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临湘概况  临湘新闻  视频新闻  领导讲话  部门乡镇  文件通告  招商引资  政务公开  临湘经济  工商企业  
  为您服务  临湘风景  长安文学  书画天地  
环境污染事故
作者:省应急办 文章来源:应急手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7 14:40:01
    环境污染事故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应急要点>>>
    ●在排除现场没有爆炸气体及使用手机或电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拨打12369、119、110或当地环保部门电话,说明事发详细地点、区域和污染现象、联系人电话。
    ●视污染事故现场情况,及时稳妥安置好污染事故影响地区老、弱、病、残和中毒人员。
    ●不要在现场围观、不要惊慌失措、不要传播谣言。
    ●发现有毒气体时,居民尽量向上风向转移,发现中毒者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及时向当地医疗急救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
    ●发现有毒化学品时,及时将中毒者转移至安全地带或送医院抢救。当苯、甲苯等液体类有毒化学品大量泄漏时严禁使用自来水冲洗,应使用沙土、泥块或适合的吸附剂予以吸附,防止污染蔓延。
     ●发现腐蚀性污染物时,应采用中和的办法,如盐酸、硫酸可用石灰进行中和处理。同时,处置人员需穿戴好防护用品。一般碱性腐蚀污染物用乙酸进行处理。
    ●发现放射性污染时,远离污染现场,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Copyright © 2007 linxi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临湘政府网站 版权所有
    临湘市人民政府主办 备案证编号:湘ICP备05011383 (0730)3723567 37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