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临湘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报第9号 2022年12月7日
目 录
三、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
四、临湘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9)
五、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1)
六、临湘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临湘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方案(草案)的初审报告 (24)
七、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次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6)
八、临湘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我市2022年第二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9)
九、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次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31)
十、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1)
十一、临湘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5)
十二、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2)
十三、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6)
十四、临湘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报告 (50)
十五、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51)
十六、临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54)
十七、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56)
十八、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56)
十九、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表彰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58)
二十、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胡跃虎等职务的议案 (59)
二十二、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60)
二十三、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吴国良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61)
二十四、供职发言(吴国良) (61)
二十五、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柳勇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62)
二十七、临湘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免去廖晨同志职务的议案 (63)
二十九、临湘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出(列)席人员名单 (64)
临湘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12月7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其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少游、陈长英、李垂利、熊丽、余浩,以及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国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卫东,市人民法院院长张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尧,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以及部分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2年第二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2年第二次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有关被审计单位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表彰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2022年12月7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二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有关被审计单位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5.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6.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7.审议《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8.审议《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表彰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
9.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10.其他。
关于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 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与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坚持全面系统、精准精细、较真碰硬的工作方法,围绕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全力推动“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战略,促进临湘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年初确定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2%、12%、9%、12%、8%、10%、7%、8%的目标。预计全年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1.57亿元,同比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0.76亿元,同比增长15%;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7920元、22478元,分别增长7.4%、8.6%;规模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2%、4.5%、17.4%、16.8%。当前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生产需求逐步改善,市场价格基本平稳,民生保障力度加大,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体稳定。
(一)产业发展,纵深推进。牢固树立“产业兴市、产业旺市、产业强市”的发展理念,以“五好”园区创建为抓手,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发展。绿色化工园已有福尔程环保、科兴防水、创欧新能源、璟丰化工、越洋药业、福瑞、双阳高科、利尔化学、奇岭新材、时代新材等26个项目签约入园,总投资达135亿元。其中福尔程、维摩新材料、锦湘豫等5家企业年内可竣工投产。中非工贸产业园通过飞地经济合作模式,精心打造了全省首家对外贸易园区。总投资6亿元的一期木材加工仓储交易区已入驻中栊木业、百林国际等7家企业。总投资50亿元二期项目已开工建设,投资5000万美元的科特迪瓦棕榈油和投资3000万美元的大豆油已签约,投产预计可年创税7000万元。浮标钓具产业园牢牢占据全国80%以上市场份额,产品出口亚欧美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市目前共有浮标生产厂家1408家,从业3.5万余人,预计年产值达40亿元。竹木家居产业园已有规模企业42家、小微企业63家、个体作坊600多家,从业人员约2.8万人,拥有专利65项,预计产业链实现总产值可达42.8亿元,其中竹木制品线上营业额突破10亿元。产品涵盖竹制家居、木制家居、炭竹基材、竹木工艺、笋竹食品和生物质燃料等6大系列480多个品种,其中竹床、竹摇椅占全国市场绝大部分份额。
(二)乡村振兴,成效斐然。一是就业创业有效推进。开展有劳动能力零就业清零行动,有针对性的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全市培训脱贫劳动力500多人次,并确保培训后每人掌握1项劳动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认定。就业帮扶车间18家,吸纳脱贫人口、监测人口109人;设置公益性岗位502个,增长18%;发放交通补贴人员366人10.54万元。加大灾情、疫情防控,帮助回流劳动力重新上岗,确保脱贫户、监测户不因灾、因疫收入减少,生活质量下降。今年脱贫劳动力已就业人数3963人,已就业比例90.14%,相比去年提升0.5%。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17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10万元。二是农业品牌优势凸显。全市完成早稻种植27.18万亩,集中育秧20.1万亩,中稻种植16.12万亩,旱粮种植13.48万亩。预计全年粮食总产量可达35.16万吨。到10月份止,全市生猪存栏40.2万头,出栏52.3万头。新发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3家、岳阳市级8家。稻虾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被评为省级示范园。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88家,家庭农场2876家,农民合作联社13家,社会服务组织212家。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3家;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岳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重点扶持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2022年新建高标准茶叶基地面积0.5万亩,新增优质油茶种植面积1万亩。黑茶边销出口连续5年位居全国首位。三是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圆满完成2021年4.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22年5.21万亩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资源路、产业路、旅游通景路建设任务26.073千米;完成投资8000万元38.423千米的农网改造工程、安防工程已完成14.198千米。四是乡村旅游效益明显。成功举办第四届江南油菜花节、首届龙窖山瑶文化之旅等系列活动,得到中央、省级媒体重点关注报道,进一步做大了文旅、做旺了人气、做强了品牌,极大地带动了餐饮、住宿、娱乐、土特产销售等行业发展,2022年,全市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7亿元。
(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22年,临湘市本级重点建设项目75个,总投资268.8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98.06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78.45亿元,投资完成率80%。纳入岳阳市重大建设项目11个,分别是:临湘工业园杨桥片区给排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中巴MOD新能源项目、科兴高分子防水材料项目、湖南福尔程年产10万吨重金属螯合剂项目、南方新材料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2万吨/年99.5%高端新材料项目、30万吨/年工业过氧化氢项目、华能农光互补项目、中非工贸产业园项目、临湘市水环境综合治理PPP工程项目、临湘工业园区沿江化工企业退出、转型升级发展项目。总投资95.6亿元,2022年计划投资43.2亿元。截至10月底完成投资44.7亿元,占年度计划103.5%。
(四)争资争项,再创新高。年初,通过认真研判国家投资走向,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并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配套、民生保障、“三农”等领域的投资所需,全市共包装储备中央、省预算内支持项目143个,总投资166亿元。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9个,总投资85.32亿元。截止目前,全市共争取各类资金62.85亿元,占年度计划60.18亿任务的104.45%。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975万元、城市燃气管道改造资金6010万元、高标准农田资金2054万元、水利建设资金2283万元、桃矿独立工矿区资金7539万元;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21.47亿元、2022年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35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中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设备中长期贴息贷款1.3亿元;落实中央一揽子政策措施,沿江化工企业退出、转型升级发展中长期贷款项目8亿元、鸭栏码头提质改造4亿元、企业贷款8.3亿元。
(五)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牢记殷殷嘱托守护好一江碧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0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完成整改销号。出台了《黄盖湖流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新墙河流域临湘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建成土咀垸、麦坡路人工湿地并投入使用,完成黄盖湖流域改厕3500户,黄盖湖总磷指标实现稳步下降,整治成果得到省生态环境厅的充分肯定,并入选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十大典型案例。实施12项硬措施推动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二是持续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全面开展工业园区、长江和黄盖湖船舶污染物污染防治及沿湖岸线“清四乱”、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垃圾填埋场、水环境保护及黑臭水体返黑等五大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并已完成销号。累计完成配套污水管网建设405千米,城乡污水日处理能力达37020吨,极大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我市整治化工围江、守护一江碧水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充分肯定,在全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为唯一县市区代表作了典型发言。三是持续提高国土绿化面积。2022年我市完成造林3.15万亩,义务植树共计155万株,核定全年限额采伐蓄积68241立方米,控制在省定限额标准以内;落实公益林、天然林管护面积89万亩。设立市镇村三级林长476名,选聘护林员289名,选派监管员187名、执法人员56名,林长制巡护系统使用推广率稳定在100%。
(六)民生保障,提质扩面。社会保障不断健全。新建36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完成17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02万人,累计征收医疗保险基金33072.28万元,累计支付医疗保险基金24583.27万元;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07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91人;低保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分别达到1655.7万元和805万元。卫生健康不断加强。全市群策群力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全年累计排查管控风险人员近6000人,单管核酸检测能力提高至单日14.4万管,疫苗累计接种近90万剂次。建立了临湘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库,累计采购1256.36万元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为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了后勤保障。社会稳定不断巩固。扫黑除恶持续推进,刑事、治安、涉诈案件同比下降16.47%、15.91%、10%;完成了112380栋自建房的排查并满分通过省检;信访事件化解率达95%。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教体事业不断进步。计划撤并的9所小规模学校和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期完成。总投资5.9亿元的市职业中专整体搬迁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三年攻坚行动完成投资8393万元,教学辅助用房、食堂、厕所等项目56个全部竣工。市第一中学、长安寄宿制小学分别获评“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第四批示范学校”“湖南省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高规格承办了省运会临湘赛区三项赛事,我市运动健儿共斩获12金7银7铜,团体总分排名全省前列。今年我市被认定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二、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2022年全市经济基本保持持续稳定发展,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和任务,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经济实力还有差距。相对周边县市来说,我们还处在转型发展爬坡过坎的攻坚期、关键期,经济总量在岳阳六县市排名靠后,地方税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但总量不大。二是项目建设存在诸多困难。今年75个重大建设项目,总投资268.8亿元。截止12月初,还有部分项目未开工,完成投资仅78.45亿元,投资完成率仅80%。总体来看,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度不快,年度投资任务较难完成。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以及全球经济持续下行影响较大,投资缩紧;另一方面受土地和资金等要素制约,部分项目投资很难跟上。三是园区发展空间有待提升。我市22家沿江化工企业逐步在转型和退出,2020年调区扩区的2400亩土地已全部用完,而绿色化工园因扩区迟迟未启动,园区马上将面临无地可用的窘境,急需启动新一轮的园区扩区。
三、关于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任务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围绕临湘经济向高质量转型发展的目标,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初步确定2023年临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
2.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4%;
3.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9%;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0%;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6.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增长10%;
7.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税收收入增长10%;
8.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9%。
围绕以上目标任务,我们必须扎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园区建设,努力打造产业发展高地
一是提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园区水电气管网建设,完成纬二十二路、永兴路北向延伸段、斑竹大道二期、杨桥大道北向延伸段“4路”建设。完成特勤消防站、危化品停车场、事故应急池3项安全整治提升配套项目建设,化工园安全风险等级从C级降到D级。推动临鸭公路园区段建设和鸭栏码头启动提质改造,适时启动S208道路建设,畅通临岳融城融产融港通道。完善园区生活服务和物流配套,打通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二是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紧扣招商引资“投资400亿,签约项目不少于60个、开工项目不少于30个、竣工投产不少于30个”,“引进1个30亿元以上项目、2个10亿元项目、10个5亿元项目、30个亿元项目”的“4633”总目标,推动形成有龙头、有配套、有链条的产业格局。招商范围及领域重点要放在绿色化工产业园,聚焦世界500强、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外资等四类项目,推动投资16亿元的诚志新材、投资14亿元的嘉鱼化工园油漆抱团等项目尽快签约。三是提升园区亩均效益。坚持以亩均产值“论英雄”,提升经济质量和经济密度。要加速闲置土地清理,进行土地二次开发,盘活低效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启动滨江片区新一轮的调区扩区工作,为承接乙烯下游产业项目提供保障。不断提升招商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率,积极培植新税源;结合此次园区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把园区实际面积调准调优,力争园区亩均税收达到全省省级园区亩均税收平均水平以上。
(二)抓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投资带动效益
围绕产业、园区、民生、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搜集整理2023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按程序报市政府、人大、市委审议通过后,严格按照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和“六个一”项目推进机制(一个重点项目、一位市级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名责任人员、一套工作方案、一支工作队伍等“六个一”运作模式。)推进项目建设。各部门单位要在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开工见效。要紧盯投资18.9亿元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18亿元的比尔化工、投资10亿元的双阳高科项目和投资6亿元的弹性材料中间体项目等产业项目。力争在2023年竣工投产。同时,要严格落实《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岳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反铺张浪费规定》,坚决刹住违规举债、项目变更、铺张浪费的乱作为行为。
(三)抓争资争项,争取经济持续发展动能
一是积极分析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常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研判国家、省政策支持方向,及时掌握政策信息,积极跑省进京,为全市的争资争项工作提供足够的依据。确保我市争资份额不丢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额外资金;二是紧盯专项债国家支持的十三大领域以及政策要求,对已包装的项目要抓紧做好储备入库工作。同时还要继续挖掘、包装、储备、入库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争取专项债支持。三是加大争资力度。督促各部门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做好可研批复储备入库工作,靠前包装符合政策方向的项目,做大我市争资项目库盘子,力争完成60亿元以上争资任务。
(四)抓乡村振兴,奋力构建城乡融合新局
