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湘市人事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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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葛取兵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1 9:46:37 |
根据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暂行规定》和临编会纪(2007)1号纪要精神,经研究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形式,面向本市公开择优录用2名工作人员。
一、招考职位
人事局人事信息中心招考计算机信息、文秘工作人员2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其中男女各招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2、普招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不限。 3、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级三级。 4、计算机应用操作等级达到省二级以上。 5、年龄28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本市户口的公民,其中在职工作人员中的教师除外。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组织机构及实施步骤
本次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编办共同组织实施。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甘慧同志任组长、高宇华、姚伟波 、沈洪波、甘继军、邓曙岗、李良建等同志为成员,邓曙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步骤按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取依次进行。
1、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7年5月28 日—6月30日截止。
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市政府五楼),联系电话3738837。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院校学籍档案、毕业证书、英语四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免冠1 寸近期彩照2张,在职工作人员持单位同意报名介绍信,报名费、考务费150元。 2、笔试
(1)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 考试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本次考试既不指定教材,也不提供复习资料,其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占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的6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按笔试成绩男、女考生分开排队,按1:5的比例分别取男、女考生前5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占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的40%. 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制订。
4、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的40%加笔试成绩的60%折合总成绩,按男、女考生得分分开排队,各预录取第1名参加体检。体检要求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如有身体不合格者,依次往后预录体检。
5、考核
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
6、公示
笔试、面试与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分阶段进行公示,最后,公布拟录人员的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7、录取试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列编、计划、聘用、工资等手续。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期满考核称职的,转为正式工作人员。
8、本招考简章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临湘市人事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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