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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做好铁山嘴经松阳湖至桃林公路临湘段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路建设征用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铁山嘴经松阳湖至桃林公路建设项目于2006年10月25日由省发改委(湘发改交能〔2006〕807号文件)批准同意,为新建省属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为交通运输、公路用地。 二、公路建设新征用地638亩,拆迁房屋8886㎡,征用范围涉及到黄盖镇广坪村、双洲村、合兴村,江南镇灯塔村、孙洲村、长江村、谷花村、居委会、江南村、新洲村、晓洲村、四合村、鸭栏村,儒溪镇白马矶居委会、儒溪村,横铺乡凤凰村、东方村、苎麻村、爱国村、横铺村,桃林镇永丰村、畈上村。 三、临湘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岳阳市恒升公司、临湘市铁桃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将在近期对公路建设需征用土地的权属、地点、面积及地面附属物进行实地调查,请原土地使用者配合搞好调查。 四、凡红线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木,一律不予补偿。 五、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凡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征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煽动闹事,干扰正常拆迁工作秩序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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