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事园区办
来源:工业园   日期: 2022-11-0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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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

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行“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助推“五好”园区(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方案简称园区)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服务园区投资项目快速落地和培育企业高效运营发展为宗旨,推行“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大幅度提升我市园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应赋尽赋,权责同步。按照充分授权、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临湘实际,根据园区对土地供应与项目推进、市场准入与企业经营、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园区管理与服务等经济社会管理需要,除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底线工作的行政权力外,临湘市本级行政权力以直接赋权的方式,涉及行政审批服务的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由园区通过集成“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的方式,赋予园区行使与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业务办理权限。临湘市级以上行政权力根据园区发展实际需要,由市直各职能部门协助园区向上级部门申请赋权内容和方式。园区实施承接的行政权力自完成工作交接后,由园区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改革创新,提高效率。充分运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告知承诺制和行政许可备案制改革政策,广泛应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推动园区行政权力运行服务机制体制创新。通过告知承诺制和行政许可备案制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便利度。将园区赋权业务办理事项全部整合成若干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提高服务集成度;将园区批后监管发现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全部采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和管理效率。

3.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突出园区企业投资经营审批、监管中急需解决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园区的实际承接能力,对赋予园区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业务办理权限,按照“先易后难”“先少后多”“先点后面”的原则,分批次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和业务办理事项的赋权,做到放得了、接得住、用得好。

(三)工作目标

将园区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改革作为纵深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验区,将园区打造成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先进示范区,将“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成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先导区。

(四)工作步骤

2022年3月30日前,实现园区赋权清单第一批赋权业务办理事项;4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赋权业务办理事项;5月30日前,完成第三批赋权业务办理事项;6月15日前,完成所有赋权业务办理事项集成“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基本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

2022年3月30日开始,园区负责监管由园区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5月30日前完成固化园区所有赋权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运行模式,做到“有审批必监管”“有承诺必服务”,形成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的“放管服”改革先导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服务机构,落实“园区事园区办”赋权承接实施主体责任。

1.明确承接赋权办事机构。园区应明确一个具有审批、监管职能的承接赋权办事服务机构,承接赋权办事服务机构内部应设审批服务部门和监管服务部门,分别负责赋权事项的前置审批服务工作和批后监管服务工作。刻制“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结果证照、文书用章,做到“一枚印章管审批”;刻制“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管执法服务专用章”,办理监管服务公告、文书用章,做到“一枚印章管执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之前)

2.组建专业高效服务队伍。专业高效的审批、监管服务队伍是推行“园区事园区办”工作落实落地的关键。审批服务队伍应甄选服务意识强、专业水平高及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负责组建。为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园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窗口服务人员采取购买劳动服务的方式配置。监管服务队伍应甄选持有行政执法证、具有一定法律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