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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引导放开垂钓水域的建议

编稿时间: 2023-02-22 来源: 市政协办 作者:未知

临湘是全国闻名的“鱼米之乡”和“浮标之乡”,浮标产业独特,渔猎文化习传,自然水域广阔,垂钓资源丰富,具有打造“游钓临湘”品牌,融合游钓产业发展的强势基础。为引导大众户外垂钓,提升浮标知名影响,促进产钓融合发展,特提出有序引导放开垂钓水域的建议:

一、放宽产钓水域。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 》,要因地制宜,系统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划定天然水域禁钓区域,引导有序垂钓休闲活动,融合产钓发展。一是助推浮标产业发展的需要。我市因水而生、因市而发的浮标特色产业,是一大富民朝阳产业,集群发展的钓具经济成为了市域经济的亮点。因受禁钓影响,一方面垂钓比赛和休闲垂钓水域受到限制,钓鱼人群大量减少,钓具促产助销显著下降。另一方面浮标(钓具)生产中需要各自水域试钓,检验创新产品质量。同时,钓具企业产品宣传新型媒介是网红直播,大量的企业和网红缺乏现场直播场所,不能吸引网红直播带货,使钓具产品流出外地,严重影响了浮标特色产业发展。二是满足市民户外休闲的需要。市内约有2万人以上的休闲垂钓人群,且特别钟爱水质好的野生鱼类,在大自然中钓鱼取乐和休闲健身,而鱼肥水美的源潭河、坦渡河等水域不能垂钓,钓者只能望水兴叹, 且造成了鱼类资源浪费。三是缓解社会矛盾压力的需要。因垂钓人众势大,垂钓习俗流长,一些水域禁钓后市民反响强烈。一方面属地政府疲于禁钓,人力物力成本高、责任大,存在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垂钓市民不理解、不配合,且有些执法不够规范,经常发生违禁冲突,加之鱼价上涨影响市民生活,导致民怨很大。基于以上原因,建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尊重实情民意,实行疏堵结合,适当解禁临政《通告》禁钓限制,放宽垂钓水域范围,除人工水体、养殖场、休闲农庄等非天然场所可开展户外休闲垂钓活动外,在长江临湘段白鳍豚保护区和黄盖湖湿地保护区的外围天然河流,有序放宽户外休闲娱乐性垂钓水域范围。建议放开垂钓水域为:

1、天然河流:聂市河大桥延伸至源潭河大桥河段;坦渡河桐子铺延伸至石刀河下闸河段;

2、休闲湖泊:白云湖(南半湖);

3、人工堤垸:鸭栏撇洪渠、同德垸;

对以上开放垂钓河流、湖泊和堤院由市政府及农村农业部门发出有序开放通告,在聂市河大桥至源潭河大桥河段、坦渡河桐子铺至石刀河下闸河段水域、白云湖(南半湖)和鸭栏撇洪渠设置开放垂钓标识、政府通告和违禁垂钓行为公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开辟产钓基地。培植游钓基地,拓宽产钓载体,开辟钓具产品试钓和大众休闲垂钓场所,兴办产钓实体企业和水域主体开发实业。引导竞技钓、休闲钓、路亚钓、舟筏钓基地统筹规划,池钓、河钓、湖钓、库钓基地一体布局。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推动、企业主理、协会参与”的模式,运营管理基地,完善基地设施,创新产钓运营,开发产钓资源,实行产钓融合。

1、池钓基地:临湘市国际垂钓中心:以国际垂钓中心作为竞技垂钓比赛基地,利用其环境好、设施好、鱼情好的国内一流知名影响,作为湖南唯一的标准钓场可与“快乐垂钓”共同开发策划,打造快乐垂钓电视、网红直播基地和中南地区的品牌竞技垂钓赛场,吸引国内外喜鱼爱钓者持续游钓临湘。

2、河钓基地:聂市河至源潭河大湾河段、坦渡河桐子铺至中山湖电排站河段:开辟河流自然水域钓场,释放市民垂钓需求,开展休闲野钓和河钓比赛,引导个体垂钓向群体垂钓集中、无序垂钓向有序垂钓改变。

3、湖钓基地:白云湖(南湖)、张家山小泥湖、牛角海、同德垸。利用小泥湖和同德垸的交通便利优势和湖面水质环境,开发自然水域湖泊钓、路亚钓和舟筏钓比赛基地,引导市民和吸引国内外喜好刺激性的钓鱼高手参赛和垂钓,打造国内湖钓、路亚钓基地。

4、库钓基地:接驾楼山庄、荆竹山山庄、峡山水库:培植休闲库钓基地,开辟个体游钓和小型库钓比赛场所,以此为钓协定点库钓基地,便于开展协会分会及钓鱼俱乐部会员垂钓活动及市民休闲垂钓。

三、加强产钓管理。按照“有序放开、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垂钓管理机制,制定《临湘市垂钓管理办法》,明晰垂钓水域范围,垂钓行为规章和垂钓管理权属,实行常态有效管理。

1、改善垂钓水质。实行保护水质与改善水质两手抓,在加强水质污染源头治理,搞好水面常态清污保洁,打击污染水质行为的同时,要着力改善垂钓水质,通过水生动物、植物生物链含养水质,大面放养麻、白鲢鱼等消除水中浮游生物,以此改善水质环境。

2、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开放垂钓水域环境卫生,查处垂钓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属地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在放开水域划分环境保护区段,设置垃圾池(桶),并安排保洁人员巡查、劝导、垃圾清运和收取垂钓垃圾费。凡垂钓者每天收取10—20元垃圾费,对持证垂钓者可在办理《垂钓证》时,一次性收取后统一返补。垂钓者必须自觉爱护环境,将每次垂钓后的塑料袋、饭盒、矿泉水瓶、烟盒等所有垃圾一并收集至垃圾池(桶),确保钓位卫生整洁。推行对市域内垂钓者发放《垂钓证》,实行持证垂钓,便于自律监督和管理执法。

3、规范垂钓行为。严禁在规定放开水域以外的河段、湖泊及堤院进行垂钓;在允许垂钓水域限定垂钓时间(特殊鱼类产卵期和汛期不得垂钓)、钓获物种类和规格,每次钓起数量控制在2.5公斤以内;严格禁止多线多钓、长线多钓、单线多钓等对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及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舶、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上生物饵料;规范特种鱼类、小鱼类禁钓放生行为;严格禁止休闲垂钓鱼获买卖交易。对以上违禁垂钓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和协会要进行开放水域规范垂钓宣传,开展学习培训、设置政府“通告”和协会“公约”告示牌,设立违禁垂钓举报有奖制度,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建立政府管控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发挥钓鱼运动协会的自治管理作用,加强垂钓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4、加强安全管理。在放开水域完善相关设施和开展安全宣传,防止发生垂钓溺水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属地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为市民休闲垂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保障和方便停车场地,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疏导和引路指示,设置路线和安全标示。公安交警要对影响交通和人身安全的停靠车辆进行劝导和驱离,作出违停巡查及处罚。有关部门和协会要开展会员安全垂钓宣传培训,并在“垂钓证”核发中强制规定垂钓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规范执法行为。职能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在联动执法时,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罚违禁垂钓行为,杜绝滥用执法权力过度执法、缺位执法和人情执法的现象发生。要加大破坏鱼类资源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绝户网、电、毒、炸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鱼类资源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