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印发《临湘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 |
| 临政办发〔2007〕2号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桃矿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动员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我市“两基”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经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特制定《临湘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 临湘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教育局:1、承担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两基”迎国检的各项数据、表册和相关资料。 2、负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指标;确保在2007年春季开学时全市各乡镇、市直和民办小学与初中的辍学率控制在“两基”国检的标准以内(2%以内)。 3、负责全市中小学校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会同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4、负责教育质量的各项指标,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会同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加大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力度;组织实施好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对中小学D级危房在2007年春季开学前全部拆除。 6、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并做好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工作。 7、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8、会同电视台做好2003年以来市级领导视察学校、有关教育工作特别是“两基”工作的重要讲话录像录音的收集剪影工作,制作反映临湘教育特色的电视专题片。 9、会同统计、民政、市志办等部门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年鉴)、2005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数据、市地图、市志的收集工作。 10、绘制全市中小学布局草图。 11、根据自身性质撰写本部门“两基”工作汇报材料。 12、为政府草拟“两基”迎国检汇报材料和自查报告。 13、收集并整理好本部门有关“两基”工作的重要文件与规定。 财政局: 1、依法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并按省里规定的比例和用途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60%以上)落实到位。 2、将教职工基本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由财政按时足额统一发放;对2002年1月以来拖欠的教职工基本工资,在2007年春节前全部补发到位。 3、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本级财政按规定比例落实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督促各学校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会同物价、教育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4、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按规定管好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专项资金。 5、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各乡镇做好义务教育债务的清理、剥离及化解工作。 6、按政策法规规定作好2007年全市教育经费预算。 7、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六项工作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8、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六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发改局: 1、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 2、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3、落实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实施好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4、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三项工作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5、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公安局: 1、加强户籍管理,协助市、乡两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控流保学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3、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商业摊点的整治。 4、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5、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做好校园民警及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派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 6、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五项工作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7、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五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司法局: 1、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加强与中小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治环境。 5、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四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6、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四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人事局: 1、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职能创造条件。 2、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 3、进一步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协助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职务评聘、新教师的招聘录用等相关工作,退还2006年从新招聘教师中收取的人事代理费,禁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收费事件。 5、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四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6、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四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编办: 1、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定编制标准按时核定教师编制。 2、按照核定的教师编制,及时审批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的计划。 3、协助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定岗分流等工作,退还2006年从新招聘教师中收取的入编费,禁止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收费事件。 4、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5、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加强劳动保险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2、督促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待遇。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4、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5、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国土资源局: 1、在用地规划指标上向中小学倾斜,依法保证中小学建设用地。 2、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优先保证审批中小学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确保中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在用地审批程序上为中小学建设项目依法简化手续,做好服务。 4、协调解决中小学用地有关纠纷。 5、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四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6、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四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建设局: 1、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依法落实城镇住房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的有关规定。 2、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3、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4、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危房的鉴定和改造工程。 5、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四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6、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四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地税局: 1、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 2、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有关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3、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两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4、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两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统计局: 1、指导和配合教育、财政等部门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年报统计工作。 2、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两基”工作的数据填报工作,为“两基”国检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及2005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3、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两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4、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两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工商局: 1、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进入市场。 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及网吧的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 3、配合劳动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有童工的行为。 4、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5、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物价局: 1、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核定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加强物价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3、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两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4、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两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妇联: 1、组织实施“春蕾计划”,配合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流保学工作和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2、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女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4、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5、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团市委: 1、组织实施“希望工程”,配合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流保学工作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2、会同教育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发展学生团员。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维权工作。 4、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5、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三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残联: 1、把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纳入残疾人工作的整体规划,配合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作好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和扫除残疾文盲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的维权工作。 3、根据本单位落实上述两项工作的情况写一份汇报材料。 4、向教育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落实上述两项工作的文件或规定。 市电视台: 1、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两基”专题片的拍摄工作。 2、做好“两基”国检期间的录像宣传报道工作。 市志办: 向教育局提供市志。 市民政局: 向教育局提供市地图。 全市各乡镇、桃矿办事处: 1、乡镇政府“两基”工作汇报材料。 2、乡镇政府“两基”自查报告。 3、乡镇“两基”评估验收登记表。 4、乡镇党政出台的“两基”工作重要文件及会议纪要。 5、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及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表。 6、近三年乡镇人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及教育经费情况统计表。 7、近三年全市乡(镇)小学、初中校舍、设备、师资、在校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8、乡镇服务区范围内0—19周岁人口义务教育对象登记表(分村登记)。 9、残疾少年儿童调查登记表。 10、乡镇关于控流保学的责任书,乡规民约有关文本。 总之,“两基”迎国检时间短、任务重、压力大,市政府要求上述有关部门和乡镇(含桃矿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务必将汇报材料、乡镇(含桃矿办事处)情况简介、有关文件、资料(市志、市地图)及“两基”自查报告和“两基”评估验收登记表,一并于2月26日前交临湘市“两基”迎国检办公室(设教育局)李小林同志,如果因延期交档而贻误全局性工作,政府将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行政责任。 未尽事宜,由临湘市“两基”迎国检办公室另行安排。 主题词:教育 管理 职责 通知 抄送: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岳阳市教育局。 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110份) |
|
主题词: |
|
| 抄送: | |
| 点击数: |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Copyright © 2007 linxi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临湘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 |
| 临湘市人民政府主办 备案证编号:湘ICP备05011383 (0730)3723567 373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