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委员示范岗活动的意见
临协发[2008]05号
作者:政协办 文章来源:政协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0 14:47:29

(政协临湘市七届二次常委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牢固树立“一名委员一份荣誉,一份荣誉一份责任,一份责任一份贡献”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决定在全体政协委员中开展创建“委员示范岗”活动。

    一、创建“委员示范岗”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搭建委员活动平台,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向先进学习,走先进道路,创一流业绩,通过及时总结,宣传活动中不同界别政协委员创建示范岗的成功经验、有效作法和先进事迹,激发广大政协委员参加社会经济建设,履行委员职责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展示新时期政协委员的时代风貌,建设好高素质的委员队伍。

    二、委员示范岗的标准

    委员示范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树立“四种形象”:一是树立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的“领跑形象”;二是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三是树立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四是树立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委员示范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符合下列标准: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不良行为纪录,社会公信度高、群众反映好。

    2、岗位业绩好,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对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贡献突出。

    3、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4、热爱政协,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5、坚持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政策水平、专业知识。

    三、委员示范岗的评选

    1、委员示范岗的评选每年考评审定一次,由各界别组提交详细申报材料,政协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委员示范岗标准与要求及有关部门协商意见,研究确定“委员示范岗”人员名单。

    2、经审定批准的“委员示范岗”,由市政协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委员示范岗”标牌,放置于该岗位的显著位置。

    3、每年组织各界别委员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考评,对涌现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并积极进行宣传,对不符合条件的委员示范岗予以摘牌。

    四、相关要求

    各政协界别组、联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委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参与“委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活动的效果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委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与鼓励委员建功立业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立足岗位、敬业奉献、艰苦创业、创新发展、使“委员示范岗”的成果在我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体现出来。

    二是要把“委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与委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化,不断强化委员的模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学习的模范、团结的模范、建言献策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

    三是要把“委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针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矛盾,要站在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高度,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了解民意,做好解惑释疑、凝聚人心的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

2008年4月22日

    主题词:创建    示范岗    意见

    主送:政协各界别组、乡镇联组,政协各专委

    抄送:岳阳市政协,临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政协临湘市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印发(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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