牢牢扭住乡村振兴这个战略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一是确保粮食安全。严格规范耕地用途,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惠农补贴各项政策,加大对双季稻主产乡镇的支持力度,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做好粮食收储工作。二是发展农业生产。大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农业机械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坚决完成粮食稳产任务。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统防统治等农业实用技术,推动农业高质高效绿色发展。积极推广畜禽规模化养殖,培育集养殖、屠宰、冷链、加工为一体的产业链。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健全防返贫的动态监测和救助扶持机制,继续保持帮扶力量和帮扶措施的总体稳定,加大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和产业帮扶力度,抓好乡村产业培育,建立利益链接,确保增收有渠道、可持续。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创建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防风险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四是推进乡村建设。全面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交通、网络、医疗等建设步伐。持续抓好婚丧嫁娶等文明乡俗的治理工作,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力争进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行列。
(五)抓社会民生,着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守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做到万无一失。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持续开展住房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整治行动,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强民生保障,持续将就业作为“首稳”任务,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常态化对接服务工业园区和民营企业用工需求,确保供需精准对接。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严格兑现各项社保政策,优质高效做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坚持以打造优质均衡教育品牌为抓手,继续推进市职业中专整体搬迁项目、三年攻坚行动和提质改造乡镇薄弱寄宿制学校,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重和覆盖率。
各位代表,高质量发展需要实干,人民幸福需要奋斗!我们将不折不扣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力争实现最好结果。让我们牢记嘱托开启新征程,创新实干描绘新画卷,勇攀高峰再创新辉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负新使命,激发新作为,谱写新篇章,为建设“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而努力奋斗!
关于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2月7日在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临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
黄湘临 |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垂利带领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和部分市人大常委委员,到市发改局、市科工局等单位开展了我市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并召开了财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市人民政府《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综合主任会议审查意见,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岳阳市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做好了“六稳”工作,全面落实了“六保”任务,全力推动了“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建设,全市经济指标保持平稳回升,稳中向好。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1.57亿元,同比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60.76亿元,同比增长1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7920元、22478元,分别增长7.4%、8.6%;规模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税收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2%、4%、17.4%、16.8%。
市人大财经委认为:我市当前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生产需求逐步改善,市场价格基本平稳,民生保障力度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体平稳。但是,面对疫情防控、旱灾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项目建设存在诸多困难,产业结构不优,经济质量不够高,优质企业、龙头企业偏少;房地产市场依然低迷,关联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地方财政后劲不足,公共服务有待提升。
临湘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工作重点突出,具体措施有力,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可行,符合我市实际。建议在代表大会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更是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逆境腾飞之年。为加快构建产业集聚、滨江开发、融城发展、乡村振兴、品质生活新格局,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市人大财经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园区经济促产业振兴。牢固树立“产业兴市、产业旺市、产业强市”的发展理念,继续推进“五好”园区创建,加快提升产业园区“亩产效益”,依托绿色精细化工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中非工贸产业园等特色园区,聚焦世界500强、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及外资等四类项目,推动产业发展,加强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形成有龙头、有配套、有链条的产业格局,全力打造岳阳长江百里绿色经济发展走廊示范区。
二、以立项争资强经济实力。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准确研判国家、省政策支持方向,紧盯专项债国家支持的十三大领域以及政策要求,早规划、早准备、早行动。要加大向上对接的频率和效率,稳定信息渠道,积极筹备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确保我市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强力的中央资金和项目支持。
三、以优化环境助企业发展。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一件事一次办”“园区事园区办”改革,完善“交房即交证”“领证即营业”“拿地即开工”改革,积极引导银企协作,抓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落实落地,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稳住市场主体,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培育一批稳定性强、税源基础广、贡献力度大的产业,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
四、以民生实事保社会稳定。要增进民生福祉,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切实落实好各项就业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发展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社会事业,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全力抓好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以规范投资防债务风险。按照省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和《岳阳市工程建设领域反铺张浪费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核,规范政府投资,坚决遏制违规举债盲目上项目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临湘市财政局局长 何华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报告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工作简要回顾及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2022年财政工作简要回顾
1.聚焦“稳中求进”,千方百计挖潜增收。2022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市委、市政府要求全体财税干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牢固树立“税收是财政根本”的意识,突出税收征收管理。我们定期分析税收形势,加强各类潜力税源和零散税源管理,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收入分析监控,不断完善收入分析预测机制,勤征细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为确保财税相关收入及时入库,我市制定了《2022年财政相关收入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成立了相关收入推进6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并明确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个专班切实肩负起相关收入目标任务责任,积极协调组织相关收入入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调度,每二十天召开一次财税收入调度会,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财税相关收入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入库。预计我市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9659万元,同比增加10844万元,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3000万元,同比增加6611万元,增长5.7%;非税收入完成26659万元,同比增加4233万元,增长18.9%。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5949万元,同比增加14207万元,增长17.4%。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17.81%,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7.78%,收入质量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2.聚焦“精打细算”,持续优化支出结构。2022年,我市支出严格按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优化支出结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行政运行成本,集中力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优先安排人员经费和单位基本运转经费,以及义务教育学校保障机制、城乡居民医保、新农保、三农等民生配套资金。全年完成“三保”支出205868万元,其中:保工资86447万元,保运转7296万元,保基本民生112125万元。教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卫生健康等重点支出保持较好,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8万元,有效落实城乡低保、居民养老兑现政策和困难人群生活补助政策;支持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就业。全年教育支出12755万元,足额保障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不折不扣落实了财政部教育保障经费提标扩面所需资金等,全面支持我市教育事业发展。
3.聚焦“育强培优”,多措并举强化管理。今年来,我们在财政管理方面持续发力,按照省财政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全年总体思路,不断加强政府债务防控,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下发统一模板进一步细化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政府预算全部要求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要求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需公开部门预算,加强预算公开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尽可能将预算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减少待分配项目,压缩待分配资金规模。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将严格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确实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按照规定的核算范围和核算内容列支相关费用支出。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方面,财政各业务股室认真审核各部门和单位的用款申请,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审核后跟踪后续进展,尽量减少资金滞留;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对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把预算执行情况与下年度预算编制挂钩。同时,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暂付款、暂存款清理机制,财政部门定期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不再使用的收回财政总预算。三是加大力度争取债券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新增债券资金,缓解我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公益性事业项目等支出压力。特别是临湘工业园沿江化工企业退出项目,书记、市长亲自调度,带领财政部门多次向省厅领导汇报,争取省厅支持。2022年,我市共争取到债券资金2147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02600万元,较去年债券资金87600万元增加了115000万元,是我市过去四年债券资金总额的1.5倍,创历史新高。四是积极推动“三资”运作改革。我市“三资”清查工作起步早、行动快、推进有力,第一时间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金资产、国有资源、特许经营权以及园区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摸底,根据“边清查边处置,成熟一批处置一批”的原则,截止11月底,“三资办”已为平台公司注资共计22.38亿元。共清理了287个银行账户,拟撤销17个银行账户,清理回收资金2.73亿元。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正在开展集中归集、有偿出让工作,第一批已完成测绘,进入后续权证办理流程。另外,胜龙矿山出让权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矿山周边安全距离内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已完成,12月上旬挂牌出让,预计可增加财政收入1.2亿元。特许经营权类经过进一步梳理,选出5个较成熟的立项项目,分别为户外广告、生活垃圾处置、工业园区屋顶光伏、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另2个注资项目为景区特许经营权和港口岸线特许经营权,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以上“5+2”个项目全部成功运作可以盘活资金17亿元。五是财会监督稳步推进。2022年,我们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财务清查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了单位开设账户及账户使用、财务报告、预算编制及执行等方面的情况。率先在省内开展了财政内控信息化试点工作,打造“一个平台”(财政内控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重点建成“两套系统”(财政监督管理系统和业务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完成对财政局股室操作章程进行在线审批信息化落地和实时内部控制风险预警,主要是事前控制指标文分配方案预警;事中监控资金业务流程审批,实现全过程电子化管控;事后通过大数据中心数据回流,分析比对事前事中执行过程是否合规。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12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59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98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065万元,调入资金4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79万元。
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9659万元,同比增加10844万元,增长7.8%。具体按级次、部门、类别的完成情况如下:
分类别情况为:税收收入完成123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2.3%,同比增加6611万元,增长5.7%;非税收入完成266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4.9%,同比增加4233万元,增长18.9%。
分级次情况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5949万元,占预算的107.3%,同比增加14207万元,增长17.4%;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9290万元,占预算104.6%,同比增加9974万元,增长16.8%;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43203万元,占预算的83.2%,同比减少1383万元,下降3.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507万元,占预算的69.4%,同比减少1980万元,下降15.9%。
分部门情况为:税务局完成129059万元(含伴税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占年初预算的94.8%,同比增加10441万元,增长8.8%;财政局完成206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同比增加403万元,增长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8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348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96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555万元。
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34822万元,同比增长8.72%。各主要支出项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49478万元,同比下降8.31%;国防支出142万元,同比下降65.7%;公共安全17000万元,同比增长1.8%;教育60553万元,同比增长0.5%;科学技术11000万元,同比下降2.76%;文化体育与传媒4830万元,同比下降1.35%;社会保障和就业54576万元,同比下降2.97%;卫生健康49000万元,同比增长5.8%;节能环保9039万元,同比下降18.27%;城乡社区17866万元,同比增长8.06%;农林水86282万元,同比增长24.49%;交通运输26025万元,同比增长84.27%;资源勘探信息2122万元,同比增长40.25%;金融2417万元,同比增长111.09%;商业服务业等2991万元,同比增长177.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7331万元,同比增长4.52%;住房保障19933万元,同比下降42.0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096万元,同比下降50.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432万元,同比增长112.38%;其他1709万元,同比下降53.71%;债务付息8000万元,同比增长22.85%。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8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3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300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2022年我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等3项,实行收支预算统一编制,并按文件要求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基金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8475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2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9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2687万元,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629万元,上解支出58万元,调出资金40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8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26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57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788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3项由上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9043万元,本年收入37750万元,本年支出安排35944万元,收支结余1806,年末滚存结余3084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098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009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798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80966.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3582.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7384.2万元。目前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全部在我市法定债务限额以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由于年度财政决算尚未完成,现在向大家报告的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最终数据以省财政年终决算批复数为准。
