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3-04-1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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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下午,市人民法院公开庭审并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案由市人民法院院长张青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尧出庭支持公诉。市政协副主席邓纬,省人大代表李国武、李艳、张兵驹及部分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


2020年12月16日,被告人尹某某、何某某在我市黄盖湖水域使用电瓶、升压器、电线等工具进行捕捞活动,二人共捕捞渔获物16.7千克。二人的非法捕捞行为对鱼类资源造成了损失,建议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3233元、生态损失评估费2400元。2023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某、何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二人的非法捕捞行为,损害了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当赔礼道歉并负民事赔偿责任。

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尹某某、何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拘役四个月,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15633元,并责令二人在市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庭审过程中,陈尧宣读了起诉书,进行多媒体示证,围绕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审判长张青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犯罪事实和证据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各环节衔接紧密、环环相扣、重点突出、程序规范。


本次法检“两长”同堂履职,是法检两家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合力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切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有力举措,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激发办案团队内生动力,提升审判质效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