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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湘市骆坪再生纸厂第三车间 解除查封的决定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5-05-26 00:00 浏览次数: 1

临环解扣[2015]004号

关于对临湘市骆坪再生纸厂第三车间

解除查封的决定

临湘市骆坪再生纸厂:

工商营业执照:430682000007720(1-1)S

组织机构代码证:57027950-9

地址:临湘市桃林镇骆坪村中一组

法人代表人:袁维良

我局于2015年4月27日以《临湘市环境保护局查封决定书》(临环查扣[2015]004号)对你单位生产配套用的锅炉和2400型再生纸生产线电机予以了查封。

在查封期间,你单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封条保持完好并能积极整改,现查封期限已经届满。(有现场勘察笔录为证)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生产配套用的锅炉和2400型再生纸生产线电机,自2015年5月27日起解除查封措施。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25日

附:解除查封物品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日期(批号) 生产单位 备注
             
             
             
             

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现场负责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件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