过去的一年,财政部门在面对疫情反复,减税降费等多重挑战的情况下,众志成城,攻坚克难,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同时受宏观经济调控和市场影响,收入仍然要保持一定的增速压力较大。政府性债务风险仍然不容忽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说明(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用,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大支出结构优化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我市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坚持量入为出原则,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压缩“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委托业务等行政开支,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低效无效支出。严控新增支出,不得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把“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贯穿财政资金安排全过程,腾出财力精准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需要。
2.科学精准,强化执行。预算编制应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相适应,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匹配。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力度,加快预算执行市级进度。
3.规范透明,提升绩效。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单位预算公开,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落实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依法依规,严肃纪律。切实增强部门预算主体的法治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预算,切实规范财政管理。严禁虚列收入来源编制赤字预算,严禁虚增或违反预算管理方式上缴财政收入,严禁“三保”支出保障不及时不到位,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超出财力可能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严禁铺张浪费,严禁违规出借动用国库库款,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禁虚假化债,严禁借债付息,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法定预算。
(三)编制重点
1.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中、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编制预算,优先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足额保障,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必需支出,坚决防范“三保”支出风险;二是突出保障重点,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推动各项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实施。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确保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2.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实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管理,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部门预算实行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联动,统一以机关事业编制内实有人数安排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控制编外人员,规范员额标准、适用岗位、薪酬水平,清理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编外用工行为。深度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压减行政经费和专项资金,腾出财力用于足额保障“三保”和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3.加大财政统筹力度。一是深化收入全口径管理。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强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部门(单位)预算中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做好资金统筹安排,规范编制收入预算;二是积极研究国家宏观政策了解和掌握国家投资方向,准确把握并充分利用各种机遇,结合我市现有产业状况和发展趋势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谋划项目,从项目申报源头开始整合。将继续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国家、省、岳阳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渠道的前提下,不论额度大小,市财政可宏观调控、整合,通过整合项目来整合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深化实施预算绩效。一是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二是强化财审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和审计部门联动,将绩效、审计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三是加大部门和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预算绩效信息透明度,推动绩效管理质量不断提升。
5.严控防范财政风险。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严格按《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6号)执行。立项前、必须经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须报上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或上级联审机制进行投资联审,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的应足额列入年度预算,为非财政性资金的提供佐证依据。
6.持续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改革。以财政部对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质量考核为抓手,加快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系统化,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编制科学化,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部门单位信息、人员信息(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确定)、账户信息等,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一体化基础信息标准化、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推动预算编制更加完整、预算执行更加规范有效、预算监督更加公开透明。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将项目作为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将“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流程,使用项目库、预算指标管理与“三保”工作有机衔接,确保“三保”支出精准、足额、优先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一体化系统考核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支出按序时进度拨付,项目支出按工程进度拨付,直达资金、专项资金按照临政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执行,部门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必须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在一体化系统中进行核实。
7.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是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每年年终,对支付系统下达的当年未执行完的结余指标进行清理,除必须结转下一年支出的外,其余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相关领域。二是对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的清理列入年度例行工作安排,在要求部门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对结转结余一年以上或未达一年且不需要再按排使用的,一律收回财政。三是盘活存量资金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在预算编制时将上一年度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优先列入当年预算,并按程序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再执行当年预算,从源头防止产生资金沉淀。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72150万元,同比增加15650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46630万元,同比增加13330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安排25520万元,同比增加2320万元,增长10%。
分级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98384万元,同比增加8944万元,增长1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72864万元,同比增加6624万元,增长10%,税收比重为74%。上划中央收入安排58300万元,同比增加5300万元,增长10%。上划省级收入安排15466万元,同比增加1406万元,增长10%。
分部门情况:税务局149630万元(含两项教育附加3000万元),同比增加13530万元,增长9.9%;财政局22520万元,同比增加2120万元,增长10.4%。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8384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238566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23252万元,加上年结余530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92万元,加调入资金4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189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
当年可用财力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1894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减去债务还本支出23252万元,当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402156万元。
2022年上级转移性收入238566万元,具体为:
返还性收入6354万元,其中:消费税增值税返还收入299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8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965万元、“营改增”等其他税收返还1713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2212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8876万元;纳入基数结算的转移支付收入23336万元(其中明确专项使用用途6345万元、作财力统筹使用16991万元);预计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并明确使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00000万元(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00万元,均为预计省财政提前下达的2023年指标。
财政可支配财力情况:当年可用财力402156万元,减去非财力收入列支18257万元(包括工业园人员、项目经费及体制调整等4600万元、落实工业八条2000万元、财源建设2000万元、财政非税收入列支9657万元),减去已明确使用用途的转移支付支出6345万元,减去上级转移支付140000万元,减去上年结转安排项目22300万元,当年实际可支配财力为215254万元,比2022年预算191157万元增加24097万元。
当年预算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8384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238566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23252万元,加上年结余530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92万元,加调入资金4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1894万元。当年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189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2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402156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保”可用财力情况:2023年我市“三保”可用财力347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3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12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92212万元、可用于“三保”支出的专项转移支付16558万元、税收返还6354万元),调入资金40000万元,剔除上解支出6486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支出安排继续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一是按中央制定的范围和标准计算,我市2023年“三保”所需支出为173745万元,其中:保工资83372万元,保运转5642万元,保基本民生84731万元。二是2023年我市预算安排“三保支出”为221785万元,其中:保工资96924万元,保运转5744万元,保基本民生121669万元。
当年支出安排402156万元,具体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64998万元;国防支出安排14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1170万元;教育支出安排684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3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2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3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安排355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0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9054万元;农林水支出安排591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271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4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3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安排73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472万元;预备费支出安排90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3711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安排8720万元。
具体按支出经济分类安排情况是:
(1)单位基本支出安排9993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5432万元。具体项目为:
①工资福利支出安排933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安排42223万元;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安排19932万元;社保缴费安排15561万元;住房公积金安排68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安排8788万元。
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5744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815万元。
(2)本级项目资金支出安排121666万元。
(3)列收列支支出安排18257万元。
(4)预计省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0000万元。
(5)上年结转继续安排项目支出223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我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项,实行收支预算统一编制,并按文件要求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力度。基金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
2023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307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30000万元、耕地指标交易收入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5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70000万元(含矿山收入60000万元、纪委公安等办案收入10000万元、三资清查资产处置收入100000万元)。
市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23075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1000万元,加上级政府基金补助收入3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58万元,减去调出资金40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146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安排325万元,安排建设局征收经费及部门预算支出325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38767万元,具体支出项目是: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2458万元;②土地开发支出10000万元;③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国土局征收业务费105万元;④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5309万元,其中:乡村振兴战略专项786万元、垃圾渗透液处理运营费340万、污水处理运营费495万、公交一体化新车购置还贷款1288万、其他农业相关支出2400万元。(3)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54000万元,政府隐性债务还本付息55400万元,其中:本金38500万元、利息16900万元;沿江企业退出及园区重大产业项目等专项98600万元(含上年结转需继续安排的支出21000万)。(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安排3000万元,安排移民相关支出3000万元。(5)债务还本、付息安排18600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3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0300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纳入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二项(工伤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岳阳市级预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1654万元,本年收入50264万元,收入总计81918万元。本年支出安排4555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6368万元。具体分项目情况是: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573万元,本年收入36853万元,收入总计40426万元,本年支出安排3506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5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8081万元,本年收入13411万元,收入总计41492万元。本年支出安排10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01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目前,我市原国有工商企业均已实施破产关闭改制,由于融资平台公司还没有全面完成市场化转型升级,不能列为市属国有企业。因此,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暂不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事项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情况说明
2023年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采集标准时点为2022年8月30日,人员编制、工资标准以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核定数为准。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180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9个(含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二级预算单位111个。财政核定预算人数11174人,其中:全额人员9313人(行政1965人,事业6551人,含视同全额算账的差额和自筹797人);差额人员390人;自筹人员1471人(事业1471人)。
2.关于非税收入说明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二是单位超收收入或财政未核定征收计划而实现的各项非税收入,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统筹安排。三是公务员及参公单位、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4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经费自筹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5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特定单位除外)。
