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临环审批[2016]19号
根据临常[2016]8号会议纪要精神,围绕打造“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目标,强力推进“五三三”工程,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临湘市建设局拟投资7595万元建设临湘市中心沿街建筑立面改造项目。主要对三角坪-福桥路段及南正街-南太路全长6700m路段沿街建筑立面更换墙体饰面材料,对空调机位、门店招牌、灯箱广告、门窗防盗网等进行改造升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经研究,在建设单位落实登记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项目建设,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到:
1、科学设计,合理规划,景观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区域景观的协调性。
2、选用环保型饰面材料,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涂饰材料的管理,避免污染周边环境。
3、对拆除的沿街广告牌、招牌和防盗门窗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尽量综合利用。对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合理处置,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4、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中午禁止进行钻孔、安装等产生高噪的各类作业活动。
5、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由临湘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三同时”监管和日常现场监管。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