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一次办”套餐
服务规程
(公司)
临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
申 明
一、请认真阅读本服务规程。
二、到窗口现场办理“一次办”套餐服务前,(一)请先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即在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http://gsxt.hnaic.gov.cn:8004/bsdt/)上完成名称自主申报,并下载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及承诺书;(二)对照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要求;(三)相关自然人要先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和四级实名验证。可进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hunan.gov.cn),在网站首页右侧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也可到登记窗口现场扫码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
三、本服务规程旨在帮助您迅速了解开设商场超市的有关审批服务信息,实施清单的全部内容您可通过以下渠道获取详细信息: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4759/56797/index.htm)。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
“一次办”套餐服务规程
一、事项名称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套餐服务
二、市场主体类型:公司
三、适用范围:在市城区范围内新开的劳务派遣公司。
四、套餐服务联办证照(事项)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
(三)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四)涉税事项办理;
(五)经营范围中涉及的其他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许可。
五、受理窗口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件事”综合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人社、市场监管、城管、税务等部门。
七、申请条件
1、具备公司设立的条件。
2、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且须实缴。
八、材料清单(一单)
涉及 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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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
1 |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套餐服务一次申请表单 |
申请人提交 |
1 |
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股份公司由全体董事签字 |
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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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股东(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本人或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与原件一致” |
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股东(发起人)、董事、监事、经理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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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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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信息 |
申请人提交 |
1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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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1 |
公司章程 |
申请人提交 |
1 |
全体股东或全体发起人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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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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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设立了董事、监事、经理的提供相应文件 |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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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1 |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登记通知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已设立的公司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拟新设公司的提供《企业名称预先登记通知书》) |
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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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章程 |
申请人提交 |
1 |
规范、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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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近期银行资金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1 |
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五天银行账户资金证明;拟新设立的公司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提供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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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申请人提交 |
1 |
◆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以上适用于筹建)及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无法提交前条所规定的产权证明,按照属地原则,由村(居)委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出具《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提交承诺已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等内容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
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必须处于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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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
申请人提交 |
1 |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办公设施要有“三室三柜”,即:三室指:劳动关系协调室、档案室、财务室,三柜指:综合资料柜、档案柜、保险柜) 提供办公场地的打印图片 信息管理系统(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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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等 |
申请人提交 |
1 |
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各项制度应悬挂在相应办公室的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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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
申请人提交 |
1 |
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符合法定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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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样本 |
申请人提交 |
1 |
拟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样本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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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司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等其他资料 |
申请人提交 |
1 |
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 《花名册》人社局局域网下载(提供打印件),提供各经办机构开具的证明及缴纳凭证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之前,可提供缴纳社保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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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职人员证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员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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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办理门头装修的提供) |
(办理门头装修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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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状图(实景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左右有参照门面的现场拍摄的含左右各一个门面在内的正立面图;左右没有参照门面的新建门面,提供该建筑物物业企业总体正立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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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效果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在现状图上设计制作的效果图,(突出版面、高度、色彩与左右门面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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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简易门头只标注尺码,大型门头须提供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加盖印章的施工图,改变立面结构(落地占用台街)的,还须提供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变更规划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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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办理户外广告的提供) |
(办理户外广告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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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状图(实景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在建筑物上设置广告的,现场拍摄的整幢建筑物的正立面图,并在正立面图上标示拟设置广告的具体位置。 ◆在城市设施上设置广告的,现场拍摄整个建筑物的正立面图,并在正立面图上标示拟设置广告的具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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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效果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在现状图上设计制作的效果图(标注大小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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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图 |
申请人提交 |
1 |
提供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加盖印章的施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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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权人同意或设施管理人同意设置的意见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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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事项 |
1 |
《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新办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承诺书》 |
办税服务厅 |
1 |
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不需要提交《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发票领购员或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需提交,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提交《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代替《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因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完成实名办税认证的,可由授权委派办税人员或经办人作出10个工作日内补办承诺,提交《新办纳税人实名办税信息采集承诺书》 |
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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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户银行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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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
申请人提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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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提交 |
1 |
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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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票专用章印模(首次核定时提供) |
申请人提交 |
1 |
首次核定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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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申请人提交 |
1 |
仅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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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合办理基本流程(一图)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流程图(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理说明(一说明)
1、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申请人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后,向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待取得许可后再向企业登记等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等事项。
2、按照国家实行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要求,申请人办理登记前,需先行对股东(发起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实行实名验证。
3、申请人在一窗申请时可同时委托刻制公章,待公章刻制完成后补盖相关申请资料印章。
4、开展门头装修时申请占道范围不得影响行人和交通安全,不得损坏市政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市容市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构筑物外型完好、整洁、美观,应对国家和省市确定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物保持原有风貌特色。
5、实名办税信息登记已实现全省通办。办税人员选择网上办理形式的,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提交实名办税信息登记申请后,系统直接分配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办理。
6、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时,由税务机关出具给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在进行税控设备发行时需要提供给税务机关。
7、已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后,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8、纳税人取得由服务单位开具的税控设备销售发票以及相关的技术维护费发票(首次购买),可以按照发票票面的价税合计全额,抵减增值税税款,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9、首次领用发票的纳税人,既可以选择在税控服务单位(航天信息或百旺金赋)现场购买,也可以选择网上购买。网上购买的可以通过税控服务单位门户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实现网上购买。在税务机关的税控设备发行窗口发行税控设备后,才能申领发票。
10、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自行申领发票的纳税人,可选择通过邮寄、办税服务厅领取、办税自助终端领取三种方式取得发票,并通过开票软件自行下载发票领用信息。
十一、审批时限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13个工作日,营业执照2个工作日,户外广告许可证5个工作日,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证5个工作日,税务事项办理可即时办结。不符合相关情形,或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且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上的最多需要20个工作日。
全流程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申请人装修、现场踏勘不通过提出整改等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依据
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2.《关于岳阳市城区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岳发改价费〔2017〕38号。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明细
1.建设工程项目:0.75元/日/㎡;
2.其它项目:1.5元/日/㎡ 。
十三、办公地点和时间
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务中心综合窗口:0730-3701221
人社局业务咨询:0730-3320049
营业执照业务咨询:0730-3711259
城管业务咨询:0730-3750721
税务业务咨询:12366
监督电话:12345 0730-3969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