3.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强化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全市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构建“职责明晰、顺畅有序、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二是严格用途。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三是科学分配。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法和分配数额。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必须做到先有分配方案、后分配资金,压缩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权。四是合理整合。国家、省、岳阳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渠道的前提下,不论额度大小,市财政可宏观调控、整合,通过整合项目来整合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规范审批。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批程序,根据资金类型和额度,严格按照规定和权限报批。(1)规范管理本级财政资金。已经预算到单位到项目的本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局长负责审批;社会保障基金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把关审批。严格无预算不列支,市政府秘书科中途不再接受部门单位资金报告,确因特殊情况需动用预备费和其他机动资金的,须报请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同意后,实行“一事一议”。(2)规范管理上级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资金除政策性资金外(如社保、医疗、民政、惠农补贴等),其他专项资金,在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和审批拨付流程中,都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来合理整合资金,化解财政刚性支出压力,腾出的财力重点用于民生及市委市政府实事项目。100万以下指标由项目主管部门商市财政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100-300万元以下指标,由部门单位商财政提出分配方案或整合资金意见报分管副市长初审后,再报常务副市长批准;300万元以上指标,在上级专项资金要求拨付时限内,由市长召集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财政、发改部门及项目单位相关人员集体会商,形成资金分配或整合资金方案后予以拨付。
三、完成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以更大力度扎实稳住经济大盘
我们将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主动加力,通过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增强财力保障、争取专项债券等方式,持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用积极的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让企业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在临湘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逐步释放化工企业整体搬迁的红利,在已签约国发精细、福尔程、宇恒化工等项目的基础上,争取新上一批项目,形成新的财源。通过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刺激房地产市场,盘活房产存量,稳住房地产税收。联合税务等部门加大组织收入力度,防止“跑冒滴漏”,做到应征尽征,切实提高我市可用财力,做到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决稳住经济大盘。
(二)以更深情怀优先保障民生投入
树牢党政机关长期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原则上单位中途追加经费从整合资金中解决,特殊事宜“一事一议”;严控单位新进劳务派遣、临聘人员,已在岗的此类人员待遇要严格控制标准;摸清部门单位债务底子(特别是工程欠款),严控没有落实好资金来源的项目建设。持续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节省出来的资金用于保障改善民生。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安全,全力支持稳物价,密切关注经济下行、疫情冲击等对群众生活影响,坚决兜住兜牢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同时,深化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规范财政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深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用好财审联动机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以更多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为了在争资争项上有更大作为,我们提前谋划,提前布局,今年下半年,我市储备了131个中央、省预算内项目,6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3个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21个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拟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同时继续紧盯上级政策动向,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分析和研判,精准施策,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全力以赴争资争项,力争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资争项目标任务。
(四)以更严纪律坚决兜牢风险底线
坚决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按时足额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进一步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利用好“三资清查”的资产资源,为平台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增强平台公司“造血”功能,提升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运营能力,着力控增量、化存量、开前门、促转型,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是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财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化财政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举措,努力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贡献财政力量。
关于临湘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方案(草案)的初审报告
——2022年12月7日在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临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
黄湘临 |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垂利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会同财政局和部分市人大常委委员,对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了预算编制调研,对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综合主任会议审查意见,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1.财政收入安排。2023年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172150万元,同比增加15650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46630万元,同比增加13330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安排25520万元,同比增加2320万元,增长10%。
2.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含上级转移支付、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431894万元。安排公共预算支出4021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252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初审意见
2022年,面对罕见的旱灾、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复杂局面,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临湘市委决策部署和我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科学谋划,攻坚克难,较好地稳住了全市经济发展大盘。财政收入稳步提升,稳中向好,预算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得到了有效保障。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紧扣了党的二十大经济发展主题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明确了“科学精准、规范透明、依法依规”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坚持了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优化结构的发展方向,符合中央、省、岳阳市工作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情,符合《预算法》、《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总体可行。建议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湘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方案(草案)的初审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方案(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的财政预算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
1.拓展增收渠道,发掘增收潜能。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做大做强本地企业,培育一批稳定性强、税源基础广、贡献力度大的产业,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支持,有序启动矿山砂石绿色开采,做好耕地指标交易,大力支持兆邦、凡泰等传统企业技改升级和股改上市。同时,出台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房地产市场复苏,增加土地出让收入。二是强化税费征管。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依法加大税费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同时,积极发掘成品油销售、小产权房、电商平台等潜在税源。三是盘活存量资产。全面清理处置闲置国有资产和资源,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政收入。四是积极立项争资。准确把握中央、省委政策和国家投资方向、热点及趋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向上争资争项。
2.强化刚性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严格预算执行,不断完善预算约束机制。二是规范项目投资。除中央环保督察督办、防灾处险等重点项目和省市安排的民生实事项目,以及必要在建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外,其他项目建议分步实施,缓解财政压力。三是有效整合资金。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同类项目的梳理,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3.深化预算改革,提升管理效能。深入贯彻人大预算审查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审计整改督查、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监管等党中央加强地方人大财经监督的各项改革措施。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精细管理、均衡保障,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跟踪监控重点项目和重大支出,对预算联网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债务风险。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平台公司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债务风险防控责任意识,坚持化解债务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科学控制政府投资规模。加强债务风险常态化监测,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偿债资金筹集和风险资金储备,严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事件的底线。市政府要加大优质资产的注入力度,做大做强平台经济,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步伐,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拓展经营范围,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和市场竞争力,全面防控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临湘市财政局局长 何华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本级及上级补助收入调增、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及刚性重点支出变动等因素影响,市级预算发生变化。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与使用方案
(一)资金额度。2022年10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第五批次新增专项债券4630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使用要求。新增债券要按预算法规定使用,专项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建设。
(三)债券期限。新增债券的期限、对应额度等将根据债券发行情况分三、五、十、十五年实施。
(四)使用方案。按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安排:中非工贸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36300万元、临湘市医共体建设项目10000万元。
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加6509万元,今年,受减税降费、留抵退税以及疫情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全口径税收下滑,同时,根据省市财源建设、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要求,财税部门勤征细管、挖潜堵漏,确保地方税收收入完成年初计划并略有增幅,2022年公共财政总收入调整为149659万元(较年初计划减少6841万元),其中:预计税收收入完成123000万元(较年初计划减少10300万元),预计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9290万元,较年初计划增长4.6%(较上年增长16.8%),预计非税收入完成26659万元(较年初计划增加3459万元),预计2022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5949万元,较年初计划增加6509万元,增长17.4%。
2.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2740万元,截止目前,共收到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0572万元,剔除年初已安排63267万元、已报调整4565万元(2022年8月25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方案),实际需调整22740万元。
综上所述,2022年拟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专项债券收入46300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46300万元,调整保持收支平衡。
根据预算法第35条、第67条规定,按照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市级债券资金分配额度以及对应科目,预算调整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2022年市级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49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相关工作的部署以及实际支出需要,拟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49万元,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34822万元,比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增加29249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地方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6300万元,相应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84000万元,比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增加46300万元,收支平衡。
三、历年财政往来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存量资金和往来资金进行清理,经市财政局清理核实,我市截止2022年10月31日有其他应付款9笔,共计89389381.03元。其他应收款2笔,共计700000元。
其他应付款:白沙洲畜牧良种场2018年终应付未付款,湘财建二指〔2018〕64号文2018年度洞庭湖矮围网围清理整治工作奖补资金100000元;黄标车补贴及2018年年终财政结余3063.57元;2020年已上指标临财预〔2020〕09806文-长江大保护最美长江岸线临湘塔段项目建设3000000元;湖南省电力公司岳阳分公司,湘财预〔2020〕10817禁建奖补资金应付未付20000元;2021年缴入金库往来资金80000000元;创业担保账户销户资金10712.01元;债券资金账户销户资金5232293.53元;成品油补贴账户销户资金411456.18元;自然资源局项目结余资金611855.74元;
其他应收款:卫生健康局2020年应冲减指标额度,但相应指标无额度,挂其他应收款200000元;农业农村局2013年缴岳阳农村环境整治押金500000元。
根据上级文件和审计厅对我市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报市政府批准同意,拟将上述9笔其他应付款、2笔其他应收款进行冲抵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后结余的存量资金88689381.03元,拟安排用于2023年政府隐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将会有所增加,收入完成情况也将会有所变化,对应支出规模还会有所调整,具体变化情况我们将按实际收支数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最终决算报告。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关于我市2022年第二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2年12月7日在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临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
黄湘临 |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11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垂利组织召开了财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第二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综合主任会议审查意见,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2022年,由于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落实中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因素影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本级及上级补助收入调增、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及刚性重点支出均发生变动,市级预算总收支规模与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相比,发生了变化。据此,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第二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一般公共收入调增2924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加6509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22740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相关工作的部署以及实际支出需要,拟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49万元,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34822万元,比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增加29249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2022年市级基金增加地方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6300万元,相应市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84000万元,比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增加46300万元,收支平衡。
历年财政往来资金调整:截止2022年10月31日,我市有其他应付款9笔,共计89389381.03元。其他应收款2笔,共计700000元。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拟将上述9笔其他应付款、2笔其他应收款进行冲抵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后结余的存量资金88689381.03元,拟安排用于2023年政府隐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市人大财经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六十年罕见的旱灾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复杂局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拓展创新,攻坚克难,较好地稳定了全市经济发展大盘,财政收入稳步提升,稳中向好,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湖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议本次会议通过市财政局局长何华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
一、强化税费征管“稳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税费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同时,拓展思路,广辟财源,积极发掘原油销售、小产权房及电商平台等潜在税源,拓展矿山、耕地指标交易和土地出让收入增长渠道。全面清理处置闲置资产和资源,盘活沉淀资金,腾出财力用于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多管齐下,多渠道增强财政增收潜力和财政持续发展能力,确保税收结构逐步优化,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二、优化资金使用“压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不断完善预算约束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坚决落实支出压减要求,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收支安排的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反对铺张浪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做好项目整合和资金压减结合文章,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民生实事和市委中心工作顺利推进。
