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临湘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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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人大办 文章来源:人大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6 14: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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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鉴于吴贤武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临湘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已被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名胡朗月副院长为临湘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请审议决定。
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0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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