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吴贤武同志辞去临湘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07年9月4日临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作者:人大办 文章来源:人大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6 14:46:26

2007年9月4日临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收到了吴贤武同志关于辞去临湘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辞呈。经会议认真审议,决定接受吴贤武同志的辞职请求,报临湘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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