三、积极争取债券“缓压力”。深刻认识专项债券在应对经济下行和新冠疫情冲击下,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财政、发改部门要做好债券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工作,完善项目遴选和效益评估,积极申请债券资金,在确保项目及时实施的前题下,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和防患化解债务风险。同时,对专项债券资金要实行全流程穿透式监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效率,确保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和管理。
四、严格财经纪律“强约束”。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监督管理,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突出长期跟踪问效,把审计成果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健全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次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22年12月7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何华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2年第二次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根据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审查意见,会议决定:通过关于2022年我市第二次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批准2022年第二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临湘市审计局局长 梅 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箅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今年来,市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即要切实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了《临湘市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了审计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同级审”中关于政府债券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等六个方面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拿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适时“回头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按照“整改全覆盖、问题零容忍”的原则,坚决做到“真改、快改、改好”。
二是创新举措,严格督促整改。积极探索新方法和新路径,建立审计计划联通、问题整改联动、平台数据联审的“三联”机制,将人大的权威监督和审计的专业监督深度融合,完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及时与市人大财经委沟通协调,确定重点督查内容,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方案。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垂利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市纪监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组成联合专项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的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等10单位共38个问题开展了现场督查。市审计局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清单式”和“动态化”管理,做到及时更新,跟踪督改。市人大根据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选取了部分单位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范围,助力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突出重点,高效落实整改。由点及面,集中向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非税收入应入未入国库、违规设立的银行账户应撤未撤、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缺陷、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工程项目结算久拖不决等问题发力,整改由零散性的单一问题向系统性的共性问题转变,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做到既管住当下,又见效长远。市财政局结合违规设置银行账户的清理整改,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临时机构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台了《临湘市经济责任审计财政专户清理整改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对违规开设的28个财政专户已完成撤销13个;市教体局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临湘市教体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教体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市人社局进一步规范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及时整改追回违规支付的养老保险资金35.85万元。
截止2022年11月25日,审计报告中指出的38个问题,已整改31个,部分整改3个,持续整改1个,未整改3个。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挽回经济损失67.5万元,促进资金使用324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900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7个。
一、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2021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其他支出10877万元,没有细化至项目、单位。针对该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已将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7800万元和医保补贴1400万元等专项细化至项目、单位。同时,在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参照往年收支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将相关经费进一步细化到项目、单位。
2.关于超预算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问题。市财政局2022年8月在向人大报告2021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时,已向人大报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额度调整情况,并建章立制,在今后预算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严格遵照预算法的要求,做到预算合规、安排合理、数据准确。
3.关于在预备费中违规列支部门单位经费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22年部门预算时已将征收经费预算单列,并建章立制,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规范使用预备费。
4.关于资金下达慢导致资金闲置的问题。市财政于2022年1月拨付到位。同时,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推动库款调度科学化,强化动态监控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直接支付率,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5.关于盘活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的问题。市财政于2022年9月将981万元存量资金已拨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并根据相关文件完善了存量资金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6.关于违规设置的银行账户应撤未撤的问题。市财政局出台了《临湘市经济责任审计财政专户清理整改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对违规设置的21个账户目前已撤销13个,剩余8个账户因客观原因待撤销,已上报说明,承诺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撤销。
7.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的问题。因系统时间差原因造成该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市财政已于2022年1月份开账后全部及时缴入国库。
8.关于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存在支付风险的问题。市财政局根据审计意见,全面启动新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执行。2022年,我市国库库款保障水平系数一直保持在均衡稳定区间。
9.关于“支出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市财政局从2022年4月份开始,对暂付款进行了清理,消化暂付款66.21万元,至2022年10月31日暂付款余额为71万元,预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整章建制,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二、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的问题。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难以确定、社会保障资金征缴欠缴严重等因素,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未全面启动。目前市人社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外地的经验和做法,起草了《临湘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草案),待市政府研究出台实施办法后,尽快全面启动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2.编制外人员超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问题。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已与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当事人联系,于2022年5月暂停王小敏的机关事业的参保,7月初已办理当事人不符合条件时间段的退费3.38万元,并将其按政策转入企业养老保险。
3.关于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34万元的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市人社局迅速组织清查落实,并于7月13日已全额追回24人多领(冒领)的社保基金。
4.关于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未全面落实到位的问题。市人社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走访和电话联系,对长住外地无法返回的采取邮寄、微信等方式收取参保资料,将应享受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截止2022年5月,未享受补贴的11人,已经全部按政策发放到位,共计28.56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市教体局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制定了《临湘市教体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了教体系统国有资产的管控,对集中采购的117家中小学的5203台,价值合计1591.71万元的空调完成了核算和入账整改;对资产财务账与资产管理账不一致的问题,已清查核实,整改到位。
2.关于固定资产没有入账或没有及时入账的问题。对云湖中心小学国有资产底数不清没有入账的问题,今年7月份,市教体局与相关单位协商后完成了资产澄清和剥离,并建立了资产管理台账。
3.关于部分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转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詹桥镇敬老院已完工并移交使用,目前正在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承诺年底完成固定资产入账。
四、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增加工程量超过规定比例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完善相关程序和手续。
2.关于采购人未组织履约验收的问题。这次审计抽查的4个单位有8个项目未提供履约验收方案、验收报告、验收结果报告、处置验收争议等资料,未开展履约验收检查。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3.关于超标准收取质保金保问题。市园林中心等单位根据审计建议,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已如实退回超标准收取的质保金共52.96万元。
五、“三高四新”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拨付奖补资金的问题。未及时拨付的2021年度沿江化工企业退出搬迁省奖补资金48.54万元,今年5月,市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指挥部已按要求拨付。
2.关于2020年和2021年未单独列支人才专用经费,人才工作体系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截至2022年10月28日,市财政已列支人才经费352.2万元。在今后的部门预算编制时,将按规定单独设置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杜绝挤占工资附加性预算支出现象,确保预算编制准确、全面、合规。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和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我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特别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从这次督查的审计整改情况来看,审计查出的少部分问题整改由于完成相关程序需要一定时间,或一些客观条件所限等,整改工作将持续推进。下一步,我们审计局将立足本职,忠诚履职,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后续整改情况将在明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临湘市财政局局长 何华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对审计查出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班,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部署工作,逐级压实责任,扎实推动整改。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国库股长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台账、分解任务、综合协调、报告汇总;各相关责任股室负责本部门问题整改。
(二)制定方案,迅速交办限时整改
涉及我局问题清单共指出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整改中4个。相关股室对照下发的问题清单所列各要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责任主体,认真分析问题,紧扣时间节点,把整改任务明确到人到事。
(三)开展督查,确保全面真实整改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财政监督股认真落实审核把关职责,对于各责任股室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反复进行核查核实,确保措施坚决、有力、合理,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整改不空、不虚、不假。
二、严肃认真整改
(一)已整改问题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支出未细化至项目、单位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其他支出10877.38元,没有细化至项目、单位。
产生原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我市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支出中安排10877.38万元,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和预算代编相关项目,因需市政府领导研究确定才能将额度分配到单位,在年初预算时,未下达到单位。例如:附加性支出只能在单位实际发生和领导审批后才能下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预算编制时,已将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7800万元和医保补贴1400万元等专项细化至项目、单位。二是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们将进一步精准测算,将相关经费进一步细化至项目、单位。
2.超预算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1年超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799万元。
产生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与省厅结算存在时间差异,根据预算法要求,每年12月份前要完成下年度的预算编制,而与省财政厅办理结算在年终关账后才进行,造成预算数与实际数存在差异。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82万元,平衡收支。2021年年末与省结算时,实际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381万元,超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79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我们在向人大报告《2021年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时,已说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额度调整情况。二是在今后预算安排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严格遵照预算法相关要求,做到预算合规、安排合理、数据准确,当出现需超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应及时向同级人大报告,经同级人大批复后方可执行。
3.在预备费中违规列支部门单位经费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1年在预备费中违规列支部门单位经费1456.78万元。
产生原因:根据预算法要求,预备费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由于我市财力薄弱,我市2021年将财税征收经费3000万元,在年初预算的预备费4000万元中列支。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审计要求,2022年部门预算已将征收经费预算单列。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规范使用预备费,2022年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9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8日,已列支预备费873.1万元,其中疫情防控资金685.9万元,非洲猪瘟防控资金60万元,应急物资补库资金33万元,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资金36.2万元,英科医疗应急项目周边水系改造工程设计和监理费34万元,其他资金23.99万元。
4.资金下达慢导致资金闲置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0年6月临湘市财政收到岳阳市交通局下拨的G107临湘最兰坡-巴咀坳干线公路补助资金2184万元,于2022年1月才拨付到临湘市交通局,未按规定的时限及时下达,导致资金闲置13个月。
产生原因:该笔资金到账后,相关单位未及时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导致资金闲置13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核实交通局补助资金2184万元未及时拨付问题确实存在,2022年1月已将该笔资金按规定拨付至市交通局,并督促交通局将资金拨付至相关项目部门。二是2022年9月8日我局出台了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临财库〔2022〕45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三是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推动库款调度科学化,强化动态监控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直接支付率,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5.盘活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的问题
问题描述:临湘市财政局2020年初收回各预算单位2019年以前的存量资金余额981万元,至2021年底止未及时安排使用,形成第二次资金沉淀。
产生原因:我局未对存量资金进行及时清查,导致其未及时使用,形成二次沉淀。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我市对存量资金981万进行了安排,用于拨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二是自2022年开始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抓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9〕181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要求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6.非税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的问题
问题描述:至2021年底,临湘市财政事务中心收取的非税收入1755万元未及时划缴国库。
产生原因:临近年底国库系统关账进行全年决算,而非税征缴系统每天都有收入缴入而无法解缴国库,从而与审计有时间上的差异,产生了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的情况。
整改情况:以上收入已在2022年1月份开账后全部及时缴入国库。在今后的工作中,每年年底将及时通知各执收单位提前把收入缴库,并督促执收单位按时报解,避免再出现因系统时间差原因造成未及时划缴国库的情况。
7.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存在支付风险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1年,临湘市有8个月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3,占全年月份比例为67%,存在一定的支付风险。
产生原因:一是去年各项支出金额较大,而上级调度有限。二是部分预算单位将资金拨入单位归集户或其他专户,导致库款流出较多。三是单位未按照支出进度进行资金使用,存在超预算进度使用资金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管理。2021年7月,我市已全面启动新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国库支付管理日趋精细化和规范化,到2021年底,我市国库库款保障水平系数一直保持均衡稳定区间。二是规范拨付。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健全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加大库款分析预测力度,推动库款调度科学化,强化动态监控联动机制,全面提升直接支付率,确保资金拨付比例达到上级要求。三是精准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部门单位协商联动,实行精准化预算编制,均衡支出,全面减少超预算范围资金安排。
