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受临湘市委组织部委托,临湘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6日起,对李瑜同志任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恳请相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向审计组或临湘市审计局提供和反映情况。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办公地点:临湘市审计局经贸股
临湘市审计局办公地址:兴农巷7号
联系电话:梅求芳(0730-2971856)
中共临湘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临湘市审计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