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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小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调度,其原则是:急事优先、公事优先、领导优先。凡用车者必须提前1—2天告知办公室调度人员,说明事由、出车地点、使用时间等,以便统一安排。
2、司机出车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找司机出车,司机也不准私自出车。凡未经批准用车人直接调车和司机擅自出车(包括司机私人用车),每次对司机处以罚款50元,如果发生事故由用车人和司机各负责50%的经济损失。
3、各工委确定2000公里/年,办公室确定4000公里/年为用车里程基数。另按领导和工作人员职务及分工,分别规定用车里程,常委会副主任6000公里/年,委(办)主任3000公里/年,委(办)副主任1500公里/年,退线干部比照在职人员级别享受一半里程,其他干部职工750公里/年。享受小车费的离、退休干部用车按有关文件精神,按月包干发给交通费,节约归己,超支自理,不享受小车费的退休干部私事用车里程300公里/年。办公室设立乘车里程专户帐,实行出车登记里程和用车人按实用里程在司机里程登记薄上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用车人、司机与小车调度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结帐,并逐月公榜用车里程。凡超过定额乘车里程的,费用自负。
4、凡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的全局性活动和重大接待活动用车,其用车里程由办公室负责结算。各线的活动(包括上级各线安排的活动)办公室不另作用车安排。
5、原则上不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用车,特殊情况用车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用车期间的安全事故及车辆损坏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用车费用原则上比照内部里程标准由用车单位或个人支付。
6、小车油料费实行按里程支付,按结算后的实际用车里程由办公室签字核发给司机,其油耗标准为帕萨特13公升/100公里;广本13公升/100公里;桑塔纳12公升/100公里。出车补助按10元/100公里包干(含下乡补助和节假日加班补助在内)。
7、小车修理实行定向招标、定点维修、定额到车的办法。即年初将各车全年修理费对政府采购定点修理厂招标,由中标厂家对各车全年修车进行定点包干修理,保证小车全年安全行使,维修合同到期后由办公室对小车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达到整体性能良好要求。大件更新(500元以上)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实行以旧换新。修理费每半年由办公室与修理厂核实结算一次,由财务室直接与修理厂结帐,司机本人不得持条据报销任何修理或添置费用。
8、司机不得擅自将小车转借他人驾驶,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车辆不准停放在外过夜,因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司机要请示用车领导和主管机关的领导同意,因违反规定出现意外事故和车辆被盗、损坏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
9、司机要加强交通法规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调度,正点按时出车;遵守交通规则,严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及时搞好维修保养。做到安全、文明、礼貌行车,全年行车未出现大小责任事故,年终发给司机安全行车奖金600元,出现一次事故则根据损失程度及责任划定扣奖金,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事故者不发当年安全奖。如果酒后驾车或因娱乐过度、疲劳驾车及其他违反规定驾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司机本人负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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