8.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0年和2021年度各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年终未开展绩效自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没有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没有进行动态监控。
产生原因: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政策理解不深,导致没有建立绩效评价常态化管理机制。
整改情况:经核查,临湘市财政局2021年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2021年发行专项债券项目4个,其中城市环境水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2020和2021年度均只开展了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没有做到全覆盖。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整改落实,由于2020和2021年度债券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再进行绩效评价已无实际意义,只能在后续年度项目严格要求。2022年,我市发行专项债券项目5个,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项目事前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同时要求各项目单位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结果待项目运营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局,专项债券绩效评价已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9.购买服务主体错误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1年,市环卫中心实施的临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渗虑液处理市场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错误。
产生原因:当时市环卫中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时公章显示是临湘市环卫局,所以没有进一步核实该单位性质。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严把关口,从严确定范围。以部门职责任务、“三定”方案规定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依据,逐条核对、逐项对应,严格审核把关。二是各级行政事业机关单位才是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市环卫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购买服务主体相应调整至市环卫中心主管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三是做好举一反三,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20〕6号及《临湘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临财综〔2018〕50号)文件精神执行。
10.云湖中心小学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
问题描述:截至2021年底,结合收集资料对单位所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对比,临湘市云湖中心小学账面无教学楼、办公楼及办公设备数量、面积和金额,但实有房屋及构筑物12栋,面积2703平方米,资产底数不清,需分别评估入账。
产生原因:2020年9月,我市成立临湘市云湖中心小学。由于学校新成立,资产剥离未及时落实,2022年7月才完成账户设立。
整改情况:2020年6月9日,我市成立临湘市云湖中心小学。由于新学校成立,资产剥离未及时落实,2022年7月才完成账户设立,目前已完成资产录入。
11.教育体育局账账不清的问题
问题描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显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470.67万元,累计折旧18.17万元,财务账面净值数值401.52万元,计提折旧不准确,造成资产台账与财务账相差69.15万元。
产生原因:资产管理系统上线时,教育体育局录入期初余额时没有与账务系统一致,导致资产财务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金额不符。
整改情况:经与教育体育局对接,目前该局已完成整改,对机关资产财务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的差异处进行核实并调账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2.未单独列支人才专项经费的问题
问题描述:2020和2021年度未单独列支人才专项经费,挤占年初预算中的工资附加性支出。
产生原因:根据财政厅预算审查要求,县市区按财政部标准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工资附加性支出属“三保”范畴,我市财力相对薄弱,导致2020-2022年未将人才专项经费单独预算,均在工资附加性支出中列支。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工资附加性支出年初预算总金额2819.39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8日,已列支人才经费352.2万元,其中培训经费89.35万元,工作经费195.65万元,青年人才补贴37.2万元,建设经费30万元。二是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按规定单独设置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杜绝挤占工资附加性预算支出的现象,确保预算编制准确、全面、合规。
(二)正在整改的问题
1.违规设置财政专户应撤未撤的问题
问题描述:截止2022年3月,临湘市财政局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违规设置的新农合医保专户、就业资金专户、政府采购专户等11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撤销。
产生原因:我局未对银行账户进行及时清理,对银行账户开设要求把控不够严,导致部分账户开设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市财政局出台了《临湘市经济责任审计财政专户清理整改方案》,明确了临湘市财政局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违规设置的新农合医保专户、就业资金专户、政府采购专户等11个银行账户需撤销。二是需撤销账户中,已撤销10个,1个账户由于特殊情况待撤销,已上报说明,预计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撤销。三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临财库〔2022〕4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2.违规设置实有资金账户应撤未撤的问题
问题描述:临湘市7个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后仍保留10个实有资金账户,账户余额217万元。
产生原因:我局未对银行账户进行及时清理,对银行账户开设要求把控不够严,导致部分账户开设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市财政局出台了《临湘市经济责任审计财政专户清理整改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临财库〔2022〕45号)对临湘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进行规范管理。二是预算单位10个实有资金账户,已撤销3个,待撤销7个。三是我们将结合三资清查对预算单位账户进行统一清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撤销,将上报情况说明,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3.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存在支付风险的问题
问题描述:截至2022年3月,临湘市财政存在“支出挂账”的现象,余额137.21万元。其中:2021年形成的挂账余额66.21万元,2020年形成的挂账余额21万元,2019年及以前形成的挂账余额50万元。
产生原因:预算股年末与省厅进行指标核对过程中,发现省厅对部分单位下达的指标进行了调减,但单位指标已使用完,只能冲减支出,在下年度进行指标冲减,然后列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对暂付款支出挂账情况进行了清查,至2022年3月确实存在支出挂账137.21万元。二是自2022年4月份开始,我局对暂付款进行清理,消化暂付款66.21万元,至2022年10月31日暂付款余额为71万元,预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情况完成。三是自2022年开始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抓好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9〕181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第四条规定坚决杜绝财政支出挂账未及时清理收回此类情况的发生。
4.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未建立健全相关资产管理制度的问题
问题描述:截至2021年末,临湘市财政局、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尚未制定新出台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资产的配置、维修和处置无具体适用标准和操作指引。
产生原因:目前我市国有资产配置、维修及处置是沿用2011年出台的《临湘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我市新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国资中心存在职能交叉情况,目前相关职能暂未理顺。
整改情况:国资中心就相关职能职责向市政府汇报,待相关职能明确后结合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8号)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临湘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管。
三、做好后续整改
(一)尽快整改,对表销号
建立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期限、责任,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把审计问题整改作为日常工作事项,尽快完成整改,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上述资料及审计问题整改佐证材料。
(二)举一反三,自清自查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对标对表,按照审计局的要求和标准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对全局其他工作进行自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将问题分解到相关责任股室,压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及时向市人大报告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三)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按照审计整改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健全了《临湘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向全市各预算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临财库〔2022〕45号),确保我市财政工作规范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局对我局审计工作非常及时,指出的问题非常精准,人大对审计整改的督办非常有力,对我局的整改工作开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局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审计建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审计整改力度,高标准完成后续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宗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合力
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全部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强烈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合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自收到《整改通知》后,我局迅速成立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局计财股、审计股、项目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计财股,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联络协调,以及向上级报告整改工作。先后5次组织召开局党组会、部署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了整改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
另一方面,压实推进责任。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紧扣审计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出台了《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问题整改措施、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建立了问题清单,整改任务以清单形式下发到班子成员和各责任股室长。同时,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个牵头股室、一套整改措施、一个完成时限”的模式,要求局计财股全面负责、局审计股牵头抓总、各学校(幼儿园)积极配合整改,共同推动整改真到位、见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
我局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审计反馈的7个具体问题,深入分析、精准施策、动真碰硬,确保所有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一)关于“市教育体育局违规设置实有资金账户应撤未撤”问题
1.问题描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后仍保留实有资金账户。
2.产生原因:2019年4月,市政府对平台公司进行整合,出台了《关于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整合意见》。文件中要求我局负责原教建投承建的学校建设项目和遗留问题及矛盾处理。为平稳过渡、化解矛盾,我局迅速召开局党委会,成立了市教体局项目办。因临近端午,为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在未取得事业法人证书的情况下,局项目办向市政府出具了报告,申请开立了实有资金账户。
3.整改情况(已完成):经核查,我局应撤未撤账户为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学校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82012400001282669),该账户于2022年6月3日已停止使用,因当时开户许可证原件未找到,导致未及时撤户,现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完成撤户。
(二)关于“云湖中心小学国有资产底数不清”问题
1.问题描述:截至2021年底,临湘市云湖中心小学账面无教学楼、办公楼及办公设备数量、面积和金额,但实有房屋及构筑物(教学楼、食堂、厕所、办公楼用房等)12栋,面积2703平方米,资产底数不清,需分别评估入账。
2.产生原因:云湖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3月成立,7月17日正式挂牌。办事处成立后,辖区内仅有大岭、王禾2所村级小学和花园、栗楠2个教学点,全部由原长安中心校管理。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成立临湘市云湖中心校。2020年9月,云湖中心校正式成立后,主要管理大岭、王禾2所村级小学,花园、栗楠2个教学点和1所公办幼儿园,但固定资产为集体所有。由于学校新成立,2022年7月才完成账户设立,资产剥离未及时落实。
3.整改情况(已完成):在10月份完成了该校可移动设备设施资产录入、固定资产估算工作;在11月份完成了每栋校舍固定资产建立台账工作。
(三)关于“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国有资产账账不清”问题
1.问题描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显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净值470.67万元,累计折旧18.17万元,财务账面数净值401.52万元,计提折旧不准确,造成资产台账与财务账不符相差69.15万元。
2.产生原因:由于资产管理系统上线时,录入期初余额,没有与账务系统保持一致,导致局机关资产账务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金额不符。
3.整改情况(已完成):10月份,完成了两个系统数据核实和调账处理,做到了账账相符。
(四)关于“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资产未入账核算”问题
1.问题描述: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单位集中采购空调未及时入账核算,涉及中小学117家单位的5203台空调(其中:柜机311台197.48万元,挂机4892台1394.23万元),价值合计1591.71万元。
2.产生原因: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根据岳阳市“基教十条”有关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实行空调安装“全覆盖”。2021年5月,我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对全市5203台空调配置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和采购,并于2021年底完成空调装备。由于各校空调需要进行试运行测试,所以空调安装完成后,只由学校进行了初步验收,直至2022年6月24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才对空调采购项目进行整体验收认定,导致各校新安装空调未及时进行入账核算。
3.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先后与市财政局、各学校进行了对接,一方面对部分学校空调配置进行了抽查,确保空调足额配置;另一方面确认各校验收情况,于11月份全面完成了资产入账核算。
(五)关于“临湘市教育体育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未建立健全资产内控管理相关制度”问题
1.问题描述:截至2021年底,临湘市第三中学、临湘市云湖中心小学等2所学校未建立健全并执行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未明确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的岗位职责,存在部门资产配置、维修使用和处置方面问题。
2.产生原因:由于云湖中心校、市第三中学均为新建校,人员异动大、相关配置不全,导致管理制度不健全。
3.整改情况(已完成):市第三中学、云湖中心小学经审计后,及时完善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等,将责任分解到人、制度张贴上墙。
(六)关于“临湘市教育体育局维修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完成验收、决算手续”问题
1.问题描述:截至2021年末,临湘市教体局白云湖幼儿园装修302.6万元,临湘市黄盖中学教学楼维修95.16万元,在维修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验收、决算手续,维修金额合计397.76万元。
2.产生原因:黄盖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于2021年9月20日完成项目验收,但未及时上报决算资料。白云湖幼儿园为新建公办幼儿园,2021年9月正式招生,装饰装修工程于2021年暑假升级改造,完工后由于工程量没核算,导致未及时验收、决算。
3.整改情况(已完成):关于白云湖幼儿园项目,我局及时与乙方进行了项目验收,并整理决算资料、上报,于11月15日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了结算结论。黄盖中学教学楼维修项目于1月5日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了结算结论,完成了项目决算。
(七)关于“临湘市机关幼儿园财务收支审计”问题
1.问题描述:违规减免保育费、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违规使用现金、食堂库存现金与行政账银行存款混淆使用、发票不规范、食堂收支有结余。
2.产生原因:由于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没有认真分析资金使用及核算,导致出现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以及相关违规问题的发生。
3.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整章建制。完善了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二是清退资金。将违规资金5.24万元于8月份已全部上缴市财政。三是加强学习。组织财会人员参加了全市教体系统财会人员集中培训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养。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整改
当前,我局的审计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后段工作中,我们将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一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继续对提升财会人员业务素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等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二是坚决做到举一反三。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回头改”。同时,对标对表审计要求和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分片区组织学校财务互审,剖析原因、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切实构建“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在集中精力做好“当下改”的同时,又注重抓好“长久立”。通过整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临湘市学校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临湘市教体系统政府采购制度》《临湘市教体系统资产管理制度》等一批管长远、可操作、治根本的管理制度,真正以建章立制推动规范管理、标本兼治、长治长效,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局对我局审计工作非常及时,人大对审计整改的督办非常有力,指出的问题非常精准,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有力促进了教育工作稳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审计建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举措,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升业务水平,真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临湘教育高质量发展。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审计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审计部门指出我局存在的问题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具体整改工作。针对指出的五个具体问题分别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工作来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强力整改。
