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汇报
作者:人大办   文章来源:人大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4 下午 05:25:13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要求,我们联络工委于9月份,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共108件。经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立案1件,其余全部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108件建议案按市政府27号文件划分的类别, 属“A”类的9件;“B”类51件;“C”类43件;“D”类5件。

为确保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从9月下旬开始,联络工委与市政府法制办就对办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督办。调查督办过程中,我们先发放了征询意见表,然后,邀请了提出建议案的领衔代表参与调查,直接与承办单位见面。到9月底止,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是:

《关于科学合理配置城区用水的建议》议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书记、市长多次到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了保证团湾渠系先行开工建设,由财政兜底筹资4000万元,现前期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力争2009年春节前供水,代表们认为这一议案事关城市的发展和城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办理力度大,措施力、进展快,代表们表示满意。

“A”类9件,已经办结并按代表要求解决了问题的6件,作出了计划正在办理之中的2件,1件没有办理。

“B”类51件,已经办结解决了问题的20件,作出了计划正在办理的27件,没有办理的4件,答复满意的20件,基本满意的13件,不满意的18件。

“C”类43件,39件给代表作了答复说明,其中7件作了升格办理,4件没有给代表回复。

“D”类5件,4件作了答复说明,1件作了升格办理。

从总的情况看,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大多数单位的领导比较重视,把代表提出的建议案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分解到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交通局今年办理的14件中,有8件“C”类,升格办理了6件,2件“A”类,1件已经办理,1件年内可以开工,3件“B”类,1件升为“A”类已经办结,2件正在办理之中。代表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都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定期限内办结率低。法律规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要在三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5个月办结并答复代表。但从政府交办到我们调查时止,已历时6个多月,而108件建议案,真正按要求解决了问题的不足50%,其中“A”类9件, “B”类51件,在三个月内办结的几乎没有。代表对答复满意率也很低,有的单位满意率还达不到一半。特别是个别单位,只对“A、B”两类建议给代表作了答复, C类、D类建议就不闻不问。一些群众反响强烈,应该解决而且完全有能力解决的问题,总是不认真去办理,不积极去抓落实,怪不得代表当面都表示不满意。

二是少数单位领导不重视,办理责任不明。尽管在交办会上,领导一再强调,要求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办理责任。但有些单位负责人总是不重视,没有把办理工作纳入工作重点,没有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认真研究,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抓落实,而是由办公室包办,办公室日常事务繁杂,职能有限,有些业务不对口,办理工作流于形式,难深入、难落实。今年还有两个单位领导变动后,工作没有及时移交,甚至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搁置了、遗忘了。接到我们的督办调查通知后才慌了手脚,连建议原件都不知放到哪里去了。

三是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办理代表建议案应该是收到建议案后,要与领衔代表见面,到实地调查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进行认真研究,商议解决的办法措施,然后认真组织办理,最后将办理落实情况回复代表,并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直到代表满意为止。而在这次调查过程中,我们有些单位在办理时,不按正常程序,不与代表见面,不走访群众,不下基层去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应付了事,闭门造车,由办公室随意给代表写一遍简单答复信,就算完事,办理工作基本上是走过场。如:某局3件B类建议案,只有1件基本满意,有2件不满意,占66%。在办理回复的过程中,有的单位草率从事,把回复代表的名字都写错了,代表意见非常大。有的答复过于简单,廖廖数语,百来个字。有的答复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建议”代表怎样怎样,去找某某部门,说明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极不认真,缺乏对代表最起码的真诚。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合理确定办理类别和承办单位。市政府收到建议案后,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认真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全面了解每一件建议案是否属于热点、难点问题,是否通过努力能够解决。从而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类别,特别是对“A、B”两类更要准确。对承办单位的确定也要准确,如果是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更要明确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要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踢皮球的现象发生。

二是要强化办理工作责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定职责。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签订承办工作责任状,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人员、定责任。要做到承办单位落实,办理人员落实,承办任务落实,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采取电话督办与上门督办相结合;文件督办与通报督办相结合;专题督办与现场办理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以督促,同时还要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督查督办要做到四个不放过:能解决的问题而未解决的不放过;把还未解决的问题说成已解决的不放过;不深入调研,闭门造车,敷衍推诿,开空头支票的不放过;答复态度欠谦逊,格式不规范,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要定期通报办理情况,要把办理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单位和干部年终考核考评范围,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要切实督办好下列几项建议。①30号《关于加强对长安河聂市、源潭段水质污染治理及补偿的建议》、7号《关于潘河污染整治的建议》。30号建议案关键是污染造成群众损失的补偿问题。上游楠木段的群众得到了补偿,而下游聂市、源潭的群众没有,代表们认为,补偿不能以乡镇区划为界,而应调查研究,以实际损失为据予以补偿。7号建议案代表反映潘河污染严重,沿河新河、新湖、新建等村深受其害,鱼池死鱼、农田绝收、有些水井都不能饮用,不少群众不得不用车到老远的地方拉水饮用。近几年有8名壮年死于癌症,民怨甚大。目前,污染源主要是湖北赤壁的4家造纸厂和3家苎麻脱胶厂。代表强烈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有专门的领导负责,要成立专门的班子与湖北省有关部门调停,必要时要动用司法力量,尽快将潘河的污染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②28号《关于请求将五里中学纳入2008年重点学校危房改造的建议》,代表反映五里中学处在城乡结合部位,这几年农民进城、学生进城不断增加,五里中学学生爆满,18个教学班,班均80余人。教学用房和办公场所都非常紧张,且有1000多平方米的危房,亟待改造,学校领导老师终日提心吊胆,政府及主管部门应予高度重视。

③36号《关于健全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建议》。调查中,无论是城区计生办、计生局,还是长安办事处计生办都承认代表反映的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不明,死角较多,部门配合失衡,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相互争利,降价处罚的问题确实存在,也到了该痛下决心解决问题的时候了,但理顺体制最头痛的问题是人员包袱问题,建议承办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拿出可行性方案来,供市委、市政府领导参考,尽快作出处理。

④42号《关于整合茶叶市场,发挥白石毛尖优势的建议》、24号《关于发展茶叶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代表提出的是要利用我市传统农产品和品牌优势,继续发展茶叶产业。目前我市茶叶生产形势严峻,茶叶资源破坏严重,面积锐减,品种变异、退化、产量低、收入低,发展形势令人担忧。代表们意见较大的是茶叶开发项目资金没有完全用于茶叶扶持与开发上。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把国家专项开发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去,资金的使用、项目的安排主管部门要与乡镇商量通气,搞好联合开发,力争搞一个项目,就要发挥一个项目的效益。

⑤100号《关于对龙源水库西干渠道横跨京珠高速公路的渡槽进行维修的建议》、61号《关于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的建议》。代表提出的都是一些具体实际的问题,而且不需要太多的资金就能够解决问题,关键是要有人牵头,要有人组织,要有人负责督促过问,督促落实,如61号建议,代表要求修复一口山塘,并附上了山塘掘口的照片,应该尽快解决好。

⑥51号《关于进一步实行龙源水库库区历史粮食资金补助的建议》。这是一个提了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且库区群众多次群体上访,显然一纸答复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虽然国家已下发[2006] 17号文件规定,享受了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原来享受的粮食补贴政策随之取消。但是,龙源水库库区的群众实际困难摆在面前,群众要求继续享受补助。承办单位要根据实情,拿出可行性方案,向市政府汇报,按照相关政策,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则令受益单位,给予库区群众一定的补偿。即使没有补偿,也要深入下去,层层召开会议,做好工作,安抚人心,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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