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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大常委会“五管齐下”抓建议案办理

编稿时间: 2016-12-22 来源: 人大办 作者:未知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五管齐下”抓建议案办理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昔日奋力齐一心,今朝功成有三年。”随着工程验收的通过,可一次性收容救治近500名精神病患者的临湘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医疗主体大楼落成,今年八月将正式投入使用。

2012年末,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源潭镇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将精神病患者进行特殊救助的建议》,建议案中列举的精神病人缺乏监管致他人伤亡的事例引起了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在常委会的重点督办协调下,2013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临湘市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管理暂行办法》,由原卫生局牵头,整合民政、人社、公安、残联等部门资金,在五里中心医院设立精神康复科,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同年,向省发改委申报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次年批复并施工。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建成,填补了我市公共卫生管理的空白,为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提供了保障,也体现了临湘市人大建议案办理用“实效”说话的宗旨。通过督办《关于加快我市教育布局调整的建议》,完成了市五小的建设和儒溪中学搬迁,新一中建设项目也在稳步推进;通过督办《关于加快我市殡葬改革步伐的建议》,启动了我市新殡仪馆的建设项目……

临湘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创新建议案办理方式, “五管齐下”,办理效果明显提升,四年来累计办理代表建议案216件,办结169件,办结率达到78%左右。

——分类管理。每次大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案,由办事机构在会议期间进行初审,确定办理类别: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在法定期限内能够解决的划分为“A”类;对于需要作出规划,逐步解决的,划分为“B”类;因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目前不能够解决的,划分为“C”类;暂时不符合政策要求,留作参考的,划分为“D”类。类别划分好后,送交大会主席审议决定,并授权常委会在闭会期间进行处理。对于划分好类别的代表建议案,由办事机构和市政府议案办共同确定承办单位。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确定A类建议案24件,B类56件,C类104件,D类32件。

——集中交办。常委会以函件形式将划分好类别的代表建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在大会闭幕后两个月内召开全市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办大会,落实交办单位和交办责任。在建议办理工作中,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是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承办的代表建议案,明确专人分管和办理。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主动与提出建议的领衔代表进行沟通,了解代表所提出的建议的意愿和要求。三是要求承办单位一对一地研究办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在办理过程中邀请领衔代表视察,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五是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的回复领衔代表和人大联工委。

——典型引路。为提高办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根据“事关全局,影响民生,切实可行”的原则,临湘市人大常委会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出发,每年确定5-6个重点建议案,由人大正、副主任,相关委室领衔督办,包干负责。采取“典型引路,以点促面”的方式,紧紧围绕提高“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的工作目标,结合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经常性督办;及时沟通,协调处理好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效果特别好,同时兼顾办理好其他建议案,办结率明显提升。

——分线督办。建议案的督办以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为主,同时要求分管副主任带领其他工委分线进行督办。督办过程中,按照交办会上的要求,采取电话督办、发放征求意见表督办、上门督办、组织落后单位召开讲评会督办等多种方式,力争提高 “见面率、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事实证明,上门督办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常态化督办方式。上门督办时会邀请领衔的人大代表参加,让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的讲,面对面的议,面对面的评,从而确保办理工作不走过场。如潘梅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龙源水库水源水质保护的建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新咏、副主任刘岳旭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采取现场督办、上门督办等方式,整合资金158万元,加强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关闭水库上游养猪场35家,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大会交帐。过去,对于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情况,一般采取由常委会听取政府的集中汇报,再由常委会出具审议意见的方式。实践证明这种处理方式有一定的弊端,它不能确保广大代表的知情权,不利于代表行权履职和有效监督。从本届起,临湘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大会交帐”的形式,要求市人民政府在第二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向代表报告建议案的办理工作情况,明确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作专题汇报,并列入大会审议程序,由人大代表集中议,集中评,集体表决,将办理工作置于全体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有没有落实,结果满不满意,由代表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