二是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要求。按照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我们针对每项整改任务都制定了具体实际的整改措施,重点落在社保基金追缴和相关社保政策的落实方面。加大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分析每个欠缴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制定追缴措施,确保基金追缴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具体整改。整改过程中,我局重点加强了对每项具体整改措施的责任分解,强调了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做到“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项具体举措”,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肃认真整改
(一)编制外人员超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问题(整改完成)
问题描述: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参保人员1人王某为无编制人员,超范围参加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产生原因: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单位人员参保由单位申报编办核定,社保录入信息参保缴费。当事人(王小敏)符合新制度参保条件,后因当事人辞职,2020年11月,其单位到编办办理了核消编制手续,由于单位未提供人员异动名单,部门数据没有共享,我局社保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人员编制异动情况,导致王小敏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超范围参加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整改情况:我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已与当事人及所在单位人事联系,于2022年5月暂停王小敏的机关事业的参保,7月初已办理了当事人不符合条件时间段的退费33838.92元,并将其按政策转入企业养老保险。
(二)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34万元的问题(整改完成)
问题描述:2021年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审核不到位,未及时停发死亡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导致多发养老保险待遇34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9人30.3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人3.4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人0.24万元。
产生原因: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有生存认证机制,但生存认证为一年一次,应由所在单位及镇(街道)及时上报。若超过一年没有进行生存认证,系统会自动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但事业单位还没有启动生存认证机制,我们要求各单位每年上报一次退休人员生存情况并及时对死亡人员进行申报,社保部门再进行抽查,事转企人员因原来是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参照事业单位执行,没有开展系统化的生存认证。
整改情况:截止今年7月13日,已全额追回审计指出的24人多领(冒领)的社保基金,金额为384619.56元。(整改金额大于审计指出金额是因为审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85万元的问题(整改完成)
问题描述:2021年同时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人。经核实杨某自2014年7月至2022年2月正常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同时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0.87万元。
2021年同时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人,经核实其中:马某自2012年1月至2021年5月正常领取企业养老保险的同时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0.92万元,袁某自2021年7月至11月正常领取企业养老保险的同时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0.06万元。
产生原因: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三类保险业务数据的数据库都由省人社厅分三个险种分别开发系统管理,技术上没有实行数据共享,导致有部分人员重复享受社保待遇。
整改情况: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领待人员杨某1人,已于今年3月29日退回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8680元。2021年同时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马某和袁某2人,金额9878元,于今年7月2日全部追回。
(四)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未全面落实到位的问题(整改完成)
问题描述:临湘市现有退捕渔民811人,财政筹集退捕渔民社保补贴资金3867.60万元,自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对符合条件提供了相关补贴申报资料的800人发放社保补贴2865.66万元,目前资金余额为1001.94万元,另有11人因未及时提供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导致补贴未发放到位。
产生原因:根据渔民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保养老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要求,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资金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退捕渔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采取“先缴后补”的原则逐年补贴。因部分渔民长期在外地务工,导致其参保缴费的相关资料没有及时提交给我局,我们无法按政策对其发放社保补贴。
整改情况:通过我们进村入户走访和电话联系,压实镇(街道)社保站责任,对长住外地因疫情无法返回的,通过邮寄、微信等方式收取他们的参保资料,将应享受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他们提供的银行账号或是城居保个人账户上。截止今年5月份未享受补贴的11人,已经全部按政策将补贴发放到位,共计28.56万元。
(五)未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的问题(整改中)
问题描述:2009年6月临湘市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征缴,至2021年12月,应征缴14741.69万元,实际征收13563.02万元,欠缴1178.67万元。2016年、2018年临湘市选择羊楼司进行了被征地农民参保试点,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共215人,补贴资金1149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余额12414.02万元。除试点外,临湘市未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
前期工作:自接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后,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0年开始会同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到郴州、湘潭、平江等地,学习外地的经验和做法。参照岳阳市中心城区、华容县、湘阴县等地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临湘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草案),供市政府决策参考。分别在2014年9月、2015年4月、2017年10月25日、2018年4月25日、2019年8月26日多次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于2016年、2018年选择羊楼司镇进行了试点。我市于2009年6月份起,在征收土地时开始启动征缴。截至2022年10月,应征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6340.6万元,实征20494.2万元(其中支出4255.9万元),账面余额16238.3万元,欠缴5846.4万元(欠缴资金属市重点工程项目)。
产生原因:一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难以确定。建设项目启动征地后,当地镇(街道)和农业、公安等部门均未能提供相应的被征地农民花名册,导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底子不清。二是社会保障资金征缴欠缴严重。经前几届政府相关负责领导同意,在征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时,用地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缓交、减免、少征等情况。三是集体补助和政府划拨不到位。按政策一次性提取10%的征地补偿费,以及市政府根据土地收入情况和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的实际需要提取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均没有划拨到位。
整改情况: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办公室,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步骤,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了方案更具体更完善,2021年我局又组织相关人员到汨罗学习,根据我市实际重新制订了《临湘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草案。督促各征地项目按时足额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自2018年8月起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再没有出现过缓、减、免的情况。同时,我们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后出台实施办法,启动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三、做好后续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尽快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审计指出问题中正在整改的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我们一定加大工作力度,详细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实际解决方案,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法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保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市领导的重视,争取早日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此次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在全面落实整改的同时,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全面的对照检查,责成局属各责任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完善,全力防范风险隐患,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此次审计指出的问题,我们将深入分析,从深层次方面建立制度约束,坚持以制度管人理事,重点是基金风险防范上坚决落实“制防”“人防”“技防”等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重大要(案)情报告制度》《社会监督举报和奖励制度》《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等一系列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局对我局开展的审计工作非常及时,指出的问题非常精准;市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监督非常有力,对我局的整改指导非常有效。极大地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对我局工作改进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局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尽全力推动审计整改的全面落实,以此促进我市人社工作全面发展,为全力打造我市“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贡献人社力量。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2年12月7日在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临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
黄湘临 |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垂利带队,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联合市监察委、市政府办督查室、市审计局,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调研和督办。听取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点督查了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整改情况,综合主任会议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总体来看,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比较重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督办函》,绝大多数被审计单位成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制订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拿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38个问题中,已整改31个,部分整改3个,持续整改1个,未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81.6%。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挽回经济损失67.49万元,促进资金使用3242.1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900.14万元,制订完善相关制度7个。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市审计局局长梅筠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家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
同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少数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深,问题整改行动上落实不够有力,整改完成比例不够高,审计监督在促进体制机制完善上还不够有效等等。为此,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新修订的《审计法》和《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制度,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二、要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被审计单位要主动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管、主动抓,整改问题要细化到事项,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和整改到位的时间节点。
三、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被审计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倒排工期,逐项落实。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整改到位,有效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完成率。
四、要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延伸,更是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清自查,举一反三,对本单位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对一些典型性、反复性问题,要从现有制度上剖析原因、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上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坚决杜绝屡审屡犯现象发生。要做好审计整改和预算编制结合文章,把审计成果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工作业绩考评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成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临湘市司法局局长 杨 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会议安排,现将今年以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市司法局向岳阳市政府和临湘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5件),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全部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岳阳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备案,无一迟报漏报现象,备案审查通过率达100%,全年内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市人大常委会或岳阳市政府责令改正或被撤销的情况,备案成功率达到100%。总体来看,2022年,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责任到位,规范性文件质量显著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制度供给。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把起草关。严格要求起草单位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请示、送审稿及其起草说明、法律依据、起草单位法制部门审查意见、公平竞争意见等材料外,还要对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指导起草单位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对一些重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或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法定程序,先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或者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后,再报市司法局审核,重点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等进行严格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限期纠正,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规范性文件在社会治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严把发布关。规范性文件正式文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签署发布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对涉及面较广、比较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四是强化动态清理。根据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需要,今年共组织完成了5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并对近5年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1次全面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在全面清理工作中共清理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继续有效的33件,废止8件,宣布失效29件,经修改后继续沿用的10件,切实维护了我市法制统一。
五是借助专家优势。为进一步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质量,市政府将新成立的“依法行政咨询委员”纳入到重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核心中来,从重大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认真评估,充分发挥了专家“智囊团”的优势与特长,推动了我市重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合法性审查工作认识不足
一些部门对新形势下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合法性审查工作摆上相应位置,未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规定落实。
(二)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相对薄弱
由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强,内容广泛,需要专业人才来完成,一些部门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机构人员受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等限制,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复杂的审查工作任务。
(三)存在备案不够及时
一些部门在制定文件正式发文后,认为发文完成程序就已结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存在迟报、漏报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来抓。
1.进一步提高对审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推进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审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2.进一步完善审查工作机制。建立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审查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主动审查程序,明确主动审查期限,创新主动审查方式,做到有备必审。
3.进一步充实审查工作力量。配备具有业务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人员充实审查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的问题,聘请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律教育、具有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
——2022年12月7日在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临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
彭朝晖 |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2022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依照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法制工作委员会积极履职,加强与常委会其他专门工作机构的对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权限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市政府文件5件,市政府办文件5件。临湘人大向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决定、决议等规范性文件3件。
