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通知
关于遴选2026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6〕37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研究,拟决定面向全市遴选承接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环节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年度将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技术作为核心支持内容,选择机插机抛、秸秆综合利用(包含水稻秸秆粉碎还田+机收、中晚稻深耕压茬两个环节)、代烘干等作为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点服务项目。
二、服务主体基本条件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 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六)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或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三、遴选方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在临湘市政府网发布遴选服务承接主体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报《临湘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前两年的服务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经营档案和财务资料,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现场考评。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服务主体进行现场考察评估,择优选择承接主体。在临湘市政府网进行公示期5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签订购买合同。承接主体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7月29日。
五、报名地点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中心109室。
附件:临湘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申请表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