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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收费项目
2008年8月12修改
作者:政务中心 文章来源:政务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2 15:23:22

序号

收  费  项  目

计算
单位

收费
标准

收费对象

项目级别

收费性质

执收文件

备     注

66

一、治安管理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8]字第63号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征,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

1.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10元

特种行业经营者

中央

 

 

 

2.船民证

2元

船民

中央

 

 

 

3.临时船民证

2元

办理临时船民证者

中央

 

 

 

67

二、户口管理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8]字第63号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0元

身份证领取者

中央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征,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

 2、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二代身份证

40元

身份证丢失补领者

中央

 

 

 

 3、临时二代身份证

10元

办理临时身份证者

中央

 

 

 

4、户口迁移证

5元

迁移证办理者

省级

 

 

 

5、准迁证

5元

准迁证办理者

中央

 

 

微机打印

67

6、户口薄

8元

户主

中央

 

 

微机打印

7、集体户口薄

20元

户口薄办理者

中央

 

 

含微机打印、人像扫描

8、暂住证

5元

办理暂住证者

省级

 

 

 

9、门(栋)牌

 

 

 

 

湘价费[2008]字第63号

 

(1)大门牌(600*400*1.5mm)

52元

 

 

 

 

 

(2)中门牌(400*300*1.5mm)

25元

 

 

 

 

 

(3)小门牌(150*90*1mm)

5元

 

 

 

 

 

(4)楼牌(900*500*1.5mm)

138元

 

 

 

 

 

(5)栋牌(900*500*1.5mm)

147元

 

 

 

 

 

(6)户(室)牌(120*50*1mm)

3元

 

 

 

 

 

(7)单元牌(270*150*1mm)

13元

 

 

 

 

 

(8)楼层牌
(R2[150]*π*1.5mm)

18元

 

 

 

 

 

(9)附号牌(150*90*1mm)

4元

 

 

 

 

 

68

三、出入境管理费

 

 

 

 

行政性

湘价费[2008]字第63号

 

1、护照

200元

领取护照者

中央

 

 

 

68

(1)加注

项/次

20元

 

 

 

 

 

(2)丢失损坏换领护照发

400元

要求补发护照者

 

 

 

 

2、出入境通行证

 

 

领取出入境通行证人员

中央

 

 

 

(1)一次有效

20元

 

 

 

 

 

(2)二次有效

50元

 

 

 

 

 

(3)多次有效

100元

 

 

 

 

 

3、往来港澳通行证

100元

领取者

中央

 

 

 

(1)延期、加注

每项次

20元

 

 

行政性

 

 

4、因私赴港澳签注收费

 

 

 

 

 

 

 

(1)一次有效

20元

 

 

 

 

 

(2)二次有效

40元

 

 

 

 

 

(3)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

100元

 

 

 

 

 

(4)长期(三年)多次有效

300元

 

 

 

 

 

(5)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150元

 

 

 

 

 

(6)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200元

 

 

 

 

 

68

5、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注签

 

 

 

 

 

 

 

(1)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20

 

 

 

 

 

(2)一年(含一年)以内多次有效

每件

100元

 

 

 

 

 

(3)一年以上、三年(含三年)以下居留签注

每件

200元

 

 

 

 

 

(4)三年以上、五年(含五年)以下居留签注

每件

300元

 

 

 

 

 

7.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元

领证者

中央

 

 

 

8、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费延期

100元

 

 

 

 

 

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延期

每项/次

20元

 

 

 

 

 

10、台湾同胞
定居证

10元

 

 

 

 

 

11、华侨回国
定居证

10元

 

 

 

 

 

 12、外国人管理费

 

 

 

 

 

 

 

(1)外国人签证收费

 

 

 

 

 

 

 

68

A、非对等国家

 

 

 

 

 

 

 

a>零次、一次签证

160元

 

 

 

 

 

b>二次签证

235元

 

 

 

 

 

c>半年多次(含半年)签证

425元

 

 

 

 

 

d>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每人
每件

635元

 

 

 

 

 

e>一次团体签证

每人
每件

130元

 

 

 

 

 

f>二次团体签证

每件

170元

 

 

 

 

 

g>团体签证分离

 

160元

 

 

 

 

 

h>增加、减少携行人

 

160元

 

 

 

 

 

B、对等国家

 

 

 

 

 

 

 

(2)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

每人

1500

 

 

 

 

申办者

(3)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每证

300

 

 

 

 

申办者

A、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补发证

每证

300元

 

 

 

 

 

68

B、丢失、损坏换领证

每证

600元

 

 

 

 

 

(4)外国人居留许可费

 

 

 

 

 

 

 

A、有效期不满一年

每人

400元

 

 

 

 

对持《再就业
优惠证》从事个
体经营的下岗失业
人员,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
3年内免征,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

B、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

每人

800元

 

 

 

 

对持《再就业
优惠证》从事个体
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征,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

C、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每人

1000元

 

 

 

 

 

D、减少偕行人

每人

200元

 

 

 

 

 

E、居留许可变更

每次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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