一是前置把关坚持合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合法依规是前置条件,要坚决杜绝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利,违法增加其义务的内容。我委对报送审查的文件均要求附报告起草说明,法律法规依据及相关部门对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的初审意见,确保每个规范性文件基因优良。
二是审查过程坚持法律时效。我委对所有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和初步审查,并按内容和职责分工分送到相关工委和有关工作机构进行深入审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审查备案完毕,无一迟审漏审现象,审查通过率达到100%,全年内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上级人大责令改正或被撤销的情况,备案成功率达100%。
三是动态清理坚持与时俱进。根据岳阳市人大法制委的工作指导意见,我委按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与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相结合,与上级工作部署相结合,与临湘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今年联合市司法局完成了近五年来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认定继续有效的33件,废止8件,宣布失效29件,经修改后继续沿用的10件),特别是对岳阳市法制委要求清理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性文件,我们派专人上门检索,确保万无一失。
从总体上看,2022年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基本到位,质量也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制度保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能够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文件制作机关没有超越法定权限增设自身权力或违法设定他人义务,规范的内容基本上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各工委均能按照职责分工,对分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2022年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
备案审查工作在取得新进展的情况下,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报备意识还不强。经过多年工作推进,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都能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将相关规范性文件送审备案,但报送的总量始终不大,仍有不少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为规范的文件都以通知、通告等形式进行下发,并未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备审查。今年也没收到乡镇人大向常委会报备的相关决议决定。
二是审查力量还较弱。由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强,内容广泛,需要专业人才来完成。一些部门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机构人员受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等限制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复杂的审查工作任务。
三是民众参与还不多。广大群众对规范性文件了解不够,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途径不清楚,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归口人大常委会管理知晓度不高,近几年来人大没有收到一例人民群众提出的备案审查申请。
三、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监督力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沟通对接和监督工作,对于存在报送不规范、不及时、漏报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年终根据监督查情况形成综合性通报。各行政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审查监督实效,提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专业力量配备。各政府职能部门要选配熟悉法律、通晓政策、善于协调的干部担纲文件起草工作,同时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文件起草和审查,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切实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创新方法广泛宣传。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除了肩负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神圣职责之外,还有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要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方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7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临湘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临湘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和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审查临湘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四、审查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临湘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补选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湘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九、通过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十、表彰先进;
十一、审议代表议案,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十二、其他事项。
如需调整会议日期,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2022年12月7日在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石刚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报告的起草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报告起草工作,对报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10月初,办公室组建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小组,启动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起草小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采取集中研讨、封闭写作的方式,起草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11月初,办公室全面征求常委会领导和各工作机构对报告初稿的意见建议;12月5日,会同法检两院召开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单位、镇街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数易其稿,形成了报告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进行了初审。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草案。
二、报告的篇章结构
报告草案文本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2022年工作回顾。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总结回顾过来一年的工作。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更加坚定。主要反映新一届常委会一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政治遵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工作,将党的决策部署融入工作,将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的工作情况。
二是突出监督实效,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上更有作为。主要反映常委会一年来,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融入全市大局,聚力中心工作,以高质量的财经监督、民生监督、司法监督等工作,精准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
三是强化保障服务,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更富成效。主要反映常委会一年来,深化拓展代表“两个联系”、丰富代表履职活动以及用心用情办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情况。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职担当依法行权上更为主动。主要是总结了常委会一年来,积极适应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需要,对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情况。同时,报告还梳理了一年来的工作体会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第二部分是2022年主要任务。报告明确了2023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一是坚持深学笃行,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监督实效;三是坚持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代表作用;四是坚持从严标准,全面打造“四个机关”。
三、报告的主要特点
为了全面、客观反映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依法履职的工作成效,以及明年履职的工作思路,我们在常委会报告的起草过程中,注重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注重突出年度特点。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本届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这一年的大事要事比较多,特别是中央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的十二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所以市人大常委会全年的工作特点也比较鲜明。我们在报告起草过程中,既保留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常用框架结构,又紧扣年度特点,聚焦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度重点、亮点工作,突出展现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的履职成效。
二是注重考虑篇幅结构。报告内容力求详略得当、繁简有度。一方面,我们努力用精简凝练的文字展现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履职全貌,在总结常委会会议议题之外,还对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开展的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项督查和工作评议等情况以及配合上级人大进行执法检查情况等,都进行总结概括,力求全面展现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工作的“厚度”;另一方面,我们又浓墨重彩地描述市人大常委会在这一年里重点关注、取得较大影响的工作,比如修订监督监察和司法工作办法、建立财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机制、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抓好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都是我们临湘人大今年创新开展、首次启动、或者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工作,我们力求通过报告展现出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工作的“亮度”。
本次会议后,我们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再作进一步修改,形成正式报告,提交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草案,请予审议。
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表彰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2022年12月7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7—10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规定,组织对15个本市范围内的上属垂直管理单位开展近三年工作调查并进行了工作评议,有力促进了被评单位改进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些高质量的建议。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制度,创新办理方式,实现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和满意率“双提升”,涌现出了一批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税务总局临湘市税务局等2个单位“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对陈建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羊楼司、文白两所中学学生住宿问题的建议》(合并建议)等3件市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案和市财政局等3个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人民满意单位、优秀建议案提议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体市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入了解民情、征求民意、聚集民智,不断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希望各承办单位和办理工作人员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完善办理措施,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为全力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加快推进临湘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任免胡跃虎等职务的议案
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临湘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胡跃虎为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佑良为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桃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方正江为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高鸿儒为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黄时星的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22年12月7日
(2022年12月7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跃虎为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佑良为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桃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方正江为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高鸿儒为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黄时星的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22年11月17日在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
沈晗霞 |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的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关于“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如果选举单位在换届选举时没有选满应选名额,则代表任期尚未开始,所余名额也就不属于出缺,不能按补选程序选举,只能按另行选举程序进行差额选举,不能等额选举”之规定,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出缺代表的羊楼司镇第4选区补选邹易、第7选区补选沈锋、第9选区补选陈青松;聂市镇第18选区补选李青、第21选区补选曹宏梁、第22选区补选杨宏军、第28选区补选陈军;江南镇第30选区补选吴国良、第34选区另行选举张宁(女)、第38选区补选方正江;忠防镇第42选区补选冯广、第43选区另行选举潘骙;桃林镇第50选区补选陈磊;长塘镇第72选区另行选举胡彬;白羊田镇第77选区另行选举李勇、第78选区补选冯为;桃矿街道第82选区补选王佑良;五里牌街道第85选区另行选举黄敏志(女)、第87选区补选汪长生、第88选区补选阮朝;云湖街道第101选区另行选举刘文元;长安街道第104选区补选胡跃虎、第105选区另行选举李小军为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经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补选工作符合法律规定,邹易、沈锋、陈青松、李青、曹宏梁、杨宏军、陈军、吴国良、张宁(女)、方正江、冯广、潘骙、陈磊、胡彬、李勇、冯为、王佑良、黄敏志(女)、汪长生、阮朝、刘文元、胡跃虎、李小军等2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目前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数缺额2名,实有代表246名。
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提请决定任命:
吴国良为临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李峰的临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予审议。
临湘市人民政府市长:刘 琦
2022年12月4日
供职发言
吴国良
其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作为临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在此,我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给予的信任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承蒙组织的厚爱与关怀,我有幸被选派到临湘市任职锻炼,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尽心尽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把勤学善思作为成事之基。我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紧扣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岳阳市委和临湘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务求实效、造福人民的业绩。
二是把真抓实干作为履职之道。我将以真挚的事业情怀滋养初心,集中精力、勤勉工作。紧密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加快适应新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锲而不舍的精神,为推动临湘的建设和发展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抢抓临湘发展的战略机遇,认真研究政策,从中找信息、找项目、找资金,积极争取有关支持,力争更好地服务临湘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班子团结,做到主动不盲动、到位不越位。在作风上廉洁自律,工作上公道正派,生活上勤俭节约,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能到临湘这样一个兼具文化底蕴和发展动能的热土工作,我倍感荣幸、倍觉神圣、倍添动力,同时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接下来,我将扎根临湘,同大家一道,恪尽职守、竭力工作,为加快建设临湘“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努力交上一份令大家满意的答卷。也真诚恳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多给我指导、帮助和支持。谢谢大家!
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四项的规定,提请决定任命:
柳勇为临湘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志云为临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彭小琛为临湘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黄晓的临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彦彬的临湘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沈国齐的临湘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临湘市人民政府市长:刘 琦
2022年11月22日
(2022年12月7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国良为临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柳勇为临湘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志云为临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彭小琛为临湘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峰的临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黄晓的临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彦彬的临湘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沈国齐的临湘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特提请免去廖晨同志临湘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
临湘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冯 为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12月7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廖晨的临湘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出席(30人)
李其报 孙少游 陈长英 李垂利 熊 丽 余 浩
(以下按姓名笔画排序)
王伟红 王学军 毛文丽 石刚民 刘明德 汤芳利 孙学清 杜 豹
李正朋 李正炎 李 钊 李国武 李清泉 吴 瑶 汪 洋 沈凡力
沈晗霞 黄湘临 梅 良 彭朝晖 曾凡雄 曾晓虎 谢胜利 潘梅芳
请假(1人)
李 灿
列席(47人)
吴国良 杜卫东 张 青 陈 尧 张京贤 李 阳 李宗才 李志云
曹新望 杨 奕 何华光 刘 宝 戴季田 张 韧 万云霞 李 瑜
胡子贵 吴 斌 梅 筠 詹 荣 李强华 方 虹 彭小琛 郑新宇
肖芳明 柳 勇 汤勇兵 姚 维 何碧辉 彭庆楚 徐洲闻 黄敏志
曹宏梁 陆新龙 刘 佳 何水良 蔡 清 方伟利 邹 易 杨宏军
余定祥 罗 柳 方正江 高鸿儒 余雁鸣 胡跃虎 王佑良
请假(3人)
刘星魁 周 伏 何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