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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政发〔2008〕13号 | |
| 关于印发《2008年金融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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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2008年金融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2008年金融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系统各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特提出2008年金融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一、深刻领会和灵活执行从紧货币政策 今年,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首要任务是两个防止,即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宏观调控的两大经济政策措施是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并加强这两大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就是要保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主要是考虑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反弹压力较大,货币信贷投放仍然偏多,流动性过剩矛盾尚未缓解,价格上涨压力明显,需要加强金融调控,控制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过快增长。但从我市三年来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情况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看,必须灵活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决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急刹车,更不能不放贷,不求发展。而是要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和投向,做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二、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保持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直接体现。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正在逐步显现,能源和资源消耗强度较大,排污控制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因此,企业和银行要与政府一道合力推进“绿色信贷”建设。一是限制“三高一低”,即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二是企业要加大自身环保投入力度,加快环保设备的更新、升级和换代;三是银行在信贷活动中,把符合环保标准,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企业作为重点支持的对象,增加对环保产业和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合理有效配置信贷资源,促进经济、金融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把握金融信贷支持重点 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把握宏观经济走向,根据各自上级银行信贷政策以及指导性计划,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新型服务业和“金融扶弱工程”的信贷投放力度。 (一)突出支持新型工业化。各金融机构要开展对工业园区经济的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推广各类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品种,如仓单质押、运单质押、商标权质押、动产质押贷款等,找准信贷支持的突破口,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促进我市工业园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于“三农”贷款投入没有限制。因此,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加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立足农业,巩固“两基”,拓展“两翼”。即,在认真抓好粮、棉、油收购和储备政策性贷款投放的基础上,把支持重心转移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小企业等商业性贷款的投放上来。农业银行要把握“一行两制”的特点,立足服务“三农”的政策定位,发挥农村行的政策优势,抓住信贷管理权限下放的有利时机,积极调整信贷政策,扩大对“三农”经济的投入,抓大不放小,重点支持农村地区涉农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有效投入,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尝试开办农户大额贷款,重点支持种养业、加工业等经济组织的发展,保证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民能够得到不同程度的信贷支持,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农民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要结合自身特点和职能定位,通过质押贷款等形式有效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把邮政储蓄银行办成“贫民的银行、社区的银行、大众的银行”。人民银行要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大力支持新型服务业。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旅游产业各环节,包括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我市旅游产业的知名度,提升我市招商引资的品牌效应。 (四)扩大支持“金融扶弱工程”。要落实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政策,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拓展“信用社区+小额贷款+下岗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确保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 四、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 (一)完善信贷服务机制。各金融机构要站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创新金融服务手段,加大贷款营销力度,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对于还款有保障、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客户,要简化贷款手续和程序,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的授信贷款方式;对暂时达不到信贷条件的有潜力企业,要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可运用资金定价手段覆盖贷款风险,多方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如,积极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等。对于“三农”贷款,特别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做到方便、快捷,合理控制利率上浮幅度,尽可能让利于农民,减轻农民利息负担,贷款期限的设定要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贷款额度的确定要与农业和农户的合理资金需求相匹配,提高信贷资源的使用效益,提升支农服务水平。 (二)建立贷款担保服务体系。按照“政府引导,民间投资,市场运作”的方式,吸引社会上,特别是工业园区中发展前景好、效益好,且有资金实力的中小企业投资入股,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三)完善信贷激励机制。银企洽谈项目和资金到位率达到两个90%以上,累放贷款达到2个亿以上的金融机构,政府给予奖励;全年新增贷款达到2个亿以上,政府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对于年度被评为信贷诚信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组、户和信用社区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各金融机构要落实优惠政策,如提供扩大贷款额度、下浮贷款利率、降低资金结算费率等方面的金融服务。 五、着力规避金融信贷风险 (一)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人民银行要定期组织召开金融机构信贷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窗口指导,合理引导信贷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防范信贷资金风险。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调查,要通过对重点企业财务状况、信贷需求、资金运用等方面情况的调查了解,掌握其生产经营方面的真实情况,及时反馈货币信贷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完善政银企协作机制。人民银行要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在政府的引导下积极搭建银企协作平台,认真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洽谈工作,力争取得明显效果。同时,人民银行还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民间借贷行为的监测力度,防止银行信贷资金流向高利贷者手中。 (三)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金融机构要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入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来,努力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对金融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对金融机构执法检查准入制度。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信用社贷款的清收力度,搞好金融胜诉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促进社会信用环境的根本好转,不断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投融资环境,共同推进“诚信临湘”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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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金融 信贷 意见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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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查院。 | |
|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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