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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9-28 14:55 浏览次数: 1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条件范围,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申领条件: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照每人20万元、最高不超过110万元的标准执行。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财政部门按照政策确定的贴息比例承担大部分利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办理渠道: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