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广场地下停车场及商业配套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市环保局   日期: 2015-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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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5年12月16日,我局拟批准《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星河广场建设星河广场地下停车场及商业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星河广场建设星河广场地下停车场及商业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星河广场
建设单位 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65420万元,拟对现有星河广场先予以拆除,建设地下两层停车场及商业、配套设施,同时,进行人防工程设计,项目建成后再对原广场进行还建恢复。广场不设置移动卫生间,固废收集依托当地环卫设施,不另设置。项目总占地面积57590m2,总建筑面积115180 m2,其中机动车停车位254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00个,商业15018 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拆除星河广场时,应对广场范围内现有植被进行临时迁移保护,对表土进行妥善暂存,并建立规范堆放场所,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广场进行恢复,并尽量回栽原有可用树木。对各类管线应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 2、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进出管理,采用低噪设备,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禁止高噪设备施工,敏感点附近施工时要设置围挡和隔声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污染。对工程开挖、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必须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围档等防尘措施,大风天禁止施工,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要避免雨季施工,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后, 再进行挖填方,做到随挖、随运、随压,弃土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及时清理,合理处置。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雨水冲刷水等必须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区污水管网,严禁直排长安河。 3、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项目区域内的排水管网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城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净化中心。 4、商业垃圾采取加盖垃圾桶、箱进行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妥善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5、严格按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标准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对风机、泵等高噪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噪等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设立禁鸣限速标识,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6、落实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施。科学设置自然排放和机械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收集,通过竖井引至地面排风口排放;排风口应尽量设置在绿化带内并远离人群集中区域,不得正对居住户。 7、严格商业铺面准入条件。严禁引入有废气、高噪声和废水等污染产生的项目。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