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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
作者:省应急办 文章来源:应急手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7 10:27:05
    食物中毒是指人摄入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疾病,可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应急要点>>>
    ●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或者误食化学品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喝大量洁净水以稀释毒素,用筷子或手指伸向喉咙深入刺激咽后壁、舌根进行催吐,并及时就医。
    ●了解与病人一同进餐的人有无异常,并告知医生。
    ●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专家提示>>>
    ◆不吃不新鲜或有异味的食物。不要自行采摘蘑菇、鲜黄花菜或不认识的植物食用。扁豆一定要炒熟后再吃,不吃发芽的土豆。
    ◆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用盐、水产品及肉类食品。
    ◆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水产品以及肉类食品应炒煮熟后再吃。
    ◆不要用饮料瓶盛装化学品,存放化学品的瓶子应该有明显标志,并存放在隐蔽处,以避免儿童辨别不清而饮用。
    ◆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尽可能留取食物样本,或者保留呕吐物和排泄物,供化验使用。
    ◆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必须立即送医院抢救,不要自行乱服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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