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 2023-09-1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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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市监发〔2023〕14号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市场监管所、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3年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工作筹划,认真贯彻落实。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年”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岳阳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年”活动,打好市场主体培育攻坚战,推动我市经营主体提质扩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科学统筹规划,精准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局成立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陆如勇为组长,局长方虹为常务副组长、副局长李宏久、李旭东、余永宏、汤小康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以及检验检测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股,陈永胜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工作部署推动、任务调度落实、数据统计分析等。

  三、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净增市场主体3827户(企业1421户,个体2406户),年底实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0642户,“个转企”完成134户(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二)主要举措

  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依托湖南省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日办结”,牵头为新办企业提供税务登记、免费刻章、免费寄递服务。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涉企事项清单化管理,开展经营许可“一照通行”。全面推行简易注销,完善撤销登记,试点强制注销,探索推进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和企业歇业制度,畅通退出市场机制。(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牵头,信用股、食品生产股、食品经营股、药械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挖市场主体新增长点。深入挖掘共享经济、新个体经济、新零售等新业态,充分发挥园区等开放平台、产业集聚区作用和浮标、竹木产业龙头作用,指导、挖掘、吸引一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实施“个转企”。建立健全“个转企”推进工作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培育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登记为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责任单位:个私发展中心牵头,行政审批股、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企业质量提升。引导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支持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统筹推进商标、专利保护运用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专项行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助企纾困。(责任单位:质量股牵头,检验检测中心、标准化股、计量股、知识产权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消费维权“五进”联络点规范化建设,推动“12315”平台与“12345”平台“无缝衔接、互联互通”,推广消费纠纷“云调解”,力争消费投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督促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加强消费宣传和警示。加强对“假举报”“滥举报”等行为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等非法牟利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责任单位:消保股牵头,执法大队、六中队、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聚焦医药购销、教育培训、养老、汽车销售、房地产、通讯行业等重点领域,依法查处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牵头,知识产权股、网监股、六中队、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在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建立“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信用监管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责任单位:信用股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规定》,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精准把握执法尺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领域监管,全力守护安全底线。(责任单位:法规股牵头,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高效、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调度。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局绩效考评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调度,会商分析、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新情况新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向广大群众、企业大力宣讲服务市场主体的优惠政策和改革举措。要继续组织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服务市场主体。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大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我局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

  附件:各监管所辖区2023年经营主体培育目标任务表

  附件

  各监管所辖区2023年经营主体培育目标任务表

  单位:户(家)

单  位

年度市场主体总量任务

个体培育任务

企业培育任务

“个转企”任务

2022年底

实有数

2023年底

实有目标

2023年

实增数

2022年底

实有数

2023年底

实有目标

2023年

净增数

2022年底

实有数

2023年底

实有目标

2023年

净增数

2022年

完成数

2023年

目标数

长安

9922

11013

1004

8263

8924

661

1559

1902

343

17

34

五里

10888

12086

1123

9094

9822

728

1794

2189

395

33

40

云湖

3212

3565

377

2359

2548

189

853

1041

188

10

18

羊楼司

1912

2122

204

1543

1666

123

369

450

81

3

8

桃林

2138

2373

221

1784

1927

143

354

432

78

5

8

聂市

2429

2696

229

2180

2354

174

249

304

55

5

5

江南

1665

1848

177

1361

1470

110

304

371

67

3

6

坦渡

836

928

87

690

745

55

146

178

32

2

3

忠防

944

1048

103

749

809

60

195

238

43

3

4

长塘

1242

1379

133

1002

1082

80

240

293

53

4

5

詹桥

718

797

77

576

622

46

142

173

31

3

3

高新区

709

787

92

461

498

37

248

303

55

0

0

合计

36515

40642

3827

30062

32467

2406

6453

7874

1421

88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