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出台
4月12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妇联制定并会签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标志着我市首个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正式出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尧出席签约仪式。

会议解读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相关内容,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陈尧表示,《意见》的出台是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公益诉讼条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有力保障。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强与市妇联等妇女权益保护组织的协作配合,通过建立健全日常联络、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监督、司法救助、定期会商等八项常态化机制,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强化普法宣传,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