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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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出租车宰客
来信人: 宋长安
来信时间: 2022-02-10 12:03:00
内容:

2022年2月10号8时,乘出租车 湘F XB992  从市政府至临湘工业园(越5km左右),上车时司机不肯打表,协商价格14元。即将到达目的地付款后,司机索要40元,并以方言反复强调,且情绪暴躁。未防止发生冲突,又付款26元。

附件1:19a472de-bf19-476d-a3c7-ed2e1c96d643.jpg

附件2:b4d2aee3-831d-4c67-a6c9-351fc5523295.jpg

附件3:effd4f82-daa3-4ded-8461-9b7f42f4d929.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交通局
回复时间: 2022-02-25 14:45:26
回复内容:

宋长安: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发布的文件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道路运输服务所相关人员与当事出租车司机取得联系,经了解:由于当天驾驶员和乘客协商价格时,因驾驶员说的是本地方言,乘客没有听清楚,所以产生了误会。根据巡游出租车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规定: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行为的将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针对该事件我局道路运输服务所对该驾驶员进行了约谈,讲明违反的规定,驾驶员也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收费,出租车公司对该驾驶员予以200元处罚。

后续,我局道路运输服务所将加强对我市两家出租车公司的管理,要求全市所有驾驶员严格按规定行驶收费,坚决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待客,不得出现多收费、乱收费的现象,并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临湘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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