91%。机关事业保险改革经费32万元占总投入15.16%
实际投入未列专帐或台帐,无法核实与分析。
(2)合理性分析:项目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初预算。项目预算资金由临湘市社保中心申请,市政府、市财政申报,经市人大审核通过,确定年度预算经费为211万元,用于稽核经费及奖励经费、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及乡镇及村代办员工作经费、机构改革经费。但预算确定各项经费内容与实际内容存在差异。(见本报告“存在的问题”)。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分析:
(1)资金到位率:市财政批复预算资金211万元,实际到位211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合规性:抽查29笔、174.92万元单位管理费用支出,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有经手人、证明人及领导签字,支付审批手续齐全,资金支付金额准确。但存在部分支出附件不全等问题。(见本报告“存在的问题”)
(3)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社保中心财务股负责管理。专项资金未设立专户、未专帐核算,专项资金与行政资金混同核算,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见本报告“存在的问题”)
2、项目组织与制度制订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及分工情况。本项目由市社保中心相关股室管理,未专门成立项目组织机构、未明确项目相关股室分工及职责。
(2)管理制度制订情况。市社保中心执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临湘市社保中心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但未制订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三)项目产出完成情况及实现程度差异分析
1、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①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费工作。本年度尚未成立一次性退费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个人缴费一次性退费工作方案,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中的遗留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本工作已纳入2021年工作计划。
②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参保。一是针对完全未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符合条件未参保的人员,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等基层单位组织,基本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二是于2020年6月底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宣传月”活动。本项内容完成情况较好。
③完成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未及时完成,造成由地方财政兜底的退休费发放出现较大缺口。原因:因税务系统不能接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等原因。不是人社系统原因。
④积极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本项工作暂未启动,未制订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原因:本项工作系市社保中心配合市人社局失地农民股工作,市人社局本项工作暂未启动。
⑤加大审计稽核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通过下到各村组、上坟头,挨家实地调查走访,通过稽核查出各类死亡人员657余人。追回基金160万元,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本项工作内容完成情况较好 。
⑥拓展社保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一是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了“不见面”网上经办和延迟服务,鼓励通过手机APP自主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查询等业务,企、事业各参保单位尽量通过业务QQ群及电话联络办理各项业务;二是平台业务拓展至各乡镇劳动保障站。本项业务内容完成情况较好。
从2020年7月底开始,所有业务在政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一次办结,由原来的“单一办事窗口”变为“综合服务窗口,力争实现正常业务“最多跑一次”要求,力求做到常规业务“一次办结”。本项业务内容完成情况较好。
(2)质量指标
①经咨询12345热线,2020年市社保中心无负面與情,12345热线回复率100%。
②符合条件的未参保的人员参保率达98%。个别特殊情况,尚未参保。
③虚报冒领金额追回达100%。
④各种待遇发放率达100%。
⑤根据市社保中心财务股提供信息,2020年未发生基金贪污挪用违规处罚行为。
(3)时效指标
除基金征缴工作略迟于规定时间外,其他工作均在规定时间完成。
(4)成本控制情况
年度实际支出543.56万元,控制在566.64总预算范围内。
(5)效益及满意度指标
社会效益:确保全市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具有良好社会效益。
可持续性: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3、项目受益对象满意度
绩效评价人员采用微信扫码、纸质答题形式,对临湘市部分退休待遇领取群众及社保窗口办业务群众进行问卷调查。参与人数20人,回收答卷20份,回收率100%。经统计,调查问卷共10题(见附件),按加权平均得出满意度(满意占100%、基本满意占60%,不满意为0%)结果为87.9分,项目综合满意度较高。其中,得分较高的是“对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的评价,得分较低的是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宣传的评价。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目标及绩效自评方面
(1)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项目未按要求设置年度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及效益指标。
(2)项目未进行年度绩效自评。未按绩效管理要求,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项目相关信息。
