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07〕22号
关于印发《临湘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临湘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临湘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根据2007年运行情况,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工作,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持续、健康、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要求,在2008年将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转为全面推进。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临湘”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2008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全市农村人口总数的85%以上。
    (二)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度。
    三、筹资标准
    户口在本市的农村人口,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个人资金10元(各级财政资助40元);农村五保户的个人参合资金由市民政部门资助解决。
    四、筹资方式
    主要方式: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的农户,征得农户同意、签订协议书后,在该农户政府粮食直补资金中代缴。 辅助方式:无政府补贴资金农业人口和符合参合条件的非农业人口。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和村组干部上门入户收取个人参合资金,当场开具专用收据,并填写参合登记表。
    五、补偿比例及补充、调整细则
    (一)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比例为:本市乡镇(中心)卫生院60%;本市级医院50%(中医中药补助比例为55%,限在市中医院);岳阳市级30%;省级和省外医院20%,起付线按原定标准不变。
    (二)每人每年度累计医疗补助最高限额20000元。
    (三)取消特殊重症慢性疾病中的二、三、四类病种的补偿,只将一类病种:1、癌症病人门诊化疗;2、尿毒症患者的透析;3、系统性红斑狼疮;4、肝硬化晚期(晚血病除外);5、艾滋病人;6、先心病合并心衰;7、肾病综合症;8、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用药;9、白血病,列入特殊重症慢性疾病补偿。尿毒症患者的透析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例6000元,补助分两次进行,每次补助3000元,补助时间上半年在7月10日至月底前,下半年为12月1日至20日前完成;尿毒症患者的透析享受定额补助后,不再享受住院补偿。除尿毒症透析以外的其它特殊重症慢性疾病每例补助2000元,补助时间在12月份进行。
    (四)提高狂犬病冻干疫苗门诊注射补助金额,由原来的每人每例60元提高到100元定额补助。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9月1日9月30日,准备工作阶段。 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策措施,制定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做好2008年度基金预算工作;合理调整2007年度合作医疗补助规定,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宣传发动、注册登记、资金收缴、入库阶段。
    (一)召开市、乡(镇)、村各级动员大会,利用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1、召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总结前段试点工作经验,部署安排2008年度宣传、筹资工作。 2、各乡镇、村、组层层召开宣传、筹资工作动员大会。 3、以乡镇为单位,对乡、村干部进行合作医疗政策、业务知识培训。 4、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宣传栏以及举办义诊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二)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力量代收农民个人资金,同时,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发证。 1、以村为单位,按组、分户、逐人登记注册、缴费。 2、完成注册登记表的核对、录入、新参加农户的制证、发证工作。
    (三)资金入库(12月20日前完成) 1、各乡镇代收的农民个人资金在12月20日前必须全部上缴市财政基金专户。 2、市民政资助解决的农村五保户个人参合资金在12月20日前转入市财政基金专户。
    第三阶段:启动运行阶段
    (1)2008年1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第二个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 市委、市政府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的个人资金收缴和合作医疗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七、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
市委、市政府继续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去年宣传、筹资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今年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思想认识不松懈、目标要求不降低、措施力度不减弱,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乡镇政府是组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和收缴个人资金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将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主要干部的业绩考核,将组织督查组对宣传、筹资工作进行督查。
    (二)广泛深入宣传,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合作医疗。
    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让农民群众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实施办法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宣传身边的典型事例,动员、引导更多的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全过程。今年,可以继续采取乡镇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组长、党员、骨干包户的办法,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发动和收缴个人资金,各市直单位按扶贫建整联系乡镇;各医疗单位发挥行业优势,利用举办义诊活动及体检送健康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合作医疗,提高全社会主动支持、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在搞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
    (三)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按时入库、到位。
    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是合作医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制订措施,集中干部力量,组织收缴,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入库。农民个人缴费必须按户收取,并对参合对象进行登记造册,收缴个人资金必须按户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专用收款收据,不得收钱不给票,不得开白条。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单位代缴的个人资金必须落实到人,并开具收据。各乡镇财政所对代收的个人资金要及时存入过渡专户,并于12月20日前足额上解到市财政基金专户。要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对专用收据的管理,领用、缴销有登记。入库现金必须与票据金额及参合登记表的人数相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挪用、截留个人资金,违反规定,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四)认真扎实作好基础工作。
    注册登记,资料核对、录入、整理、发证等基础工作,关系到合作医疗的规范运行。在收缴个人资金的同时,进行注册登记、核对,然后分村逐户录入、发证,以提高工作效率。注册登记、核对工作必须仔细认真,各种表、册、证的内容不可缺项,注册登记表的参合人数、录入计算机的人数、合作医疗证人数、统计表人数四者必须相符,上解资金时必须提供到村的参合人数统计表。如今年再发现还有农民交了参合资金而未上交录入微机的情况,将按制度严惩不怠,并且该患者的住院补偿款由责任人进行补偿。户籍管理部门要积极协助,按有关规定提供户籍资料,便于核对。市合管办将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录入程序,各乡镇合管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录入、制证、发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各种统计数据和报表,及时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实施方案

病种

治疗

方法

费用限额

疗效

补偿标准(元)

乡镇卫生院(元)

二级医院(元)

正常分娩

手术

550

800

治愈

200

阑尾切除

手术

1000

1800

治愈

550

小儿疝

手术

800

1200

治愈

400

甲瘤(单侧)

手术

1200

1600

治愈

600

剖宫产(局麻)

手术

1800

2500

治愈

800

扁桃体切除

手术

1000

1500

治愈

450

卵巢囊肿

手术

1500

2200

治愈

700

白内障

手术

1500

2500

治愈

800

青光眼

手术

1800

2500

治愈

800

胆囊切除

手术

1800

3000

治愈

1000

宫外孕

手术

1500

2500

治愈

800

乳腺纤维瘤

手术

500

800

治愈

250

备注:凡单病种使用腔镜手术的费用限额为3500元。

 

 


主题词:主题词:卫生  农村  医疗  方案  通知
抄送:岳阳市人民政府。 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22日印发(共印130份)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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