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第五代(5G)移动通信信息化服务 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来源: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日期: 2022-11-0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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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第五代(5G)移动通信信息化服务

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根据岳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临湘市第五代(5G)移动通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以高速光纤宽带骨干网络、5G移动通信网络为基础,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为支撑的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为发展数字经济提供强大的动力,使我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部分领域进入全省前列,市城5G无线宏站开通达到100%,建设80个5G室内分布系统,全市5G基站总数达到1158个。

具体年度目标如下:

2020年:市城5G无线宏站开通达到30%;建设至少20个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5G基站340个,其中:市城新建5G基站150个、改建5G基站190个。

2021年:市城5G无线宏站开通达到80%;建设至少40个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5G基站580个,其中:市城新建5G基站250个、改建5G基站330个。

2022年:市城5G无线宏站开通达到100%;建设至少20个5G室内分布系统;建设5G基站238个,其中:市城及乡镇新建5G基站114个、改建5G基站124个;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形成连续覆盖,实现40%以上自然村5G覆盖。

二、重点任务

完成514个新建5G站点的架设,改建改造5G基站644个,其中利用社会资源(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建筑楼宇、广告牌等)站址413个,架设约400公里电源线;综合接入业务5G核心机房25个,其中:城区核心机房改造15个,工业园区及乡镇新建核心机房10个(需向运营商逐个确认统计).

(一)规划编制实施专项行动

2020年11月底全面完成5G建设的规划编制任务。铁塔公司牵头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立足现有通信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尽快完成编制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和5G专项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市城控制性详规。相关单位在规划市政设施、公共交通等其他大型场所建设时,要同步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空间。因城市拆迁、道路改造而造成通信设施迁移的,应重新规划路由、站址,并由项目设计单位将迁改费用列入改造总体工程预算。(责任单位:科工局、发改局、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铁塔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二)公共资源开放专项行动

除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另有规定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交通站场等政府全额投资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及附属配套设施应向公共通信设施建设免费开放,不得以收取其他费用的方式转嫁场地占用费。

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府资源向公共通信设施建设免费开放,督促和协调各有关单位、乡镇加强公共资源统筹共享工作;由铁塔公司统筹集约利用社会资源,依托铁塔基站、路灯杆、电力杆、监控设备杆、交通指示设备杆、公交站点、地下管廊等各类杆塔资源,以宏基站覆盖和“微基站+智慧杆塔”相结合的方式快速部署5G网络。同时要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强化信息沟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要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相互开放资源,降低费用,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工业园管委会、科工局、发改局、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广新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办事处)、供电公司、铁塔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三)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专项行动

各级各部门负起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主体责任,规范公共场所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查处各类阻扰、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展馆、工业园区、旅游景点、公路沿线、桥梁隧道、公路客运站等公共设施场所,应当配套建设通信设施,充分考虑通信基础设施特别是5G移动基础设施的建设,预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空间,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住宅建筑和商业楼宇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应严格执行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户国家强制性标准,将配套的有线及无线覆盖通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承担建筑物红线内通信设施的建设费用,并预留设备间、天线位置;

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其做好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内通信网络覆盖的配合工作,为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信设施提供平等接入条件,不得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名目的不合理费用,保障用户自由选择电信服务;

市住建局应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铁塔公司纳入建设项目图审单位,要严厉查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阻挠光纤到户改造和通信基站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相关处理细则;

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非法阻挠通信设施建设施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对偷盗基站用电的单位、个人行为及时打击处理并加重处罚,对通信设施设立违法行为警示牌;

市发改局要将重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加大跟踪督促力度;

市科工局、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各类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市内农村地区、山区、湖区、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对通信站址资源审批的支持力度,及时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按照公用设施用途安排用地;

供电部门加大对通信基础设施供电保障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通信基础设施直供电的比例,缩短通信基础设施用电开户和引入的审批时限;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转供电电价不超过国家最新规定的上限价;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要对执行特殊通信、应急通信和抢修、抢险任务的通信车辆通行提供便利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铁塔主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刘如乐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王庆伟、科工局局长黄晓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城管局、教体局、供电公司、城建投公司和市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公室临湘市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通信质监站”)、各通信企业(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等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办事处镇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科工局,刘国平、谌彬、毛呈觐、姚辞、李智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科工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城管局、教体局、供电公司、城建投公司、市通信质监站、铁塔公司、各电信企业)

(二)强化责任考核。召开全市通信基站网络建设工作任务部署会议,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并纳入年度绩效工作考核内容。对索要超过当地征收标准的征地费和以收取赞助费、修路费等名义以及以有害辐射为由阻扰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村(社区)书记、主任、乡镇(街道办)书记、镇长(主任)及时出面协调解决,市督查室和科工局对其予以实质性考核。市督查室、科工局要加强督查和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需求变更情况,调整增补当年建设任务,确保通信基础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政府办、科工局)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多途径、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讲好“5G故事”,增强全社会对5G网络建设的认识,增强对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的了解,消除部分群众对基站辐射的疑虑和误解,提升公众对5G基站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推进5G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各镇办事处、铁塔公司、各电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