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6/2025-2353994
  • 统一登记号:LXDR—2025—00006
  • 发布机构:临湘市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5-12-02
  • 信息时效期: 2030-12-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临政通告〔2025〕4号
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有螺外洲放牧的通告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   日期: 2025-12-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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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R202500006                                                      临政通告〔20254

 

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有螺外洲放牧的通告

 

有螺外洲是我市血吸虫病的主要疫源区,其洲滩放牧牛、羊、猪等哺乳动物极易感染血吸虫,造成垸内血吸虫病反复流行。为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流行,根据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本市区域内沿长江岸线38.5公里范围内及其附近河滩、堤线和防浪林地敞放牛、羊、猪等易感染动物,并对江南镇儒溪外洲、白马矶外洲、鸭栏外洲、四合外洲、新洲外洲、谷花外洲、长江江心洲,黄盖镇合兴外洲、双洲外洲、广坪外洲和白沙洲外洲等有螺洲滩全面实施封洲禁牧。

二、凡在禁牧区放牧的,属地镇街和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应依法对敞放外洲的牛、羊、猪等家畜妥善处置。

三、禁牧区各镇、村要积极配合禁牧监管工作。凡阻碍禁牧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法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禁牧区各镇、村要积极配合禁牧监管工作,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血吸虫病防治意识,自觉执行禁牧区不得敞放家畜的规定,积极举报违反禁牧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黄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07303867302、江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07303888342

五、本通告自202512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