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市治理商业贿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 临办[2007]40号 |
| 作者:市委办 文章来源:市委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9 9:48:11 |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桃矿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由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市治理商业贿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一、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组 长:黎作凤 常务副组长:孙志诚 副 组长:刘世军 王立新 成 员:李中流 刘祖德 周 湘 胡松柏 方甘林 方标宇 喻运红 方红兵 沈红章 李长青 汪平方 陈炎峰 晏国金 王群峰 万国祥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纪委(市监察局),李中流兼办公主任,李强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毛知兵 副组长:黎作凤 孙志诚 李静美 马 榕 杨爱华 吴贤武 杨 晖 李冯波 成 员:张安平 孙少游 王立新 陈 勇 李锦华 柳会省 甘 慧 李珊梅 邓寒屏 徐和平 李 嵩 龙 镭 罗岳峰 刘岳旭 方 靖 李细学 陈炎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安平兼办公室主任,方靖、廖晨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茂辉 副组长:黎作凤 肖太明 马 榕 成 员:李孟阳 王立新 胡旭东 沈洪波 谢金桥 熊炎辉 程威生 陆中刚 汪晓罗 陈矿雄 廖魏兵 余 良 潘选民 黄费高 李作义 陈建平 刘乔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民族宗教事务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市委统战部,胡旭东兼办公室主任。 今后,上述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自然递补,并由其办公室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不另行文。 200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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