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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畜禽养殖场非法排污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21-11-17 15:38 浏览次数: 1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畜禽养殖场非法排污突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畜禽养殖场非法排污突出问题“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粪便直排外部环境或超标排放等现象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畜禽养殖场未配套建设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粪便直排外部环境或超标排放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1.整改措施一:开展畜禽养殖场(养殖户)排查,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规模以下专业养殖户必须配套养殖粪污处理或收集设施,并正常运行。

2.整改措施二:未配套建设养殖粪污处理(收集)设施的养殖场(养殖户)一律依法停养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强制关停退出。

3.整改措施三:加强养殖场(养殖户)配套粪污处理(收集)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执法,依法打击设施停运、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达成情况。

加强了养殖场(户)监管,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坐标定位,建立了台账,确定了特别防护期水环境养殖行业管控483个养殖场(户)监管责任人,实行包场监管。同时实行常态化监管,每季度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巡查1次;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抽查,1-3季度共抽查85个养殖场(户)。全市畜禽规模场和专业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使养殖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逐条对照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一:2021年3月,市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临湘市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监管实施方案》,对全市对全市年出栏50头以上及等当量的其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10月,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临湘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养殖行业管控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在养的家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坐标定位,建立了台账,确定了每个养殖场(户)监管责任人,实行包场监管,共摸底排查483家,已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措施二:2007年以来,我市利用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生猪粪污处理建设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于规模猪场粪污治理建设、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财政奖补资金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对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治理,到2020年底,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315户,养殖专业户249户,全部配套粪便污水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均达100%。

整改措施三:根据3月份出台的《临湘市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监管实施方案》,督促乡镇每季度巡查1次;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进行抽查,到7月底,共抽查73户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排污口3户,设施有渗漏4户,无安全防护措施7户。在7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10月份出台的《临湘市特别防护期水环境养殖行业管控专项行动方案》,483户畜禽养殖场(户)监管由镇(街道)责任到人,并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在10月下乡抽查12家畜禽养殖场,设施正常运行,无粪污直排现象。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市畜禽养殖场实行常态化监管。同时由镇(街道)畜禽养殖场(户)监管责任人对可养区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的畜禽养殖场实施特别防护期监管。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彭 鹏  联系电话:0730-3751353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7日