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 临办[2007]72号 |
| 作者:市政务中… 文章来源:市政务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 13: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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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了优化临湘经济发展环境,减少招商项目审批程序,增强政府服务功能,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外来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全程代理服务职责
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政务公开中心主任胡章君牵头,组织市优化办、发改局、招商局、临湘工业园和项目审批相关单位负责全程代理服务工作。全程代理服务项目受理窗口设市政务公开中心。市招商局、工业园安排专人参加全程代理服务。
二、集中审批,优质、高效服务
对招商引资项目和市内新增固定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批以联席会议形式实行联审制。政务公开中心牵头与项目审批相关单位组成联席会,在受理代理服务项目后,通知各有关职能单位“一把手”和主管业务负责人参加联席会,对待批项目进行集中会审,形成会议纪要。再由全程代理服务业务人员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到各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般项目两周之内办完手续,涉及环保、安全、消防等前置条件的项目1—2个月办完手续。
三、规范收费项目、标准
全程代理服务的所有投资项目,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相关政策实行优惠。具体收费标准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见附表)。在办理各项手续时,各单位不得高于此标准。
四、强化监督考核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要会同政务公开中心、优化办、问责办对全程代理服务工作加强督查,对在代办过程中服务不优、效率不高、收费不规范的实行问责,对经济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在有关大会上公开通报处理。
2007年9月7日
主题词:招商引资 招商项目全程代理 服务工作 通知
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 2007年9月7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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