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使用方案公示

来源: 市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0:04 浏览次数: 1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动物防疫补助)使用方案公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343号)等文件精神,经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04万元,使用作如下安排:

一、2023年1-9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85万元。按照2018年临湘市人民政府(临政函〔2018〕71号)文件,授权临湘市畜牧水产局与湖南凯天北斗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临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合同,负责全市病死畜禽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处理补贴费应及时拨给该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共42157头,其中小于50厘米25717头,大于或等于50厘米16440头,中央分别按照40头/元和50头/元标准予以补助,拨付给湖南凯天北斗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85万元。

二、2024年强制免疫劳务补助19万元。根据上年度末畜禽存栏量,本年度疫苗使用量和行政区域面积大小测算出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强制免疫劳务补偿金额。由镇(街道)签订协议用于补助兽医社会服务化机构或确认从事春秋两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由财政“一卡通”专户拨付到该服务机构(村级动物防疫员)。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