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08年临湘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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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网站记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8 13: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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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临湘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2008年临湘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4月29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廉洁自律 通知
临湘市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120份)
2008年临湘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点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及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线,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临湘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富民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明确“一岗双责”。要根据换届之后班子成员工作岗位的变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职责。主要领导干部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单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相关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的职责。
2、抓好“一把手”公开述廉。2008年,将组织3个乡(镇)、4个市直单位的“一把手”在市纪委全会上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公开述廉,公开评议和民主测评,并督查述廉报告整改落实。2008年科乡级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市责任制办公室。
3、注重考核成果。要采取定期检查、平时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责任考核,增强考核实效,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到位。
4、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要依据考核结果和“一案双查”的方法,对落实不力以及违反责任制的典型案件,按照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试行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重要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案件。
5、开展征文活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开展征文活动,征集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研讨或体会文章。
二、深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
1、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2、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进一步落实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情况征求纪委意见制度,防止“带病提拔”等问题。(2)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三项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3)探索建立对党政主要负责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4)协调做好对科乡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3、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联系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健全对国企领导人员的监督。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报告提出的“七个不准”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重点监督国企领导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获取非法利益,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在企业资产整合过程中违规决策,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授意、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等行为。
三、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对领导干部上缴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登记和处理。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证券投资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2、继续抓好治理违规请客敛财工作。进一步落实湘纪发[2005]12号和岳办发[2007]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继续抓好狠刹请客敛财歪风活动,重点放在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上。加大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的预防和查处力度。
3、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领导干部住房情况报告和住房信息集中管理制度,申报登记、跟踪掌握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坚决处理领导干部住房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4、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及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的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换届后职务发生变动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各种违规问题。
5、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要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督促外事侨务部门加强对双跨培训团组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精简出国(境)团组,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典型案件。
6、要严格执行公务小汽车和通讯工具配备使用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规范小车管理,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推行公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的问题。
7、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消费刷卡结算制度。选择6个有代表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消费刷卡结算试点工作。按“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操作方法,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零星采购支出实行银行卡刷卡结算,控制现金流量,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消费的动态监控。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中推行。
8、坚决纠正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装修的问题。继续认真整改自查和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核意见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逐步完善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对继续违反规定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装修的,要从严处理。
9、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组织对落实津贴补贴工作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10、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全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救灾补损,促进发展为重点,高度关注民生,切实解决民难,努力谋求民利,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1、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救灾补损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3月上旬至6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救灾补损促发展”的主题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把救灾补损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全面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上来,要用抗冰救灾精神抓灾后重建,迅速掀起救灾补损高潮,帮助灾区恢复基础设施和正常生产,切实解决灾民生活困难,力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2、组织开展考核评议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出台《临湘市机关作风建设考核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在市直机关开展作风建设考核评议工作,考核评议时间为11-12月,评议结果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并进行通报。
3、继续抓好去年“三最”主题活动中尚待解决的问题。针对去年“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中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办,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三最”主题活动尚待解决问题责任分解表》,制订出过硬措施,按时保质抓紧解决好有关问题。
4、认真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第四季度对自去年以来全市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情况上报岳阳市纪委。通过总结回顾,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把作风建设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建设“四型”(学习型、效率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央纪委《200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重点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实施意见》和《关于农村干部廉洁从政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建立“教育、议事、公开、监督、保障”五项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2、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3、严肃查处农村基层的违纪违法行为。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理人民的诉求。突出查处农村基层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组织开展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调研,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拓宽政府采购领域,认真解决规避政府采购和不按程序进行采购的问题,严肃查处政府采购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大胆探索,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2008年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取得工作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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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hxiang 责任编辑:hxi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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