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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保待遇有关问题解答

编稿时间: 2021-11-05 11:25 来源: 人社局 

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4日下发的通知要求,就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保待遇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 关于社保卡办理、激活和使用的问题

在省内工作或居住的领待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现场办理、当场激活。在外省居住或长期不回户口所在地的领待人员可在“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市民中心”线上办理 社保卡,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可提供邮寄服务并具备跨省激活条件。社保卡未激活或因自开户之日起连续6个月无交易被自动冻结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在发卡银行全省任一网点办理激活或解冻手续。领待人员办理并激活社保卡后按规定切换(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二、 我市合作银行即时制卡服务网点一览表

序号

县市区

银行

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负责人电话

1

临湘市

工商银行

临湘支行

长安西路38号

07303722439

2

临湘市

华融湘江银行

临湘市支行

临湘市城中北路2号

07303558005

3

临湘市

建设银行

临湘支行营业部

南太路建设银行(长盛西路42号)

13787308596

4

临湘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

临湘农商银行政务中心

长安街道长盛西路333号(五尖山对面

07303728917

5

临湘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

临湘农商银行向阳路支行

五里街道向阳路(向阳郡对面)

07303802962

6

临湘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

临湘农商银行桃林支行

桃林镇清泉居委会万安路

07303592243

7

临湘市

农业银行

临湘福桥路分理处

临湘福桥路49号(大市场斜对门)

07303804257

8

临湘市

农业银行

临湘支行营业部

临湘市长安西路58号农业银行

07303729034

9

临湘市

农业银行

临湘兴城分理处

临湘长安十字街人寿保险公司大厦一楼

07303722112

10

临湘市

农业银行

临湘羊楼司分理处

临湘羊楼司镇107国道旁

07303984256

11

临湘市

农业银行

临湘桃林分理处

临湘桃林镇万安路镇卫生院旁

07303592276

12

临湘市

中国银行

临湘支行

临湘市长盛西路41号

07303721549

13

临湘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北正街支行

长安西路19号

07303724044

14

临湘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临湘市西正街营业所

长安西路26号

13874073018

三、 关于特殊群体制卡、换卡问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以及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办理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时,除提交被监护人或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合法代理关系证明。确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上门服务的,可向当地发卡银行申请提供上门服务。

四、 关于持卡人跨行换卡的问题

我省户籍人员,以及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或就业的国(境)外、省外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跨行办理换卡须先到原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注销原社会保障卡,再选择其他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换卡。跨行换卡时,原发卡银行网点必须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要求办理注销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办理或拒绝受理。如因延迟办理或拒绝受理引起投诉或不稳定事件的,人社部门调查核实后视情暂停其所在县(市区)即时制卡网点业务。

五、 关于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养老保险领待人员申领使用社保卡的问题

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养老保险领待人员,应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携带身份证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即时制卡服务网点办理并激活社保卡,按规定切换(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六、 关于正在服刑的领待人员申领使用社保卡的问题

因服刑期间待遇暂停,可待其续发待遇时再申领社保卡。目前我省均实行即时制卡,立等可取。

七、 关于已激活但被司法机关依法冻结使用的社保卡切换问题

维持现发放待遇账户不变。需进行切换的,待公安、检察、 法院、司法等部门解除冻结后再切换。

八、 关于社保卡与存折一体使用的问题

发卡银行可为社保卡持卡人按个人需要配备存折。

九、 关于社保卡申领是否需要手续费的问题

我省国家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卡均不收取费用。

十、关于二代社保卡更换三代社保卡的问题

我省二代社保卡、三代社保卡均为国家社保卡,均可用于领 取社会保险待遇。三代社保卡采用单芯片双界面技术和标准国产 密码算法,加载“非接触”功能,安全防护功能更强、用卡体验感更好。我省国家社保卡自发卡日期(标注在卡面上)开始计算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前持卡人可自行到发卡银行即时制卡网点换卡。

十一、关于社保待遇跨行发放的问题

社保待遇代发银行应无条件将待遇发放到持卡人社保卡中,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跨行发放。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监督。如代发银行拒绝跨行发放或迟缓发放,引起持卡人投诉或不稳定事件的,人社部门将调查核实,视情取消其社保待遇代发行资格。

十二、关于业务系统中领待人员持卡以及卡激活状态标识问题

省社保卡服务中心通过省集中业务信息系统与省卡管系统比对出未使用国家社保卡领待人员数据,并标记是否持卡、卡是否激活等信息。各业务经办机构通过共享数据在经办业务系统进行标记。

十三、未按时申领社保卡是否停待问题

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是确保个人社保待遇高效、 规范、安全发放的重要政策措施,广大参保人应积极配合,按时申领、激活社保卡并办理账户切换手续。确实无法按时办理的,不能停止待遇发放。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