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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期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创新的思考

编稿时间: 2018-12-13 来源: 人大办 作者:孙学清

随着我国城市和集镇建设不断发展,由乡镇转型或乡镇与街道合并而成的街道越来越多。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街道派驻人大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工委),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机制,充实和发展地方权力机关工作机构,扩大和保证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覆盖面,加强和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举措,是进一步拓宽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渠道,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效方法。过去,人大工委在基层法治建设中,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人大工委只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派驻机构,与乡镇人大相比,缺乏明确的法定地位和法定性质,无形给工作带来了阻力,使作用发挥受到限制。加之现在许多街道不仅部分区域具有人口密集、部门单位办公场所集中、社情复杂等城市特点,部分地方也具备人口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方式相对单一等农村特征,临湘市四个街道中,三个明显具有这些特性,这对人大工委的职能与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挑战。因此,在新时期,要想更好地发挥人大工委作用,就必须对人大工委的地位与职责进行不断的探索,特别是在机构结构、职责职能、管理服务等方面敢于创新。

一、创新机构结构  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解决机构不全不便履职问题。政策规定,人大工委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5至9人组成。因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督促,现绝大多数人大工委机构不全,人员严重缺乏,一般只配备了主任、副主任或人大秘书等1至3 名。有的地方甚至特意安排年纪偏大人员进入人大队伍,不仅影响人大工委履职质量和效率,影响人大工委工作连续性、主动性、创造性,也出现人大工委主任素质的高低决定人大工委工作好坏的情况。为补齐短板,必须从法律法规层面,积极探索和创新人大工委机构与管理办法,确保人大工委机构设置科学合理,人员配备到位,人大工委队伍充满活力,富有创造力。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探索配备兼职工作人员,根据辖区内人大代表资源特点,合理设置代表专业小组,极大方便代表履职为民。

二是解决结构不优不好履职问题。街道辖区内的人大代表结构,只有县级及以上人大代表,街道不产生本级人大代表,这决定了街道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数量相对偏少,行业专业结构单一。临湘市桃矿街道辖区只有三个人大代表,可想而知履职效果保证之艰难。真正解决这个制约工作“瓶颈”,既要注重从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尽量优化代表结构,也要多措并举创新完善人大队伍。人大工委要积极探索选民代表制度,聘请一些党性强、讲原则、懂专业、敢担当的选民作为选民代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民情民意收集、调查调研、工作评议、走访视察等活动。积极创新流动工作平台,分片区组织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轮流到各村(社区)听取收集处理选民意见建议,保证人大工委服务选民零距离无空挡。临湘市五里街道积极吸收部分选民代表参加“七站八所”评议,既保证了意见建议收集全面,又保障了评议公正公平合理。

三是解决宣传不畅不能履职问题。据了解,目前基层人大宣传工作比较薄弱,普遍存在宣传意识不强、宣传队伍软弱、宣传方式单一、宣传经费缺乏等问题。加强街道人大宣传工作刻不容缓,临湘市云湖街道人大工委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重视,做到经费保障到位,将人大工作放到辖区整体社会发展建设大局同思考、同部署、同宣传、同考核。充分发挥街道代表之家和村(社区)代表活动室作用,定期开展学习交流、“面对面”座谈等活动。合理利用新媒体传输快、受面广等优势,积极宣传人大工委工作动态、信息。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业务讲座、人大工作征文、人大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人大工作热忱,确保人大代表、人大工委履职干劲高接地气。去年,临湘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重奖人大宣传工作先进,激发了人大队伍担当尽责激情。

二、创新职责职权  融通三项职能

一是融通组织指导与组织开展职能。将人大工委组织指导代表进行视察、调查、评议、向选民述职等职能,融通到组织开展管理层面,让人大工委不仅在代表活动过程中可以加强指导,也必须在活动全过程加强组织、加强管理、加强监督,更好地激发人大工委工作活力。今年,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就要求人大工委参照乡镇人大职能,积极组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七站八所”评议、财政预(决)算审查等活动,效果反响很好。其次是融通对代表的管理职能。探索人大工委对辖区内人大代表的管理职能,不仅有利于加强人大代表的日常管理,而且必定会全面提升人大工委影响力、号召力、战斗力,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况且,地方人大常委会将本级人大代表的日常管理职能,委托延伸到其派驻的人大工委,即使有政策障碍,政策障碍也应不大易解决。

二是融通联系监督与加强监督职能。在落实监督工作中,人大工委职能明显比乡镇人大职能弱化,人大工委只能发挥联系、沟通作用,不能像乡镇人大可以组织开展,更不能有效保证监督落实落地落出成效,造成有时监督形同虚设,作用不大,能动性不强。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条例》,明确人大工委的法律地位、监督职能、监督内容,保障人大工委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势在必行。今年,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临湘市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意见》,规范了镇(街道)人大工作行为,促进了人大工委工作。

三是通融督促办理与决定办理职能。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大工委只有督促办理的职权,缺乏决定办理的职能,对一些涉及民生实事的重大事项,不能事前介入决策决定,造成监督出现“跛腿”现象,督促陷入尴尬境地,甚至监督出现盲点、盲区现象。只有积极探索人大工委决定职能,及时建立《街道人大工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听取和审议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报告制度》等制度,才能有效地保证人大工委工作“不断层”,代表活动“不断线”,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不断链”,批评意见建议收集整改办理“不断电”。

三、创新管理服务  提升“三民”情怀

人大代表权力一切属于人民,人大机构工作一切服务选民。在新时期,人大工委只有不断探索管理新模式,创新服务新方法,才能更接地气亲民、爱民、为民。临湘市长安街道辖区何如、云湖街道辖区李建利等代表在扶贫助学、脱贫攻坚等方面颇有建树,充分展示了一名普通人大代表的亲民爱民为民情怀。

一是围绕亲民情结创新管理方式。站在亲民的角度,依法拓展人大工委的管理职能,创新人大工委的管理办法,完善强化对人大工委经费、人员、编制等管理保障措施,促进人大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增强人大工委管理质量和效率。要严格人大代表选任程序和标准,严把代表“入口关”。积极创新人大代表学习、履职管理制度,规范人大代表日常行为,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水平和亲和力,让人大代表、人大工委真正真心亲民真情亲民真力亲民,加速加力亲民为民。

二是围绕爱民情怀创新服务方法。人大工委要积极处理好与地方人大常委会、本级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及辖区人大代表的关系,努力营造服务于民亲切爱民的宽松环境。不断加强人大队伍、组织和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代表多深入一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他们的爱民意识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服务空间,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工作中担当尽职,在重大事项决定、重大民生监督上主动作为,真正让选民在代表服务中得实惠,在代表活动中有获得感,倍感爱民情怀。

三是围绕为民情绪创新考核机制。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加强和完善对人大工委、本级人大代表的考核方法。积极探索将乡镇人大和常委会内设委室工作考核内容,纳入人大工委工作考核体系。及时将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实事求是记入代表履职档案,并作为选聘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临湘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还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贫困代表及直系亲属活动,年终考核中加重组织、开展、参加活动的考核比重,真正让人大代表、人大工委在为民履职为民服务中有为有味有责,强化为民情怀利民思想,增强选民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