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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9项)

来源: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4-05-22 09:00 浏览次数: 1

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9项)

序号 违法行为 不予处罚条件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1 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 1.依法不予处罚的;2.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能够以教代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有关规定,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的,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2 畜禽养殖场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 1.依法不予处罚的;2.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能够以教代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3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 1.依法不予处罚的;2.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能够以教代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4 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 1.依法不予处罚的;2.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能够以教代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继续经营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5 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1.依法不予处罚的;2.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能够以教代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二)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
(三)未将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
(四)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6 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只针对动物病原微生物) 1.依法不予处罚的;2.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能够以教代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经依法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导致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被盗、被抢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令停止该项实验活动,该实验室2年内不得申请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7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1.依法不予处罚的;2.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能够以教代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8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 1.依法不予处罚的;2.初次违法,无主观过错,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能够以教代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