2、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由于项目资金与单位管理费用混同核算,经报市财政绩效股同意,抽查单位管理经费支出会计凭证29笔、174.92万元(见附件),核查其资金使用合规性、真实性,其主要问题如下:
(1)项目资金未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本项目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同核算,未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利于核算项目预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原因:根据市社保中心相关部门介绍,因市社保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不足,故以项目经费名义申请预算,实用于单位管理费用。
(2)预算与实际支出不符。一是预算资金类型不符。预算分类为项目专项支出,实际用于基本支出-单位管理费用支出;二是超预算范围。项目预算为稽核经费及稽核奖励经费、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及机关事业保险改革经费,实际使用范围包括单位管理经费所有科目;三是预算内容不准确,2019年机关事业保险改革已完成,但2020年仍安排机关事业保险改革预算经费32万元,预算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预算审核不严。
(3)资金支出会计凭证附件不全。一是2020年4月、9月共支付聂市镇凤形村扶贫款10万元,2020年12月7日支付坦渡镇联合村扶贫款2万元,附件均缺少市扶贫办相关文件依据;二是拨付乡镇奖励经费及工作经费36.98万元,无奖励具体事项或考核文件、无拨付各乡镇工作经费金额标准或依据。
(4)拨付单位工会的补贴附件不合规。一是2020年9月29日拨付工会经费补贴5.6万元,附件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未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二是拨付单位工会补贴入帐凭证缺少举办工会活动方案、经费预算明细、集体研究同意会议纪要等依据。
(5)未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制订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用途、范围、资金拨入流程、支付流程、审批流程、会计核算要求等。
3、业务管理及绩效目标完成方面
(1)部分业务系统衔接不够流畅。一是企保、事保、农保三险合一后,企业保险和机关事保的业务系统对接不够流畅, 很多业务无法办理, 导致产生一些遗留问題无法解决。原因:省系统开发不全,企保和农保可对接,但事保跟企保农保无法对接等原因造成。二是与税务部门业务系统对接部分内容不全。原因:省税务总局的系统不能接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2)部分工作计划未完成。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费工作未按计划成立一次性退费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个人缴费一次性退费工作方案,临湘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中的遗留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 二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工作未及时完成,未明确征缴职能划转后相关业务流程。原因:一是是因省税务总局的系统问题,二是因征缴职责划转未完成,划转后相关业务流程暂未制订。
(二)相关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做到预算编制内容真实、额度合理。
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时应根据单位实际,安排预算内容,测算预算资金需求量,做到预算内容真实、准确、合理;相关部门预算审核时,应严格把关,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科学论证预算编制内容及资金额度,做到预算编制内容准确、合理,预算资金分配具体、细化。
2、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能以申请预算项目资金之名,实际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按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做到准确、真实反映项目实际支出。
3、制订绩效目标,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制订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中长期工作目标,设置与项目相匹配的量化指标,根据绩效管理要求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本项目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向市财政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及指标评分表,并将自评报告及指标评分表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让社会公众督促项目实施情况。
4、加强财务管理,做到资金支出依据充分。
加强财务制度管理,支付扶贫款、拨付乡镇奖励经费及工作经费时会计凭证附件齐全、支付标准明确、依据充分。拨付单位工会的补贴时使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入帐时应附有举办工会活动方案、经费预算明细、集体研究同意会议纪要等依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调查问卷属于被调查者的主观反馈,问卷措辞可能影响被调查者的回应,问卷题目也无法给出项目全貌,不能完全真实反映本项目实际效果,其满意度调查受到一定限制。
本报告是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原始单证、清单数据及内容进行的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意见和观点是在规定时点数的基础上出具的,不应视作包含绩效评价期间所有业务发生的保证。
本报告仅供市社保中心各项工作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所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以上因使用不当造成任何后果与本报告执业注册会计师及本事务所无关。
附件:
1、《临湘市社保中心各项工作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临湘市社保中心各项工作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4、问卷调查
5、基础数据表
湖南恒兴联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岳阳 二O二O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