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整改情况公示
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2018年1-5月,岳阳市区优良天数107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3天,其中PM10由82 ug/m3上升到85 ug/m3,距离年度目标70ug/m3差距21%,PM2.5为55 ug/m3,距离年度目标46ug/m3差距近20%。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建筑扬尘防治不到位。餐饮油烟净化处理不到位,存在未经处理直排现象。”至2019年12月,临湘市环境空气中PM10、PM2.5年均值已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整改情况如下:
湖南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2018年1-5月,岳阳市区优良天数107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3天,其中PM10由82 ug/m3上升到85 ug/m3,距离年度目标70ug/m3差距21%,PM2.5为55 ug/m3,距离年度目标46ug/m3差距近20%。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建筑扬尘防治不到位。餐饮油烟净化处理不到位,存在未经处理直排现象”。截止至2019年12月10日,我市环境空气中PM10、PM2.5年均值已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
近年来,临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9年2月20日,市委书记谢胜调研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调要通过打出组合拳来切实改善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市委副书记、市长廖星辉组织召开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工作,制订了《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和督办会,确保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开展了攻坚行动
2019年5月30日,廖星辉市长组织召开了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集中攻坚工作部署会,要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最大程度改善和提升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下发了《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市直部门单位和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和云湖街道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大了对工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先后检查工业企业256家次,责令整改20家,开展监督性监测11次,开展环保零点行动64次,立案调查16起,移送案件7起,行政处罚34万元。二是加强了道路运输扬尘的整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里牌街道、云湖街道等单位在107国道巴咀坳点、千针坪点和临鸭路海螺点、长桃公路大岭口点设立了4个联合治超点,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重点打击非法改装改型车辆,查处超限超载、无覆盖运输、漏水渗水以及车辆清洗不彻底、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车辆6039台次,处罚超载车辆207台,超限车辆68台,改装改型车辆52台,货物扬撒车辆26台,共计处罚73.74万元。督促清洗干净车辆508台,劝导司机主动割除高边82台,购买篷布覆盖车辆76台,加装电动篷布车辆116台,拘留冲关闯卡司机2人。三是加强了城区和工业园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市城管局进一步加强了城区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工作,洒水降尘频次由原有的3次/天增加到5次/天;107国道城区段洒水降尘频次增加到10次/天,城区新增了1台雾炮车进行降尘作业,达到有效的降尘效果。市工业园加强了园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洒水降尘频次由原有每天6次增加到10次,晴热高温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再增加到12次,减少了园区道路扬尘的产生。四是加大了城区渣土运输和焚烧垃圾、废弃物的执法检查力度。市城管局先后开展工地检查73处,处置其他路面污染56次,处置焚烧废弃物行为4次,责令停工工地9次,责令整改64次,立案6起,行政处罚8.55万元。五是加强了建筑施工扬尘的管控。市住建局先后检查工地40个,下发整改通知9份,停工通知1份,记录不良行为1次,立案查处2起。督促宝能一期剑桥郡等建筑施工工地和华球混泥土公司新增了进出车辆冲洗装置、雾炮机、喷雾水管等洒水降尘设施,部分施工围挡和棚改工地新建了绿色围墙,裸露砂石、弃土进行了覆盖,从源头上减少了建筑施工扬尘的产生。
三、建立了长效机制
我市就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工作长效机制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下发了《关于健全临湘市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强化了工作措施,确保了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禁炮工作。制定了《临湘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建立了常态化管控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建筑施工扬尘的防治工作。对建筑工地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采用24小时随机、工程全过程进行巡查督查。施工现场基本达到了“六个100%”标准,施工现场已实现扬尘防治常态化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油烟污染整治。全面推进城区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机关食堂、学校及幼儿园、大型酒楼和小型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384台,并加强了对夜市的巡查和监管,减少了油烟污染物的排放。四是进一步加强了渣土运输扬尘的管理。按照“六个100%”的要求规范了工地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了渣土运输管理,实行了密闭式环保车辆运输,并建立了渣土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了道路运输扬尘的防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城乡设立联合治超点,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重点查处超限超载、无覆盖运输、漏水渗水以及车辆清洗不彻底、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进一步加强了秸秆利用与禁烧工作。下发了《临湘市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按乡镇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建立完善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确保了全市未出现一例因露天焚烧秸秆引起的交通事故和大气污染事件发生。加快推进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2019年共推广秸秆还田技术73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到85%。
四、取得了较好成效
通过开展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集中攻坚行动并健全工作
长效机制,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不断得到改善,截止至2019年12月10日,我市城区环境空气全年优良天数比例为91.6%,较2018年度(89%)提高2.6 %,高于2019年度目标值85%;PM2.5年均浓度为34μg/m3,较2018年度(41μg/m3)下降7μg/m3,低于2019年度目标值46μg/m3,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μg/m3);PM10年均浓度为59μg/m3,较2018年度(72μg/m3)下降13μg/m3,低于2019年度目标值70μg/m3,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70μg/m3),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达到了整改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2日
受理部门: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联系地址:临湘市五里街道城中南路3号
联系电话:0730-372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