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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不合理开支,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有调整,年底有决算。
2、坚持一支笔批钱。凡机关各项支出必须先经办公室财务主管依规审核,再报请分管机关的常委会副主任审批签字报帐,未经批字的票据一律不得报帐,否则,谁报帐由谁承担经济责任。
3、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坚持民主理财。成立由财经工委主任为组长,另择两名工委主任为成员的机关财务审查小组。每年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至二次审查,了解机关财务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财务人员要廉洁奉公,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财务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实相符。
5、机关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财务制度,主动协助办公室搞好民主理财和经费管理。
6、因公借款3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300元以上需经分管财务的人大副主任审批,公事办完后5天内结清。私人因特殊情况急需借支,须经分管的常委会副主任批准。每次借款不得超过1000元,归还日期不得超过2个月,如不及时归还,由财务负责在借款者工资中扣回。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借支,对违反审批权限,擅自借支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7、出差补助按在职人员每月50元,退线人员每月20元补贴到人。财务只报车船费,不再报出差补助。如外出学习、参观,实报补助超过当月补贴,可实报实销。参加有关工作会议的住宿费,机关财务予以报帐。
8、机关财务每年按个人工资总额的6%统一支付医保经费;个人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在工资中扣缴医保中心。
9、加强财物管理。机关添置公物,需报经分管财务的人大副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实行以旧换新。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方可报帐。会计和保管员都要建立实物帐,保管员分发实物都要登记,每年要进行一次财产清理,做到帐实相符。凡调离单位的同志,财会人员要先结清款物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任何人不得将公物转让他人或据为己有。
10、加强水电管理。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办公室要关灯、关空调。
11、私人电话和手机费用报销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确定。住宅电话费补助处级每月100元、正科每月50元,副科和一般干部职工每月30元;手机话费报销正处级每月400元,在职副处级每月300元,退线副处级每月200元(委办主任每月200元,副主任每月100元,在工委包干经费中解决);办公使用市话、本地网电话实行限额包干,除办公室一部对外电话可报销国际国内长话费外,其余办公电话的上述费用一律自负。调研员电话费、手机费按有关规定报销。
12、机关实行委办活动经费包干,将小车油料费、过桥(卡)费、司机出车补助费和委办正、副主任的手机话费安排作委办活动经费,机关财务建立支出专户台帐,实行超用不补,节余由委办自行安排公务活动使用。
13、各委办不允许以自身的名义,到市内对口联系单位或其他部门拉赞助和报发票。如属双方自愿和工作需要争取的赞助费,必须入机关财务帐,开出机关财务收据,并由机关财务统一建立台帐管理,70%作为委办活动经费安排;在市外为机关争取的资金,按资金到位数的30%作为委办活动经费,凭开支发票到机关财务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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