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小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我们调查组对市环境保护局近两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期间,我们调查组先后听取了班子成员、中层骨干的工作情况介绍,调查走访了部分规模企业和污染较大的选矿业、造纸业,并到10多个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9月下旬,我们在环境保护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对李嵩局长所作工作报告的真实程度进行了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42人,得“真实”票41票,“基本真实”票1票。现将本次调查的综合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调查组认为,我市环境保护局一班人团结务实,严于律已,积极履职,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环境保护部门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积极努力。同时,作为政府工作局,环保局能够虚心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认真办理,积极落实。近两年来,先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25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人大代表满意率95%以上。
(一)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市环保局从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入手,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各项工作均出现较好的发展势头。一是抓硬件设施建设。环保局先后投入近100万元,购置了噪声分析仪、大气综合智能采样仪等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摄影机、执法车辆等环境执法取证工具,大大提高了环境监测预警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抓作风建设。环保局相继出台完善了《考勤考核制度》和《行为规范“十不准”》等10多个制度,健全了科学严密的干部管理机制。三是抓能力建设。为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该局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同时,还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到相关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脱产学习。此外,市环保局还成立了法制股和案审委员会,对所有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努力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树立了环保部门新形象。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市环保局深入开展了纸厂整治、选矿业污染整治、零点行动等20余次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318家,制作检查文书500多份,责令限期治理企业16家,停产治理企业25家,关闭违法企业15家。通过这些专项整治工作,我市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可吸入粉尘大幅度下降;长安河、坦渡河、桃林河三大水系的水质由过去的劣五类升为五类。二是加大了环境安全隐患检查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该局去年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对通过检查发现的部分企业存在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设备、材料准备不足、治理设施未能正常运转、超标排污等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如对国发化工存在的原料储存罐无安全应急处置设施的问题,环保局督促该企业投入20余万元修建了安全应急池,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两年来,环保局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5起,立案42件,交法院强制执行3件。
(三)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市环保局坚持一手抓老污染源的治理,一手抓新污染源的控制,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坚持“八个不得”原则,努力从源头上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近两年,环保局共审批新上项目41个,协助省、岳阳市审批项目22个,否决了甲壳素、环氧树脂、焦亚硫酸钠等6个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当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项目20个,力求不增加新的环境污染。二是严格日常监管。环保局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了对企业排污行为、污染防治设施运转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近两年共督促选矿、造纸、化工等重点污染企业新建污染防治设施29个,总投资近2000万元。三是加强环境投诉事件的处理力度。对广大人民群众投诉的环境污染纠纷问题,环保局积极处理,对受理的289起环境信访、投诉事件,都认真进行了查处,查处率达100%。如去年五里乡千针村氯气泄漏、工业园鲁湘酒精污染等环境突发事件,环保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轮守,保护现场,快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
(四)服务经济建设。一是努力争资立项,支持经济建设。近两年,环保局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先后争取到了桃矿生态修复工程、国发公司废水治理、湘江流域污染整治、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7大环保项目,总资金5000多万元。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二是热情为企业服务。对来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的企业,环保局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做到热情办、认真办、快速办。同时,对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积极为企业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和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得到了企业主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成效还不够显著。一是公众的环保意识不强,有些人对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不重视,不积极举报,对环保部门执法行为不支持。二是个别单位和领导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往往是“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三是部分企业主的环保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不惜以牺牲环境来谋取个人最大利益,并对环保部门开展环保监管千方百计予以抵制。
(二)环境监管职能发挥还不够到位。一是环保“第一审批权”落实难。我市大部分新上项目在环保审批上都是先上车后打票,给我市环境安全留下了隐患。二是综合监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环境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之一,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局在督促国土、林业、农业、畜牧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和加强联系协调,争取工作配合上还存在缺位和空位的现象,没有充分履行环保综合监管职责。三是环境监管不完全到位。调查反映,环保局在对企业管理上,还或多或少地存在重经济处罚轻督查整改,对项目审批后的监督管理有缺位现象,导致一些企业的环保设施形同虚设,偷排废水、废气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我市环境总体状况相比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善,但离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较大的距离。一是历史欠帐难还。过去由于公众环保意识不强,环保设施投入不足,污染防治措施不力,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气、废渣长期直排,使我市生态环境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在较长一段时期难以恢复。如原硫酸厂排放的含砷废水造成桃矿地区近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下水质受到污染。二是生态环境破坏日趋严重。近年来,由于矿产的无序开采和乱砍滥伐森林,造成植皮破坏,水土流失,耕地毁坏。如忠防沙坪矿区因采矿造成地面下陷,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同时,随着我市畜禽、水产规模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农业面源污染增加,生态环境持续退化。三是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2007年月12月,工业园鲁湘酒精污水渗漏污染长安河水质事件后,今年9月又出现了兆邦陶瓷煤焦油渗漏污染附近居民饮用水事件。这些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应引起市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队伍能力建设难以适应环保工作需要。环保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该局现有工作人员81人,其中环境保护专业人员仅17人,只占到了21%,而环保队伍能力建设要求专业人才达70%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制约了环保执法职能的有效发挥。如环境监察大队现有39人,上岗28人,其中仅有3个工程师,5个助理工程师,与规定要求相差甚远。
三、整改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强化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环保工作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的同时,有选择地对一些屡禁不止的污染企业和违规行为进行舆论跟踪监督,借助社会力量造大环保声势,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要进一步强化环保综合监管职能。一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主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环保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要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程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控制落户。三是要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对破坏我市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对那些拒绝管理、抗拒执法的行为,要与其他部门联动执法,公开曝光,提高执法效果。
(三)要继续加大环境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化工、造纸、漂染、石材、水泥等重点污染行业,特别是工业园和沿河流域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完善污染设施,实现达标排放;要督促和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管理措施,集中整治无序开采、乱砍滥伐森林、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业污染行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
(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各种监管手段,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更新环保设备,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要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环保工作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