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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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司法局 文章来源:司法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3 20:55:59 |
1、办公室(加挂政工股牌子)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政务信息、简报、新闻报道、信访统计、文书档案、文印、收发和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组考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局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2、法制宣传股 负责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地方、行业、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对外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成人法学教育工作。 3、基层司法股(加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管理乡镇司法所,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村(街)人民调委会工作;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基层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4、行政计财股 负责编制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质装备;负责局机关财务、行政、后勤保卫工作;管理机关的国有资产、基建经费和司法业务经费;负责管理机关的户口、妇女、共青团和计划生育工作。 5、法律服务管理股 指导管理“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拟定全市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所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负责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年检、注销的审查报批工作;检查监督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所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会同有关部门打击法律服务领域的非法行为,查处非法执业人员;参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 其它机构 1、临湘市公证处:核定编制18名,其中司法专项行政编制4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领导职数3名。负责履行国家公证机关职能,暂按现行体制运行,待中央、省、市提出改革方案后再定。 2、临湘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临湘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制订,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法律、法规的编辑和普法以及学法检查、考核和执法情况调查等工作。 3、临湘市法律援助中心:核定差额事业编制5名(从原雄剑律师事务所差额编制调剂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主要负责对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4、乡镇司法所:23个乡镇司法所共核定编制23名,其中专项行政编制21名,全额事业编制2名(儒溪镇1名、黄盖镇1名)。市乡(镇)两级共管,以乡镇管理为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行政事务,协助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搞好稳定工作,指导和管理辖区内的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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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录入:刘朝晖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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