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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县(市)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
作者:李炎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10:50:24

临湘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李炎岳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新时期工会组织的一项迫切任务,县(市)级工会组织要适应劳动关系新变化的要求,主动担当起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成企工互利共赢的主导角色,在推动企业发展维和护职工稳定上,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独特作用。

一、   开展宣传创建,着力倡导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事关劳资双方的根本利益,必然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工会作为企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创建活动,在企业和职工中积极倡导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要把共享教育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先导。企业和职工都是和谐劳动关系的受益者,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必须取得劳资双方的共识和反响。因此,工会要以共享教育为先导,在企业和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教育,重点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渗透到每个企业和职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培训力度,通过《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切实为企业员工队伍稳定提供法律保障,为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使企业要依靠职工发展、职工要依靠企业致富成为劳资双方的共同追求。一方面帮助经营者树立利益和谐的新观念,懂得劳动者的人力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资源,只有充分看到劳动者蕴藏的巨大资源优势,尊重劳动者对企业的贡献,形成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良好的人际环境,才能实现企业和谐发展;只有充分尊重职工付出的劳动,自觉地依靠职工办好企业,才能共享和谐企业发展成果,实现经营者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和谐。另一方面要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市场经济对劳动关系的本质要求,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辱的主人翁责任感,与经营者建立平等互助的契约型劳动关系,与企业建成利益共同体,把企业发展作为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追求目标。从而在企业和员工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的和谐共赢新型劳动关系。

    二是要把共谋发展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劳资双方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双赢关系。工会要运用其组织优势,团结、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经营,促进企业提升生产力和经济效益,让企业得到发展,让全体职工受益,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企业工会要围绕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其心力引导到企业改革发展和管理创新上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地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不断把“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广泛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竞赛活动,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组织“岗位状元、技术能手”选拔比武、“先进操作法”评选、命名与推广应用和自主管理等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一线操作工人和各类新型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技术素质,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职工经济技术活动,评选劳动模范,激发广大职工创新创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在企业与职工的互惠中建立和巩固和谐劳动关系。

    三是要把共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企业的载体。劳资双方参与共建才能实现劳动关系和谐,而在企业资方占优势的情况下,资方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工会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工会组织优势,广泛发动企业和职工群众参与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来。要将创建活动由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向非公企业延伸,由规模以上企业向其他企业覆盖,切实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与面。如我会去年开展的创建“十佳”和谐企业活动,企业和员工参与度高,在发展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收到了明显成效。县(市)级工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督促企业工会深入有序推开,不断活跃创建形式,丰富创建内容,使创建活动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形成党委领导、工会牵头、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政工作考核目标,融入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之中,建立有效的创建目标责任制。工会组织要积极承担牵头组织的职责,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层层开展评选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班组和和谐业主、和谐员工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推介创建活动典型,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浓厚氛围。

二、发挥职能效应,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作为企业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在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县(市)级工会要利用靠近企业、贴近职工的优势,有效履行职能,主动担当责任,全面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第一、要以积极作为,规范劳动关系。县(市)级工会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在促进企业规范劳动关系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既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将员工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护等权益纳入合同规范内容,并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上下功夫。把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和规范劳动关系的有力措施,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列入工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突出工资及增涨水平、支付办法、劳动保障、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等内容,规范协商程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工会组织要在认真监督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上积极有效作为,成立合同履行兑现监督小组,建立制度,跟踪检查,确保合同履约兑现,帮助员工依法和运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使工会真正成为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主心骨”。

    第二、要以主动沟通,协调劳动关系。工会组织是企业劳资双方平等对话的平台,要主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积极稳妥的处理好企业与职工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工会组织要把协调劳动关系为基本内容的各种关系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协调劳动关系上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变被动协调为主动协调。工会组织要主动调处劳资关系纠纷,从“配合工作”到“参与其中”,充当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减振器”,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平和。二是要变事后协调为超前协调。一旦发现劳资关系矛盾,工会要提前介入,超前预测和不偏不倚做好协调工作,把劳资关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变单一协调为合力协调。在协调劳资关系矛盾中,除工会组织鼎力参与外,还要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外力协助,提高劳资关系调处的成功率及时效性,跟踪关注劳资关系的新变化,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在协调劳动关系问题上不仅职工需要工会,经营者也需要工会,工会通过在正常的组织制度内进行沟通和协调,进而使劳资双方在让步和妥协中化解、缓和矛盾,协商合作,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达到劳资互利、“双赢”的目的。

    第三、要以强力促进,改善劳动关系。针对目前企业劳资关系不够稳定和谐的现状,县(市)级工会要从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围绕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以工会组织为依托,以工会活动为载体,在改善劳资关系上发挥纽带和促进作用。一方面工会要通过在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等形式构建新型劳动关系“协约”,使企业劳动关系通过平等协商,达到改善劳动关系的共识,并督促劳资双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利益共同体。企业工会要主动沟通劳资关系,及时反馈职工要求,把劳资双方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工会要通过强化组织建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不断提高经营者对工会的信赖和依靠程度,进而按照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有效机制目标,以企业为载体,以劳动关系为内容,构建起新型的社会劳动关系。

三、建立保障机制,努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有力的工会组织维权机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企业稳定,是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县(市)工会要建立健全职工生产、生活状况调查分析机制、劳动关系矛盾预警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节和仲裁制度等,把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以便更好地维护职工利益,搭建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平台。企业是整合生产要素的经济组织,而人则是能动的活跃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企业为劳动者提供进行社会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则为企业提供必不可少的劳动力,从而在二者之间真正确立市场经济意义上的明晰的、对等的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的职工帮扶机制,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对弱势群体的援助和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工会的职工帮扶体系是对政府保障体系的合理补充,是社会援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企业进一步健全行之有效的职工帮扶机制十分必要。

    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会监督机制。要以职代会建设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保障职工权益的民主监督机制,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稳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湖南省职工代会条例》,一手抓职代会制度推行面,一手抓职代会制度的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职代会职权。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评干、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充分落实职工决策权、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特别是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兼并、破产、出售等重大改革方案和职工补偿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决定纳入政府有关改革、改制的政策性文件中,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健全工会援助机制。要以畅通职工诉求渠道为着眼点,建立完善劳动关系的援助机制,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劳动关系的矛盾大多牵涉到职工的具体利益,为了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具体利益,必须对劳动关系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协调、早解决。为此,必须整合各部门资源,整体联动,通过多种方式畅通职工诉求渠道。一是通过设立“12351”热线电话和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职工的诉求渠道;二是通过参与人大、政协等会议,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会的意见、主张与建议,开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三是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四是加大工会源头参与力度,对可能发生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提前制订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切实为弱势职工和农民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围绕职工因企业劳动关系不协调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帮助职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协助党委和政府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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