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领取老年人补贴”
“一次办”服务规程
( 个人)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5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申请人可按照本套餐事项办理,也可自愿选择合并事项。
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我要领取老年人补贴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56806/content_1554237.html)
“我要领取老年人补贴”
“一次办”服务规程指南
一、事项名称 :
“我要领取老年人补贴”“一次办”服务
二、服务对象:
临湘市户籍、年满100周岁的所有老人
三、适用范围:
临湘市行政区域
四、办理结果名称: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五、受理窗口: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临湘市民政局
七、申请条件:
(1)临湘市户籍;
(2)年满100周岁。
涉及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基本材料 |
1 |
补助审批表 |
申请人提交 |
2 |
||
2 |
申请人免冠照片 |
申请人提交 |
2 |
一寸照近期 |
||
3 |
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复印件 |
||
4 |
个人银行帐号 |
申请人提交 |
1 |
农商银行个人帐号 个人存折、储蓄卡复印件清晰可识别帐号数字 |
||
5 |
委托人身份证 |
申请人提交 |
1 |
申请人无法到场的情形提交 |
复印件 |
八、材料清单:
九、基本流程: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办理流程图
(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说明:
1.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
2.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老龄办。
4.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市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
6.高龄津贴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审批,津贴从审批当月起开始发放,每季首月初发放上季度津贴,未及时申报的不予补发。老人户口迁出、去世后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各村、社区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十一、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临湘市长安中路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临湘市民政局:0730—3555102
监督电话:12345 0730—3969585
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申请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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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类型 |
○农业 ○非农业 |
民族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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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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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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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状况 |
○ 生活自理 ○ 生活半自理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身体 状况 |
○ 基本正常 ○ 天生残疾 ○ 病残 ○ 主要病种( ) |
居住 情况 |
○独居 ○住养老机构 ○与配偶居住 ○与子女居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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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状况 |
○ 社保退休金、 ○ 子女负担 ○ 低保金 ○、抚恤金 ○ 无经济来源 |
月 收 入(元) |
○300元以下(含300) ○300-600元(含600) ○600-1000元 (含1000) ○1000-2000元(含2000) ○2000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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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三无老人 |
○是 ○否 |
是否五保老人 |
○是 ○否 |
五保证号 |
是否低保老人 |
○是 ○否 |
低保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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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老人 关 系 |
是 否 与 老人同住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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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
县(市、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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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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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此表为百岁老人申请人必填表。此表一式两份(乡镇、县(市、区)民政局各一份)。
2、 各县(市、区)养老服务股必须将百岁老人所填此表内容录入电脑,以备省、市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